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7年1月16日奇才对阵爵士,这场比赛是阿里纳斯的经典之战,在比赛的最后时刻两队打成111平,而奇才队拥有最后一攻的机会。阿里纳斯执行这最后一攻,在时间即将走完的时候,阿里纳斯面对德隆的防守,连续变向之后抬手三分出手,在篮球还在按着弧线行进的时候,阿里纳斯已经转身开始庆祝,当时就看傻了刚刚打出点名堂的小胖德隆。
谁能想到,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当两人再次相遇时,德隆还是宝刀未老,阿里纳斯已沦为了球队的边缘人物。
这确实令人唏嘘不已。
虽然德隆在嘴上挑衅了阿里纳斯,但是他并没有像对付楚晓那样上前逼抢大将军。
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面对曾经证明过自己的老将,在对方英雄迟暮时,不能欺人太甚,这也是联盟里的一种传统,可以欺负弱小,但不能不尊重老将。
所以当阿里纳斯持球时,德隆早早回到了已方后场,然后等待对手来攻。
阿里纳斯持球来到弧顶位置,左变向,右变向,寻找队友的同时,发现德隆并没有逼上来防守,直接手起刀落,三分出手,空心入网!
忆往昔,曾经的阿里纳斯顶着防守人不知道投中了多少个这样的三分球。
在2007年之前,他还是“0号特工”,是联盟的大将军,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那个年代还是四大分卫傲视一方的联盟,可阿里纳斯能够代表孤胆英雄这一类的强者。他是一个进攻空间完美的得分手,在篮下8英尺以内、8-16英尺的区域以及16-24英尺的区域都是他的常规终结点,三分线外更是从不手软,关键球的处理也是他的过人之处。
如今经过了伤病和年龄的洗礼,冲击篮下和对抗能力不再,但是只要你敢放空他,他依然敢投,因为受到以前联盟稳扎稳打的影响,他还有着很好的投篮稳定性,这也是禅师选中他的原因。
也许后面时代会变,对抗减少,投篮成为得分的重要手段,但是稳定的投篮效率却很少有人能够保持住,强如库里也有迷失之时,哈登也同样有“打铁模式”。不过阿里纳斯在当年那个时代却保持着很好的稳定性,尤其在他的投射能力方面。
回到正题,当阿里纳斯投进一记几乎是空位的三分球后,下一个回合,德隆便上前施压了,这就是所谓的先礼后兵吧。
阿里纳斯现在已无法与他对抗,所以运了几步球后,找不到投篮空间便将球传了出去。
科比吸引了两个人的盯防,出来接球的是老将贾米森。
让人吃惊的是,这位36岁的老将,在自己职业生涯的倒数第二个赛季,依然保有快速的投篮能力。
面对亨弗里斯跟防出来的逼抢,他接球扬手就投,命中本场比赛个人的第一记三分。
贾米森非常喜欢单手托球的投篮动作,这种投篮动作可以使手腕更加舒展,而且可以让整个胳膊自由的伸缩从而躲避对手的封盖。
他的进攻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在进攻端的稳定性和多样化绝对是球队攻城拔寨的利器之一,远投对于他来说只是常规武器,更令防守球员头痛的是他禁区背筐接球后横向移动后的半勾手抛投,而他在老尼尔森时代的小牛队获得the NBA'sSixth Man of the Year的那个赛季,更是学会了和内线肌肉棒子们冲抢篮板以及二次进攻,这对于一个球星是难得可贵的。
所以当他命中三分后,接下来便开始强攻亨弗里斯,先是到篮下得手,接着又进中投,令篮网猝不及防,只是短短3分钟,湖人已打出了10-6的小高潮,以96-93反超3分,斯台普斯球馆的噪音快要将天花板掀翻了。
有意思的是,大家以为贾米森到这就该收手了,并没有,篮网队三分不进后,贾米森又来了一记中距离命中,反超5分!
再往后,湖人的一次进攻中,球过了5个人的手,来回传了得有10次,阿里纳斯和米克斯有机会都没投出去,最后又来到了他手上,不过,贾米森这回没进,球在篮筐转了一圈,调戏了一番激动的湖人球迷。
就这样,禅师让科比和加索尔带着3个远投替补把比分翻过来了,这个阵容一直打到最后5分钟,才由楚晓、阿泰斯特和乔丹·希尔换下阿里纳斯与米克斯、贾米森。
因为当对手压迫外线的时候,最终的决战还是得从内线肉搏开打。
说到这里,想必许多的年轻球迷不能理解以前的NBA,也不能很理解那个时代的篮球究竟为何打得那么“费劲”,内线的硬凿、背身的强打,似乎每一个回合都要竭尽所能一般。
其实,这就是时代带来的差距。
就像楚晓不能理解自己的父母辈们为什么那么喜欢看86版的《射雕英雄传》,那让人看了尴尬的打斗,拳拳到肉,毫无美感。
这样的道理同样适合在篮球场上,直到他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才明白,这种肉搏般的得分,更多的是身体与意志的较量,其少了些潇洒恣意,但多了热血沸腾,以及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的精彩。
因为这才是青春最该有的样子,当对抗与热血掺杂了青春的色彩,那看什么都美,听什么都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