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赶紧展开纸卷读起来,纸卷有些破损,上面的字秀气到有些装模作样,正是丹尼尔的笔迹——
亲爱的艾比小姐:
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的话,那么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您会为我哭吗?哭的话,请注意要用手绢,千万不要用手揩脸,那样很不淑女呢。
我现在一边在屋子周围布置最后一道防御魔法,一边用自动羽毛笔写这封信,我话很多,却老说不到重点,因为我最想告诉您的一直都没有说,真是多而无用的坏榜样。
我现在写下这封信,再不说的话,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我出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美丽的塞纳河边是我的家,我的父母很温柔恩爱,但是他们去世的很早,和您父母的遭遇有些类似,也是黑巫师的盗匪集团的杰作。
母亲临死前,反复的叮咛我:照顾好你妹妹。
是的,几乎没人知道我有一个妹妹,双胞胎妹妹,她叫——丹妮埃拉。
我们只隔了五分钟前后来到这世界上,我们一起玩耍,一起捣蛋,她是我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伙伴,但是我好像在娘胎里抢走她的所有营养,她很瘦弱,很单薄,甚至连魔力发育都很糟糕。
我可以满山乱跑的时候,她只能跌跌撞撞挪几步,我握着魔杖可以开山破石时,她连漂浮咒都艰难,父亲母亲最不放心的就是她了。
于是,我郑重的向母亲发誓,我一定好好照顾她。
从那一刻起,我不仅是她的哥哥,还是她的父亲,她的母亲,我照顾她的饮食起居,监督她学习锻炼,怕她胃口不好,我搜罗了所有美味可口的菜单,怕这个没有母亲的女孩不会打扮,被同学笑话,我打点她所有衣服装饰;怕她适应不了学校生活,我谢绝了德姆斯特朗的奖学金,转入了布斯巴顿。
我在她身上倾注了所有心血和关注,我希望她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丹妮埃拉是个可爱的女孩,笑起来的时候甜蜜像巧克力布丁一样,她很爱我,尊敬我,事事听我的话,总是在我身前身后甜甜的叫着哥哥。
毕业后,我们在出生的地方住了下来,幸福的生活着。
我本以为幸福会一直这样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会娶妻,她也会恋爱结婚,然后我们比邻而居,还会有一群可爱的小孩子跑来跑去,继续这样的幸福,天长地久,。
可是,幸福那样短暂,我和丹妮埃拉19岁那一年,她突然羞涩的告诉我,她爱上了一个富有英俊的麻瓜男孩,准备要结婚。
我立刻激烈的反对,我很清楚巫师女孩和麻瓜男人的结合鲜有好结果,可是丹妮埃拉这次却一反往日的乖巧,铁了心的要和那男孩在一起。
我们兄妹俩生平第一次争吵,也是唯一一次,吵的很厉害,我感到伤心失望,愤怒之下就离开了家,去远方旅行。
这是我永生难以挽回的错误,我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
我离开三天后就想回去了,可是想着丹妮埃拉肯定还没受够教训,一星期后,我想那男孩一定已经发现丹妮埃拉的魔力了,没准这会儿正哭着跑了,我足足赌气了一个月才觉得差不多了,于是收拾行囊回去了。
可是回到家,发现房子一片狼藉,翻的到处一团乱,我立刻心慌了,到处都找不到丹妮埃拉,我们没有什么亲戚,少数的朋友也都说没看见她;我立刻想到了那麻瓜男孩。
我追踪到那男孩的家,很轻松的就问出了丹妮埃拉的下落,我心里一片绝望。
原来,丹妮埃拉不小心让那男孩发现了她的魔力,男孩吓的半死逃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里人,男孩的叔叔是一个医学博士,他自然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魔鬼仙女,他只相信科学,于是,他们诱骗了丹妮埃拉,设下陷阱捉住了她。
我赶到男孩叔叔的私人研究所,一路闯进去,终于找到了丹妮埃拉,我看见的情景让我发疯,丹妮埃拉像一条死鱼一样躺在手术台上,一帮穿白衣服的疯子正在解剖她的身体,他们查不出巫师魔力的来源,于是,居然把她分解开来,一个器官一个器官拿出来研究。
我去的时候,他们正打算给她开颅,检查脑髓。
我暴吼着抢出了丹妮埃拉,可是她已经奄奄一息,这一个月来,她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为了探测她的反应神经,那帮医生们接连用各种极端的痛感来刺激她,身体被反复开刀了不知多少次,甚至为了看看她和麻瓜女孩有什么不同的感觉,有几个变态的医生轮奸了她。
丹妮埃拉昏迷了一星期,第八天她回光返照,突然醒过来,被挖去了眼珠子的眼眶空洞的看着我,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哥哥,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听你的话。
也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的小妹妹死在了我怀里。
我把她埋葬在父母身边,一起埋葬的还有我之前二十年的快乐时光,我所有善良的美好的情感都停留在这一刻,那个快乐的慈爱的兄长已经死去了。
我流不出半滴眼泪来,平静的提着魔杖去报仇。
瞬间暴涨的魔力破坏了整座研究所,我发了疯的杀人,凡是碰过丹妮埃拉的人我一个都没放过,尤其是那个科学狂人的叔叔,我发了狠的折磨了他七八天,我把所知道所有恶毒魔咒挨个在那些研究人员身上试了一遍。
他们被我折磨的痛苦哀叫,毫无尊严的求我发发慈悲放过他们,真好笑,当他们折磨那个无辜的女孩子时,他们怎么不发发慈悲。
那男孩一家倒很机灵,提前跑了,我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追着,让他们紧张疯狂,慢慢精神崩溃,过几天就杀死其中一个,最后轮到那个男孩,他跪在我面前痛哭流涕,求我看在丹妮埃拉的份儿上饶过他。
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厚颜无耻的人?
我把男孩丢到丹妮埃拉的墓前,一把火把烧了他。
前前后后,我总共杀了四十八个人,违反了几乎所有的巫师禁令,滥用黑魔法,滥用黑巫术,滥杀,肆意破坏等等,我正式上了长老团的通缉令。
可我不在乎,也一点都不后悔。
我开始四处流浪。
既然麻瓜可以拿巫师做试验,那我为什么不能拿麻瓜做实验呢?至少我很讲道理,只找那些有贪心愿望的家伙或者死有余辜的烂人来练手,于是,渐渐的,我在全法通缉令上的排名越来越靠前,一度还达到了前三名,可惜后来被一个专门截杀长老并吸取其魔力的疯子给挤了出来。
就这样过了很多很多年,日子久到我都忘了有几年,还是十几年?
后来又一次,我穷途末路,眼看要送命的时候,主人救了我,我发下庄严的誓言,我的生命从此属于lord voldemort,和那些老想赖账的麻瓜不同,我很守信。
我跟了主人很久,从东欧的阿尔巴尼亚森林到英国,从他单枪匹马到后来建立了庞大的个人势力,我见证了几乎主人所有伟大的成就。
我崇拜他,敬重他,但是我也为他感到遗憾;我至少还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但他,却一直都那么孤单。
照顾您是我自丹妮埃拉死后最愉快的一段日子了,我又开始以前做饭买菜,打理家务的琐碎生活,看着您坐在我的厨房里一边吃点心一边说傻笑话的样子,我好像又回到了美丽的塞纳河边,丹妮埃拉还没有出事的岁月。
有时候,我会把您看成丹妮埃拉,可是你们是不一样的;您的家人十分幸运,您冷静理智,勇敢无畏,既能够保护自己,也保护了家人,丹妮埃拉要是有一半像您就好了。
您说将来的小小姐也起名叫丹妮埃拉的时候,我真高兴,我觉得merlin真仁慈,他又给了我第二次弥补的机会,这次我会好好照顾她的,不要像我妹妹那样单纯天真,轻易受骗上当,我希望她能够像您一样聪慧,像主人一样强大。
我真的不想死,所以我会很努力的逃命,这本是我的拿手本领,然后等主人回来把事情都解决掉,天下就太平了。
将来,挑一个天气好的日子,我请您和主人到我出生的地方去野餐,美丽的塞纳河边,微分吹拂的草地,午后的阳光十分明媚,我们挑一颗枝叶茂盛的大树,在树下铺上一块洁白美丽的亚麻桌布,带上几篮子好吃的。
您和主人可以看书休息,小小姐和小少爷一定调皮的满草坪乱跑,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我会看着他们的。
我不会死的,一定不会死!我一定能活下去!
我要看着孩子们长大,看着小丹妮埃拉结婚生孩子,所以,我一定不能死!
……
羽毛笔在这里重重的划了几笔,仿佛他当时重重的决心。
艾比的眼泪似乎已经流干,红肿的眼眶木然的对着冰冷的尸体,她平静的吻了吻丹尼尔发凉的额头,因为哭泣而嘶哑的嗓音,轻轻说道:
“你当然不会死,你会和我们永远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