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一般的村庄只要攻破一个缺口就基本算是胜利了,但这个唐家村却到处都是口,随便进出,这反而让他犹豫不决起来。
“大王,末将愿领兵两千,先进去试探一番,看看这些小城池到底有何妙处。”
说话者乃是歌愣手下的一名千夫长,名叫赤河,外号黑熊,长的如狮如熊,是他手下的第一悍将。
歌愣点了点头,随即目光一寒:“赤河听令。”
“末将在。”
“命你领兵两千,发动试探性进攻,就算不能建功也必须将这种小城池的战术搞清楚。”
“末将尊令。”说完就领着两千骑兵向战堡集群冲去。
“拔丝,夜古,持木。你三人各率一千人,去东西南三个方向安营扎寨,不能放走一人。其他人原地扎营。”歌愣再次命令道。
他现在一点也不急,反正还有五万大军正在这高岭县抢劫,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活也干不完。
所以就先将这个古怪的唐家村围起来再说,说不定还要打造攻城器具后才能真正开始进攻。
这是草原人讨厌攻城的原因,自古食肉者勇而暴,食谷者智而巧。
意思就是说草原上这些食肉民族虽然勇猛好斗,但却暴躁心急,缺乏耐性,他们最喜欢真刀真枪的战斗方式,最好是一替一刀砍,这才过瘾。
而攻城就麻烦多了,既要打造攻城器具,还要步步为营,缓慢推进,往往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这种战法完全就和他们的性格不符。
再说赤河带领着两千铁骑,来到战堡的射程外,他并没有急着进攻,主要还是他现在不知道该进攻哪里?
一般来说,对付村庄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放火,但看这唐家村都是这种砖石建造的小型城堡,也实在没有什么可烧的,难道要一座座的攻打?
那么这二三百座要打到什么时候?
围着整个唐家堡集群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合适下手的地方。
“全体都有,随我冲,进去射杀一切,鸡犬不留。”
赤河怒吼一声,一马当先,向里面冲去。
轰隆隆…………马蹄踏地如雷声………
两千野蛮骑兵嚎叫着一头进战堡集群中。
根本不用唐文下令,敌人一进去射程,藏身于战堡第三层的战士就开始从一掌宽的射击孔中开始放冷箭。
这种箭矢并不密集,但却都是瞄准射击,所以杀伤效率非常高。
随着突厥人数十人中箭负伤,他们也发现了隐藏在三楼的战士,同样开始还击,这些草原人一生都是弓马不相离,射术精湛无比,骑在狂奔的战马上,依然有三分之一的箭矢射进了三楼的射击孔里。
一时间双方你来我往,都是互有死伤,不过唐家堡的战士都穿有防刺衣和防弹背心,只要不是被正好射中面门,一般都无事,不过是身上多一块淤青而已。
但突厥人就没有这么舒服了,他们虽然有王家的铁甲护身,但也都头盔和胸甲,只能护住头颅,和前胸后背,手臂和大腿可还是一层薄皮甲。
唯一的优势就是这些人的骑术实在太过于高明,在马上犹如耍杂技一般,左躲右闪,就在这种情况下,每次还击还都有着惊人的准确度。
赤河此时也感觉到了不妙,他们在这里实在是太被动了,对方不但有掩体护身,而且居高临下,每一箭都仿佛夺命之箭,都令他汗毛倒竖,不得已只能藏身马腹,来躲避箭矢。
“原路返回,不可恋战。”
赤河见势不妙果断下令后撤,反正他这次就是来探探虚实而已,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了。
此时唐文正拿着望远镜爬在战堡顶端在观看。
他身边只有唐虎父子和完颜兄弟六人。
“可惜!这个领头的家伙要是再向前百步,我就有把握留下他!”
唐战这时放下手中的三石弓,有些惋惜的道。
唐文这时道:“在叔父看来,我们现在的骑兵与这些突厥人相差多少?”
“再苦练三年,则勉强能一战。”唐战也知道这话不太好听,于是解释道:“我们汉人强的是步兵,抢盾阵加弓箭手,完全能屠杀这些突厥人,可惜我们追不上他们,这种阵法只能防守而已。”
说话间,两千突厥人都退了个干净,只留下数十具尸体和十几匹受伤的战马,倒在血泊中嘶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