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以带枪,是为了防备人的,咱们防备的是那些潜入沙漠中的不法分子的。听说不法分子们就象饿狼一样,不仅会抢劫,还会杀人,他们杀人已经不是泄愤和报复了,他们是因为饥渴,杀人吃肉、喝血。
当然了,我行驶了这么多年来,还真的没有见过那此二所谓的不法分子。
现在,来的不是象饿狼似的不法分子,而是象不法分子似的饿狼!不管不法分子也好,饿狼也好,都和我无冤无仇。
眼前的场景,使我想起咱们围着湿地欣赏那只小鸟和三根苇草的动人情景。
我打心眼儿里不愿把它们消灭,道理很简单,塔克拉玛干的生物不仅太少,而且活得都很艰难。
我十分冷静地环顾着狼群,如果说它们很瘦,这不足以说明它们现在的实际,用“皮包骨”三个字来描写它们才比较恰当。
其中有一只老狼的牙齿只剩了一半,很可能是饿急了啃石头的结果,它也许已经把那些断牙和嚼碎的石粉一起吞进了腹内。
我隔着玻璃温柔地抚摸着他们,(狼嚎声)它们却呲着牙发出极难听的嚎叫,用它们的爪牙去啃玻璃和钢板。如果不是玻璃太光滑,它们完全可以把玻璃碴儿嚼嚼烂再咽下去。
我很想告诉它们:我不怕你们,我手里握着枪。我知道你们急切的目的是吃掉我,但我仍然很理解你们,你们太饥渴了。
我想,如果你们都吃得脑满肠肥,你们即使不那么彬彬有礼,也绝不至于这样穷凶极恶、咬牙切齿吧!甚至我很同情,乃至很怜悯你们。
当正面玻璃上有一只狼爬到驾驶室顶上的时候,我才看见太阳将要低下它那威严的头颅,去亲吻一座沙丘了。
傍晚的沙原上是非常之美的!风完全停歇了下来,风真是大手笔,风在沙原上篆刻出的层层金色波浪,象音乐的旋律那样流畅,气势恢宏,而且变化无穷。由于沙坡受光面的不同,颜色的深浅和光影的明暗至少能分出了十几个层次。
每一条线条都很柔和而优美,往往会让人忘掉风暴、沙崩、昼热、夜寒、干旱、荒凉,以及它总体和终极的残忍。
太阳突然向下猛地滑落了一下,使我大吃一惊。很快天就要黑了,天黑以後肯定要起大风,一起风,我身後车轮的齿痕就会被风粗暴地抹平。
对不起了,我不得不采取我不想采取的办法,来请你们给我让路了!我慢慢地把车窗摇开一个窄缝,我把枪管从那条窄缝里伸出去。
枪筒正抵着一只老狼的喉管,我没有马上开枪。我希望它们能认识这是什么,认识枪的威力,然後它们就害怕了,就和平地撤退了。
很快,我就意识到我看错了对象,它们不是人。即使是人,饥渴到象它们这样,也不会在乎枪是什么了。
枪的性能,枪的威胁,枪是火药和机械的完美结合,以及枪杆子出政权的历史作用……等等全无意义。
人一定也会象这只老狼一样把枪管含在口里,用舌头舔,用牙齿啃,恨不能把它当成食物吞进去。
我只好把咬住枪口的那只老狼拨开,朝空处开了一枪!枪声在空旷的沙漠上空显得非常响。果然,狼群全都逃离了我的汽车。
开始是惊吓莫名,分散狂奔。很快,狼群又集聚在一起了。它们的集结地在离汽车只有一百米左右的沙丘背後,我只能看见几双狼耳朵和几根狼尾巴尖儿。
啊!我长吁了一口气。
看来极端的手段在极端尖锐而又无法缓和的对立下,是非常必要的!当我再一次提起桶开门要去加水的时候,突然听见狼群奔驰的声音。
一眨眼的功夫,狼群已经扑到我的眼前。我急忙重又跳上车,很重地关上了车门。……我再开一枪,狼群再一次争先恐後地退到沙丘背後,我再一次想趁此机会开门走出驾驶室去取油。
在我刚刚推开门的那一瞬间,一只灰色的老公狼的头突然抬了起来,立即,所有的狼都从沙丘背後一跃而出,我猜那头露了一下头的老公狼是它们的王。
我连忙拉上门,就在这一推一拉之後,我的额头上冒出了黄豆大的汗珠。这时,我开始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三点:一、我的自由权已经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二、我面前的一群动物绝对是我的死敌,而且它们不亚于有组织、有指挥的军队。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多么奇妙啊!
看!每一只狼都衔着自己的尾巴,同时原地旋转了几圈,再各就各位,前腿直立,把尾巴压在屁股底下,蹲在沙地上,把头转向我,就纹丝不动了,非常自然地列了一个半圆形的阵势。它们的眼睛在暮色中,都象两只惨绿的小灯泡。
我知道现在必须做什么了,我摇下车窗,把枪伸出去。我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个个都象弦上的箭。隐身在沙丘背後的狼到底还有多少呢?只听见不断有极锐利的嚎叫从沙丘背後传出来。对不起!尼采说过:“你最大的危险在哪里?----怜悯。”
我的枪管也以半圆形从右向左转动,插着花射击,打死一个留一个,一口气打死了十二个。
太阳就在这个时候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一下就突然坠落了,最後一线光明也被越来越大的风沙吹灭。我隐隐约约看见它们中没有一个逃跑,也没有一声惊叫,甚至连队形都没有乱。
我立刻认识到,对它们不得不刮目相待了!它们绝不是乌合之众。
在天黑得能见度等于零的时候,我只好象哲学家那样,进入思考了。
……
我想:世上的人越来越多,狼们被迫只能在塔克拉玛干求生。塔克拉玛干既是它们的城寨,又是它们的死地。没有天敌,但也没有食物。最难求生的死地,迫使它们成了“狼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