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怨不得、怨不得,狗儿你可听得清楚,这位少侠的师傅正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醉太白陆离,你输在他徒儿的手中,不仅一点也不冤枉,还算是一件幸事呢!”庄烈臣仰天笑道。
但凡当世之人,不管身处庙堂还是身在江湖,几乎没有未曾听过六侠名号的,狗儿当然也不例外,但是此时他心中还满是愤恨,所以只是哼了一声,并不说话。
“都说遇高人不能交臂失之,遇到高人的徒弟也是如此,少侠受累,再教我一顽徒如何?”说话间庄烈臣从席中拿起酒壶斟满两樽酒,自己手持一樽,另一只递给了叶承。
叶承也不推辞,只是微微一笑接过酒樽道:“承蒙庄大侠抬爱,叶承莫敢不从。”
这时他身后的钟晴却又上来了小姐脾气,也不管什么皇宫皇上的了,在席间用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庄大侠,你好歹也身为六侠之一,名号与陆离老前辈等齐,也好意思趁他老人家不在的时候用车**战来欺负他的徒儿吗?晴儿虽然是局外人,但也着实有些看不下去呢。”
这满场的文武,突然传来这样一声女孩子的清脆声音,不由得让众人纷纷看去,不仅是庄烈臣,就连朱棣的三个儿子朱高炽、朱高煦与朱高燧也不例外被声音所吸引。
但见钟晴今天身着一身淡黄色的罗衫,淡淡的妆容,秀发微盘,就像一块天然美玉,无任何雕饰,又如同出水芙蓉一般清丽脱俗。
庄烈臣微微一笑道:“这位姑娘是?”
郑和开口道:“这位钟晴姑娘与叶少侠一样,在崇明岛与三佛岛上都曾助我一臂之力,若非他们,郑某恐怕也无福消受这顿佳酿美食了。”
庄烈臣抚掌道:“自古英雄配美女,叶少侠真是令人着实羡慕啊。”
叶承看看钟晴,心中也涌现出无限暖意,不论什么时候,钟晴总是坚定的守护着自己,不想让自己吃一点亏、受一点苦、冒一点险。
“不碍事的晴儿,庄大侠只是想让他的徒弟与我以武会友,在圣上面前献艺罢了,况且我是晚辈,庄大侠又哪有不让我之理呢。”叶承说着就将手中的酒樽扬起,一饮而尽。
庄烈臣大笑道:“好!叶少侠快人快语,洒脱不羁,实在令庄某喜爱佩服,易公瑾,如此良机还不出来让少侠指点一二!”
只见庄烈臣一声喝毕,一道身影已经来到了近前,但见此人二十岁左右年纪,眉目清秀、中等身材,一身浅灰色衣衫,风姿绰约,与狗儿一比,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只这一亮相,叶承就知道此人武功定然不弱,与那狗儿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恐怕这才是庄烈臣真正的得意门徒。
“公瑾,你随我学艺也有八年之久,今日能与醉太白陆老前辈的高徒一战,也算是你的造化,你可要好好表现,莫要辜负了师父的良苦用心。”庄烈臣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师父放心就是,那套‘百合剑’我已经练了许久,正好可以与这位叶少侠一较高低。”这位叫易公瑾的年轻人一边笑着,一边从腰间抽出一把宝剑,原来此剑缠绕在腰间,是一把罕见的软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