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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哥递给我一支烟,我抬起手本想拒绝——但还是接过别在耳后。
他招呼我坐下。这家面馆有一些年头了,很久以前我们就常来这吃面。只是老板娘早已不记得我们当年的模样。
净哥说:“大姐,来两碗牛肉面。“话音刚落,我俩似乎想起什么,异口同声:“加块牛排“说完相视一笑。
多年未见,他还是一如从前,留着干净利索的寸头,精神抖擞。只是清秀的面容抵不过岁月的痕迹,曾经稚嫩的脸庞也长出胡须。
相比六年前,确实成熟了很多。
我和净哥相识在2010年夏季,那时候我们在念初三,准确的说是初四。
上个初三学期我们都没有认识对方。直到这个学期一同留级到08届才发现我俩真是相见恨晚,臭味相投。
唯一不同的是,我偏科严重,文科尚好,理科犹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净哥则是尖子班的苗子,只是中考没考上理想的重点学校,于是今年再战。
记得有次考试,说来也巧,我们被安排在多媒体室考场,净哥不偏不倚坐我身旁,数理化全抄他的。
结果分数一出来我从年级350名一跃到前200名。
无奈的是我在六班,他在二班。我那会是个问题学生,不讨喜,在班里不合群。托净哥的福,我和他们二班的人打成一片。
净哥为人成熟低调,不张扬,不修边幅。现在回过头来看,净哥和我感叹:当时的成熟是装的,因为假装成熟本身就是一种幼稚。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成为我们众多同学朋友心目中的偶像。其实最早他不叫净哥,他说我也就比你们大两岁,咱自己人叫我阿净就行。
在我们那届,净哥算不上风流人物,但朋友圈都知道,他风流成性。
比如班里早熟的男同学对性憧憬,对姑娘好奇,都还在深夜里看***松岛枫打手枪。
有个坐在后排的胖子在上晚自习时看岛国*****,险些被窗外巡逻的班主任逮个正着。
那胖子挤眉弄眼,硬说是在看海绵宝宝。而我对那些真人的不感兴趣,唯独对动漫情有独钟。
纵然如此,净哥早已提枪上阵,真枪实弹拿下一血。净哥不仅会撩妹,还会撩姐。
据说他有个女朋友在镇上的另一所中学念高三,甚至还是隔壁班某个女生在读大学亲姐姐的初恋。
男同学们对此纷纷表示五体投地钦佩不已,叫他净哥以示敬意。当然,女同学们都叫他净哥哥。
当我们几个死党满脸好奇问起他关于房事的问题,他却风轻云淡地说:“这很奇怪吗?做爱就像吃饭一样平常啊。我女朋友好像都很宠我,只要我想要,从未被拒绝。“这些话听得我们直咽口水。
不过现在看来,净哥的意思是:那会男女正处于发育期,很容易被性绑架,一粘上就成瘾。
我们的初中年代很喜欢听Linkinpark和陈奕迅。
每当下晚自习,我们背着书包结伴而行,朝着家的方向在街上游荡。
净哥就拿出他的诺基亚手机,总会响起“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我们都轻轻地哼着,生怕盖过那声音。如今那首陈奕迅的浮夸却很少浮现在手机的音乐列表里。
6月毕业散伙的那个夜晚,我们抽烟喝酒唱K,七嘴八舌对着话筒唱最佳损友。
只是多年后我们才真正体会到“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我和阿净穿着白T恤,蓝色牛仔裤,黑色帆布鞋。手搭着肩,把头发撩到头顶,对着镜头微笑。
一晃六年,时光太细,指缝太宽。
阿净如愿上了重点高中。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他从小就是个孤儿,被一好心护士收养,给他取的净字是想他以后能干净利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我总以为他可能学医去了。事实上阿净高中没毕业就辍学,拿着积攒多年的奖学金和补助金买了辆雅马哈摩托车。
当了这么多年的好学生——当然是成绩方面,身体里流着叛逆血液的他不愿再过牢笼似的校园生活。只留给养母一笔钱和一封信:谢母亲养育之恩,我必当出人头地,再涌泉相报。净字。
阿净有个优点,一副好嗓,音色浑厚不失性感,磁性中带点沙哑,辨识度极高。
初中那会我们都没注意,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发现得晚。
阿净总是在夜幕降临时戴着耳机和头盔,然后调整呼吸,一轰油门,风驰电掣。晚风在耳边呼啸,发梢在空气中燃烧。
他穿梭在华灯初上的街道,像一道绚丽的彩虹,又像一道耀眼的闪电。享受速度与激情。
只是这诺大的城市,没有一盏灯为他而亮。阿净说他喜欢这样,因为只有在油门轰到顶的时候他才最清醒。
有时候飙车累了就去充满朋克气息的酒吧饮酒。几杯下去酒精上头,阿净摇摇晃晃走向吧台,拿起麦克风,吼了一嗓子。
惊艳四座,惊呼不断,掌声滔滔不绝。音响里传出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是玛丽莲曼森的《Leave??A??Scar》。
极具摇滚乐天赋的阿净被酒吧老板和乐队赏识,诚邀阿净加入,从那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阿净顺理成章的当上了主唱,吸引了众多留着爆炸头和穿着张扬怪异,手臂上刻满纹身的摇滚爱好者和伪摇滚爱好者。
当然还有穿着暴露的年轻姑娘。
阿净和别的摇滚歌手不一样,他没有长发,没有纹身,没有吉他。
只有一颗年轻叛逆又渴望呐喊的心,和一辆陪他度过漫长岁月的雅马哈。
阿净不关注这些,他接过客人赏的洋酒一饮而尽。轻轻拨开姑娘搭在他肩上的纤纤玉手,面带微笑:“借过。“
然后走上舞台,拿起麦克风,微微点头,眼神专注又深情。
音响传来LinkinPark《Numb》的前奏,炫彩斑斓的聚光灯映在人们神情不一的脸上,又一闪而过。
酒吧里的男人们边欢呼边挥舞着手臂,女人们甩着长发扭着蛮腰。
好像在麻木不仁的身体里又重新翻腾着炙热滚烫的血液。
清晨的一束阳光照射在阿净阴暗的住房里,他睁开眼睛,晃晃脑袋,又穿上T恤,对着镜子洗漱一番之后剃掉了略长的胡须。
酒吧老板安排他住在三楼的仓库房,不是很通风但环境还算舒适。每个月几千块工资足够他自理生活,还能给他的雅马哈换根排气管。
阿净下楼和酒吧前台的伙计打声招呼,便向街道走去。他买了豆浆油条当早点,趁着清晨凉快,去透透气。
他想买一盆植物摆在他房间的阳台上,于是顺着街道走向广场,直到视线落在对面的一个花店。
不,准确的说是一个姑娘出现在他的眼眶里。那姑娘正俯身给植物浇水,眼神专注灵动。
浑然不知肩上有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阿净走向前木衲的问:“有适合摆在阳台上的植物吗?“
“有君子兰、芦荟、常春藤、你随意看看。“姑娘礼貌回答。
“我想找那种浅绿色……叶片宽厚,叶面有灰绿条斑的……叫什么来着“
“虽然不太懂你说的是什么植物,不过应该有。“姑娘往花店里面走,先后端出几盆类似阿净描述的植物。
阿净仔细端详一番之后摸了摸脑袋,略显尴尬。
“请问你有没有看过一个电影,叫《这个杀手不太冷》,我要找的就是里面那种。“
姑娘看了看阿净。
“是不是里昂摆在阳台上的……“
只这一眼,阿净心里一颤。
急忙说:“对对对!就是那种“
“它叫银皇后。“姑娘指了指摆在阿净身后的那盆植物。
“那麻烦你帮我装好,谢谢。“
阿净近距离看清姑娘的模样,扎着马尾,发梢修剪得很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