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簇热烈的玫瑰漂亮却带着刺,与寻常世家闺秀完全迥异的匪气,和她那张精致绝色的脸蛋,却又十分相称。
叶南归被她美貌惊讶了。
比通缉榜上的画像还要好看九分,灵动十分。
下一刻,便看到了她手腕处的伤。
“风姑娘受伤了?”伤口已经被白色的纱布缠绕,但药香混着血腥味,清晰可闻。
风轻歌随意摆摆手,“皮外伤,不碍事。我知道你擅长作画,那应该能鉴赏字画吧?你去瞅瞅那批货对了,这里面你随便挑两样你喜欢的,算我谢你的。”
叶南归的视线在她手腕处的纱布停留片刻,无话多言,便走到了那一堆书画处,一卷卷展开
一看倒是吓一跳。
“你从哪儿弄的?这么多名贵字画?”
风轻歌满意一笑,“听你这语气很值钱咯?抢了一个大官,几品我忘了,反正是贪官。”
“你怎么知道他是贪官?”
“他家又不经商,但他给那什么太宰准备的贺礼,拖了三车。朝廷的俸禄能买得起?”风轻歌嗤了一声,“不信你等着看,他报官也不敢说自己丢了这么多东西!”
众土匪哄然大笑。
叶南归将那些字画都鉴定了一遍,除了一两个赝品,其他都是真迹。
他没挑。
风轻歌就把她自己相中的一个玉扳指硬塞给了他。
“姑奶奶从不白让人做事!”
说着又问那些土匪有没有喜欢的每人拿两件,不拿的多分银子云云
众人对她的处置都十分信服,毫无二话。
叶南归回到竹屋翻箱倒柜,找到一瓶去疤痕的药。
这是以前村里一个老大夫给他的古方研制而成,效果极佳。
风轻歌的竹屋离他很近,叶南归见她不在,默默将药瓶放在窗台前,转身就走。
“谢了。”
屋顶传来一个清澈透亮的声音。
叶南归吓了一跳,仰头发现风轻歌坐在屋顶上晒月亮。她穿着那件星染流光的绯衣长裙,月色落在她身上,仿佛山野精灵。
“打劫太危险了,有没有考虑改行啊?”叶南归想了想突然问道。
风轻歌拎着酒葫芦喝了一口,偏头看他,“王族公子锦衣玉食,那你有没有考虑回家?”
“你知道了?”叶南归微怔。
风轻歌笑了笑,“前几天排队买衣裳的时候,听前面一个妇人说的。”
叶南归的身世,是八卦妇女们津津乐道的谈资。
那妇人还说叶南归傻。
风轻歌倒不觉得。
叶南归看着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她自然也有她如此选择的理由
就像他自己一样。
“你家的酒很好喝,能请我喝一杯吗?”叶南归第一次觉得,他们其实是可以一起喝酒的人。
风轻歌有点惊讶,“哟?叶从心敢和我喝酒了?好啊,上次你请客,这次姑奶奶做东,请你不醉不归!”
害,其实来山寨第二天就没怕了!
外界传闻杀人盈野的女枭匪,他刚开始得知她的身份,自然忌惮,一晚上没睡好。
大早上便被门外喵喵叫吵醒。
睡眼惺忪推开窗,却见绯衣女子背对着他,蹲在门口喂猫,温柔地揉揉猫头。笑声清脆,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一样,快乐的天真而简单。
叶南归突然想起,没错,她就是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啊。
是这个喂猫的小姑娘,也是替他解围的小姑娘,喝酒听他讲故事的小姑娘。
于是,就莫名其妙不觉得她可怕了,反而有点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