我瞧瞧旁边的米中卫,其已经跃到了一只四米多高的麋鹿身上,此刻正抓着麋鹿的两角,展开最激烈的斗牛士的驯服。
“双腿扣在它的腹部,”眼看中卫就要被摔下去,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顾不得自己这边的危机,冲着中卫这般唤道。
也就在这一瞬间,我身边这只巨型麋鹿抓住时机冲我猛扑而来,得亏我眼疾手快一转身躲了开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麋鹿不给我喘息的机会,调转身子,再次猛扑而来,我一个大跨步避开对方,然后脚尖撑地,腾地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跃到对方身上。
辛亏旁边有块大岩石,不然想要跃入对方身上,还真不容易。我腾地而起后先在那块大岩石上撑了一脚,然后才跃入对方身上。
跃到对方身上之后,丝毫不敢怠慢,动作一气呵成。先匍匐身子死贴在对方背上,然后抱住对方的脖子用以稳定自己的同时控制对方的方向和速度,与此同时,两只腿死死的扣在对方的腹部。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岂能容忍一个骑手骑在它身上?
先是像得了羊癫疯似的,大幅度晃动着自己的躯体,试图将我从它背上摔下去。
后来,见摔不下去,又蹦到岩石处,冲着岩石使劲的撞击自己的腹部,试图将我撞下去。
这一撞,险些撞断了我靠近岩石的那条腿,得亏我眼疾手快抬起了那只腿。
可是,对方也非等闲之辈,好似明显就在等这一刻。还不等我将那只脱离对方腹部的腿安置在别处,便再次进入羊癫疯模式,索性,我动作敏捷再次将那只腿固定在对方的腹部。
然而,刚刚固定住,对方又进入撞击模式。
如此周而复始十几番,对方可能是
累坏了,渐渐消停了下来。
这算是驯服了?我心底升起这样一个疑问。
转头想问问王志同志,我是不是已经驯服这只麋鹿,只耐距离太远根本看不到对方。
也就在这是,看着米中卫驾驶着一匹四米多高的麋鹿英姿飒爽而来。
对方明显已经驯服了这只麋鹿!
我一边为对方打心底里高兴,一边面子上又有点过不去。
我一个堂堂大男子汉,岂能败给一个女人?
我准备再战一局,彻底驯服这只巨型麋鹿。
为了让对方躁动起来,我腾出一只手来,用力的拍打在它的脸上。
我就是要挑衅,就是要惹怒对方,然后彻底驯服对方。
可是对方好似看透了我的心思,按兵不动。
这还了得?我决定放大招,诱you惑对方。于是,下意识的松开了死扣在对方腹部的腿脚,并且慢慢的将匍匐在对方背上的身体一点点松开。
好家伙,这一次,对方明显中计了,立即躁动起来。不到一秒钟便进入了羊癫疯模式,幸亏我早有准备,成功的在一秒钟之内搂死对方的脖子的同时,腿脚死扣住对方的腹部,身体匍匐在对方的背上。
又是一番驯服与被驯服之间得较量,不过持续时间并没有上次那么长。这一次,只持续了两分钟,对方便向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不再挣扎,反而变得温顺起来。
我知道自己已经彻底驯服了这只麋鹿,心底说不出的欢腾。也就在这时,看到王志驾驶自己的麋鹿飞奔而来。
对方明显很羡慕我的坐骑,来到我身边之后,一个劲的绕着我的坐骑转圈打量。眼底尽是羡慕之情,嘴里全是啧声慨叹。
米中卫也没有吝啬自己的赞誉,冲我这样说道:“张大哥,真没看出来,你还真有两下子,以前真是小瞧你了。”
“来日方长,慢慢了解也不迟,”我故作淡定的说道,语毕又有点意犹未尽,便又这样得瑟到:“人与人之间接触,一般短时间内只能了解其中一两个方面,想要全面了解一个人,还得是需要一番时间。”
话语刚落,一个机灵,突然意识到承担在自己肩上的重任,于是丝毫没有怠慢,立即下达了启程直奔地心世界的号角。
云在太阳头上轻轻的飘着,一会儿像轻柔的棉絮,若飞若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一会儿像奔腾的骏马,向远处奔驰,好似要奔赴疆场。乳白色的浮云下,我们齐唱凯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