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里只想着,怎么还没开喝,就有醉意了?嘴里却说:“提卡尔女士。”
“芬,或者是妮也可以。我不喜欢有人叫我那一个姓氏。”
“芬?妮?提卡尔?”
“是的,这是我的本名。虽然很久没用了。”
“应该不会像恶魔那样,真名被知道了,就任人拿捏了吧。”
“怎么可能,你想太多了。那就只是个代称而已。”
“那为什么不让人家叫妳的姓氏?”林疑惑地问道。
“正是讨厌那个姓氏,所以对外才用上的。”
姊,这么有个性,妳爸有没有在哭?
不理会在池中凌乱的某人,芬喝了几口酒,再加上整个人泡在温泉水中,一张脸红润的如同苹果般。在蒸腾的热气中,她迷蒙着双眼,问:“你的家乡,是什么模样?可以多告诉我一些吗。”
“千头万绪的,妳要我说些什么?”
“就说说你生活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让你一直想回去的那些美好事物,又是个什么模样?”
“怎么,妳想征服地球?”
如银铃般轻笑了几声,芬露出瞇成月牙形的双眼,说:“有何不可呢。”
“要排队喔。想要征服地球的组织呀,怪人、外星人的实在太多了。”
“哦,真的吗?”
“当然是开玩笑的。那个破地方,谁会稀罕呀。”
“那你还整天想着回去?”
“金窝银窝总是不如自己的狗窝嘛。那个地方破归破,也比迷地好太多了。”
“怎么个好法,跟我说说。”
看着芬兴致勃勃的眼神,还死抓自己的左手不放,看来逃开的机会是不存在的了。
林放下酒杯,腾出了右手,朝空中就是打一个响指。再度施展白板笔术,但这一回的复杂程度可就不是文字类型的版书,而是一张有着粗略轮廓的风景图。
而且最重要的,这完全不是用画得画出来,而是将林脑海里的画面具体呈现。这是用习惯了脑波控制器,用来控制在塔内神出鬼没的分身,所训练出来的能力。假如是没用惯的两个女孩,所画出的图案是歪歪斜斜,不成轮廓的。
这幅写实风格的画面上,是熟悉的高楼大厦林立,路上车水马龙,穿着各种现代服饰的男男女女,不分老少,尽情展露自己的风采。
这样一副林已经看惯的街景,却叫芬目瞪口呆。指着眼前的一切,半晌说不出话来。
对着某女笑一笑,林说:“那一栋栋的是房子,里头有些是住人,有些是办公做生意。二三十层楼是常态,上百层楼的也不是没有。路上跑的是汽车,有各式各样的功用,像是载货用的,载人用的,炫耀用的,开车技术太差不怕撞的。旁边走的是一对对狗男女,吾辈之大敌,时不时就闪瞎我等氪金狗眼。”
“都是这样的风景吗?”
“当然不是。”翻手一挥,林所呈现的画面开始不断转变,各种金字塔、紫禁城、巴黎铁塔、自由女神像,无数地球可堪称奇迹的建筑,轮番呈现。清明上河图、蒙娜莉萨、拾穗的女人、吶喊、毕加索的抽象画,从文艺复兴时期到近代,中外名家的作品,像是大放送般使人目不暇给。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固然是难以复制的绝景。但这些人力所创造出来的美好事物,正代表了人类不同于猪狗禽兽,伟大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