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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七章 监管自盗(2 / 2)

【乡旅拾趣】5个月前 作者: 禾火江水

“以前拿过吗?”

“没有!”

“再好好想想?”

“真的没有。掉漏的扫一点有的,整袋的没有。”

“你们平时还装些什么东西?”

“主要是米和煤。”

“还有吗?”

“记不大起来了。”

我感觉这个事在船老大这里突破有点难,而且快吃中饭了,没再继续问下去。

为了防止他们串供,同时给他们施加心理压力,把这四个人分四个地方留置。

饭后我把四个人的笔录都看了一下。

有一个姓王的船员,年龄最大,接近50岁,他交待曾经挖过一次大米,当船上粮食吃。

我认准这是一个最有可能打开缺口的人。

“你这个年纪了,要为家庭考虑,争取从宽处理。”

“你们一起做的事情是保不住的,谁先说谁先回家。”

“马上过年了,想不想回家,能不能回去过年,看你自己争取。”

下午审问一开始,我就对这个姓王的船员展开了攻势。

看他还在犹豫,我又继续加码:

“你又不是船老大,何必要替他担这个责任,把官材往自己家里抬呢?”

“你们没有其他事情,早就让你们回去了,我们有这么空吗?”

我边施展政策攻势边在观察他的表情变化,其实在这种环境下,人的心理变化都写在脸上。

“有戏!”

我心里己有十足的把握。

没过多久,他开始交待。

“还有一次拿了一圈钢材。”

“把详细经过说一下。”

他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继续说。”

他的神情变得非常紧张,好象坐不住的样子。

“你不全部交待清楚,就是抗拒,后果我们已经和你说过了。”

我这一紧逼,他又开始交待两次把运输中的部分木材搬回家的事情。

有了他那里的突破,我非常兴奋,把这情况告知沈国兴,他也很激动。

我们商量先把船老大放一下,找还有两个船员进一步核实,扩大战果。

很快都交待了这两起事情,还交待了几次小的事情。

晚上,我们集中力量对付船老大,一直审问到深夜,把他们做过的8起大小事情都基本问清楚了。

第二天,根据所长的要求,我和沈国兴带上所有材料去县局汇报,预审股的一个老同志给这个案件定性为“监管自盗”,而且是三人以上多次合伙作案,应该符合“盗窃团伙”的特征。

我又长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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