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怕途中遇到狼,向郎中借了根木棍。他走路用木棍杵地,故地面他的脚印旁会有木棍杵地时留的印。故可以分辨出书生的脚印。又在这东面六十里的官道上? 这脚印连同木棍杵印离开官道? 往林中走去。随后脚印与木棍杵印皆消失。”
“又在离官道二里外的荒野找到那根木棍。经郎中确认? 正是他借给书生的木棍。”
宁小七点头,赞道:“有理。我去看看,暂且告辞。”
既然就在不远,宁小七去看看,也许能找到凶手足迹。辞别两位捕快,宁小七施展轻功往东而去。
来到六十里外官道,宁小七仔细查找,还真找到木棍杵地的痕迹。脚印的痕迹已消失。但木棍一端较细,书生又用力杵地,借木棍省力,故木棍印迹要深一些,还有残留。
木棍的杵印,真像曾近所说,进林子就消失了。而宁小七在林中,并未发现凶手足迹。
也许凶手没有足迹,也许足迹已经消失。
宁小七扩大范围,还是没有发现。大概找到曾近所说的发现木棍的地方,仍旧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
宁小七只得喝酒叹气。又一想,这个凶手作案范围遍布整个玞关城地界,也不会在此地停留,他还是四处走走,看看运气如何。
也许猪妖和这个凶手,他能遇到其中一个,也不枉此次出来一趟。
半个月后,宁小七没穿捕快服,换上劲装长袍,在官道上行走。他想着,自己没遇到猪妖或凶手,会不会是捕快服太显眼,吓得猪妖与凶手都退避三舍。
他一路走,一路喝酒。左手金葫芦,右手半只醉神烧鸡。
前面的林子边,一位江湖客靠着树坐在草地上,身前横搁着一把剑。一手捧着一酒坛,一手抓着半只醉神烧鸡。一口酒一口烧鸡,倒有些宁小七的样子。
宁小七用醉眼朦胧看过去,确认对方不是凶手。
江湖客,张志,化劲七重。
宁小七看向张志,张志也看向宁小七。
张志这人有个特点,高低眉。就是眉毛一边高,一边低。此时发现宁小七居然也吃着烧鸡,不由惊讶万分,连眉毛也跳得比往常高。
“这位兄台,你那葫芦里可是酒?”张志问宁小七。
宁小七点头:“与你一样,一口烧鸡一口酒。”
张志笑道:“我这可是醉神烧鸡。”
宁小七也笑道:“我这也是醉神烧鸡。”
“哈哈,看来你我也算是同道中人,喜吃烧鸡送酒。”张志道:“来来来,江湖四海皆朋友。有缘相遇,当举酒同庆。”
宁小七过去,在张志身边坐下,故意把背后露林子里。若是那凶手藏在林中,说不定以为宁小七没防范,愿意出来偷袭宁小七。
张志用酒坛碰宁小七的金葫芦,然后两人同时仰头喝酒。
“哈哈,痛快!”张志笑道,大咬一口手中的醉神烧鸡。
陌生人,张志也没问宁小七喝的是什么酒。虽说一起喝酒,该有的提防还是得有。
只是,张志仔细看了看宁小七的金葫芦,说道:“你这可是金葫芦?”
宁小七点头。“正是金葫芦。”
张志乐道:“自从宁神捕用金葫芦喝酒,江湖上不少人也学他用金葫芦装酒喝。我是没那么多金子,若是有我也打个金葫芦装酒喝,一定很带劲!”
宁小七跟着笑,并未说明自己就是宁小七。就是不知这个张志会不会见财起意,谋财害命抢他的金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