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华拿起床头的手帕擦掉了手里的血迹,然后双手有些颤抖的用纸包上放到了枕头底下,他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让沈嫣然发现的。
他再次抬头看了一眼旁边热气腾腾的早餐,其实并没有什么胃口,但是一想到沈嫣然临走前特意嘱咐的话,还是拿起汤匙,喝了两口粥。
一个人待在家里总是很无聊的,但还好沈嫣然养的小猫咪,比较粘人,愿意陪着他这个老人家。
在沈嫣然不在国内的这段日子里,肉肉几乎每天都要到沈国华的房间转上两圈。
最开始只是好奇的四处看看,到现在可以跳到床上哄着沈国华开心。
沈国华年轻的时候就很喜欢小动物,也想养一只小狗或者小猫陪在身边。
只是他的工作实在是太忙了,根本没有时间去遛狗或陪着小猫玩耍。
再加上他的妻子程丽雯从小就对动物毛发过敏,更是不允许家里又任何的小动物出现。
直到他住到沈嫣然这里,看到了被她救治好的小橘猫。
心里曾经的记忆再一次被唤醒,然后每天都沉浸在撸猫的日子当中,也不算太难过。
沈国华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就习惯在肉肉的身上摸来摸去。
肉肉也毫不介意的露出自己的小肚子,任由他来抚摸。
一人一猫,在床上安静有又和谐。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沈国华那台已经好久都没有想过的手机,忽然响起了铃声。
沈国华下意识的拿起手机看了看,是一个陌生号码,他刚想挂断的时候,一下子心痛了两秒,然后鬼使神差的接起了电话。
电话接通,双方都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还是沈国华打破了寂静,“喂,你好,请问哪位?”
“阿华,是我。”一道沧桑又沙哑的女人声音在电话里徐徐传了出来。
这个世界上会叫他阿华的人,也就只有那个女人了,“丽雯...”
当听到自己许久未见的丈夫的声音那一瞬间,程丽雯激动的都快要哭出来,但最后张口却是求救的声音,“阿华啊,求求你,救救我和儿子吧,我们两个快要活不下去了!”
程丽雯这个月过的日子简直是生不如死,就连那大道上要饭的乞丐都不如。
人家最起码可以抛弃最严,拉下脸面,跪在地上,寻求路人的可怜,赚上那么几十块,甚至几百块,解决温饱问题。
而他们娘俩为了躲掉高利贷追债的人,四处躲藏,好几次都差点被发现,吓的半死。
刚开始她还能变卖身上的首饰,衣服或者包包,来换房租或者食物。
可时间一长,她卖无可卖,就想去沈嫣然的公司碰碰运气,说不定还可以要点钱出来。
谁知只要她一接近跟沈嫣然有关的地方,就有四个黑衣人从各个地方走了出来,把她拦的死死的。
来来回回几次,都是这样,最后她才反应过来这些人都是厉战霆提前安排好的,就是怕他们骚扰沈嫣然。
程丽雯一计不成,她就再生一计。
沈嫣然是个冷血的畜生,见不着就算了,但是沈国华可是和她有过五十年婚姻的丈夫。
她就不相信沈国华真的会见死不救。
但打了几遍电话都关机,她更是气的不行。
最后还是沈长天想到办法,用他们为数不多的钱,去买了一张新卡。
用新的号码给沈国华电话。
沈国华在电话里听到程丽雯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眉头微皱道:“丽雯,早知如此你又何必长处,我们之间已经没关系了。”
程丽雯声音哽咽着说道:“怎么没有关系,我们两个又没离婚,你还是我的丈夫,长天也还是你的儿子,你总不会真的希望我们娘俩将来饿死在马路上吧?”
她就不信用死威胁不了沈国华。
上次在医院她就是这么做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这一次应该也不例外。
沈国华想起曾经程丽雯做的种种,就已经失望透顶,他真的不能再为此心软了,“同样的招数,你又对我使了一遍,程丽雯,我不会再信你。”
程丽雯连声道歉,顺便说出了自己的要求,“阿华,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上回是我不好,用了非常手段来威胁你,但是你能不能看在我们夫妻一场的份上原谅我一回,最起码帮我和儿子找一套房子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