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这个婴儿逐渐长大,成长到幼儿阶段以后,他慢慢的接受了“他”和“我”的观念,已经认识到了“主体”和“客体”的区别,但是他还尚未掌握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换言之就是,这个时期的熊孩子虽然知道了自己只是世界的一部分,但是他同时还不能很好的理解物品、关系、爱的所属问题,也就是说,只要是他喜欢的东西,不论主人是谁,他都认为那东西可以是他自己的。
接下来,到了儿童、青少年、青年、成年的不同的阶段以后,他对于自己和别人的边界会认识的愈发清晰、明确,什么情况下不打搅别人,什么情况下不能依赖别人,这样的观念才能最终成形。
当然,以上是正常的、健康的心理发展轨迹,是最好的那个可能性和结果。那么假如情况不那么好呢?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那么我们推断,在这个小孩成长的过程中,他吸收到了“权威性”的错误信息和暗示。这个“权威”可以是父亲、母亲、老师、保姆——之类。
这样的悲剧如果发生,那么就会对当事儿童的人格正常发展产生毁灭性的打击,会直接导致他的人格的“自立”出现问题。譬如那些偏袒自己家“熊孩子”的“熊家长”,就会让自己的孩子在“他的”和“我的”这方面的问题产生认知障碍,进而对自己和他人的边界无法良好的把握,变成一个常常冒犯别人而完全不自知的渣滓。
而此时,庄鹏面前的约翰尼,则是向另一个极端发展了。
在父亲长期缺位的环境下,而母亲又控制欲过强或者安全感过低的情况下,小孩很有可能会和母亲产生人格上的“共生”。也就是他已经树立起了自己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对象的“主”“客”体认识,但是唯独对母亲,这种分别心的建立失败了。
这种共生是一种高度的依赖,也是一种高度的共情,在和别人人格共生的人身上,你会发现他已经彻底忘掉了“我”,而完全“变成”了他所共生的那个人。也就是完全丧失自己的主观意识,想他人所想,忧他人所忧,思考问题和评价事物也不会从自己的主观角度出发,而是把自己代入他人以后去下判断。
就好像眼前的约翰尼,他其实对他的父亲基本没什么感情,对于一个从小就没有父爱的孩子来说,缺失父爱根本就不会让他觉得痛苦,就好像天生的盲人不会因为目盲而痛苦一样,你连光明的概念都没有,你怎么可能贪恋光明?
其实庄鹏小时候老爹的情况和约翰尼的老爹差不多,都是醉心与事业,基本见不着人。对于幼年时的庄鹏来说,他的老爹就是一个经常在他家吃晚饭和过夜的人,父子间没有陪伴,没有交流。但是庄鹏从来没有因此苦恼过、痛苦过。他和那个男人根本就不熟,怎么可能因为见不着那个男人而不舒服呢?他老爹不在家反而让他觉得更自在。
庄鹏和老爹熟起来,是进入青春期以后的事情了。
话说回到约翰尼,一样的根本见不着老爹,一样的丧父式童年,为什么庄鹏屁事没有,约翰尼就有了盗窃癖呢?
这就必然是约翰尼母亲的问题了。
在庄鹏的构想当中,就是约翰尼和自己的母亲产生了“人格共生”,他对自己父亲常常不在家的所谓不满,其实是认识到了自己的母亲在因为此事痛苦,约翰尼和自己母亲的过度共情,让他产生了他也在因为这件事而痛苦的幻觉。
其实他本质上根本不在乎他爹,是回家还是不回家,是活着还是死了。对于他来说,父亲假如“不存在”了,那“父亲不回家”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导致母亲痛苦的原因就消失了。
所以他才会认为——“假如父亲不存在,他会更加开心”。
再回归到盗窃癖上来,之前说了,盗窃癖的第一成因永远是“自卑”,而,而且——有一个反常识的事实,那就是自卑和自恋,其实并不互相矛盾,一个极度自卑的人也可以极度自恋,甚至很多时候,人之所以会自卑,就是因为过度的自恋。
在庄鹏的前世,基本所有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都在反复说一件事——那就是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因为如上所说,孩子是极度自恋的。他会下意识的认为自己身边一切的现象都是自己导致的,他就是神明一般的“第一因”。而这个所谓现象,是不分好坏的。
所以,看到父母吵架,小孩的过度自恋会导致他觉得父母吵架是自己导致的,这本身就会造成自卑心理,而假如有些不配为人父母的还拿孩子撒气,那就会更加的深化小孩“他们吵架是我的错”这样的认识,变成彻底的自卑类型的人。
而约翰尼的母亲,庄鹏给她留下的印象素描,基本上就是一个恐怖的怨妇。
试想,一个七八岁的幼童,天天从母亲那里接收到无穷的关于“你爹不陪伴”我的牢骚,愁眉苦脸的表情,扭曲的言语和信息,明明是一个小孩,却变成了一个成年人的情绪垃圾桶。
这样的小孩是绝对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尚未自立的人格和母亲产生共生,同时不断的从母亲那接纳负能量,再加上儿童的过度自恋导致其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小约翰尼假如不出问题,那就是没有王法!天理不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