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会这家物流公司是混血种开的吧。
这个念头一出来,莫里斯差点吓到捂住胸口,他第一时间是不愿意相信的,可种种迹象摆在眼前,虽说是他的推断,好像就是这么一回事?
什么糟心事。
莫里斯眼里一团怒火,他们刚屠完龙,那些屠龙的武器乃至龙的尸体——他知道波塞冬的尸体就在这辆车上,竟然是由混血种完成运送的,说来多么的讽刺,实在让人不难火大。
他到要看看这群混血种要把他们龙王的尸体送到哪里去。
也许这是个深入了解他们的机会……
莫里斯隐隐有感觉即将有什么大事发生,他把将要施展影步的手从箱子上放下,在车厢内弯膝坐下,原本的计划打乱,他有了新的计划。
龙一他们在接到龙首的指令后,要检查在故土公司的货物,这件事情上,龙首对他们要求只有一个,一定要他们保证货物都在,否则把他们的脑袋挂在城主府上。龙首是龙主的得力干将之一,龙主手下有两名龙首,一个是赫尔墨斯大人,还有一个就是他们现在听从的。这位龙首性格如夜晚的阴霾,时常暴怒,他底下的神使没一个敢不听他的话。
不然他们也不会从观前街大老远的跑来内蒙古自治区收费站,傻子才想赶那么远的路只为检查两箱货物。
货物很重要,整个行动他们都是秘密进行的,除了他们和龙首以外,没有第四个人知道。
两个混血种好不容易回一次“故土”,心中渐渐起了歹意,一股来自生命本能的冲动让他们磨刀霍霍,起了嗜血的想法。
在神区的混血种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混血种不允许伤害故土的人类,但所有去故土执行任务的混血种,都会抓几个奴隶填饱肚子,除了不准带回神区就地解决。神明也是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两名龙人,自出生起就像尝尝上古时代奴隶的味道,他们很奇怪为什么故土上已经那么多的奴隶,简直就是待宰的群羊,为何神区还不回到故土。他们不是神明,不敢质疑神明,所以没有偷渡抓几个奴隶,他们也没有钱在黑市上买卖。
但在潜规则面前,他们有了这个机会,自然是不可能放过。
龙一和龙二穿着制服,走进了一个厕所的拐角,他们面前正有一个举着相机拍摄的记者。看样子,这名记者是来拍摄内蒙古风光的,但他没想到他即将成为神明的晚餐。多么荣幸啊。
龙一的手渐渐伸出,渺小的奴隶在他眼里,在神明天生神力的躯体面前,简直不堪一击。他已经听见喉咙冒烟,肚子里冒火的声音了,唾沫疯狂分泌,血脉喷薄,进食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他已经看见了自己饱餐一顿,奴隶的肢体顺着食道滑落,就和吃一顿猪头肉大餐那样爽快,只不过下饭酒不再是难闻且有腥气的猪血。
如果这一切没有一个人类的阻挠的话。他就像影子一样出现在他们身后,没有一点声音,他的身上有于他们相同的气味,可脸却是人类的,他穿着整齐打理过的制服,虽然肩膀上有些灰尘。
龙一想要呐喊出声,告诉身边的伙伴他们有一个可怕的敌人,可他发现自己的兄弟同样表情看着他,他们已经发不出声,喉咙被一根线割断,如果猜得不错的话,他们即将死去。
最后一眼,一个人类拿着长剑挥砍巨龙颈部的胸章,就在那件打理过的制服上。两名龙人重重地倒下,他们到死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奴隶会有反抗他们的力量。
“没人告诉你们,混血种不要到处在现世乱晃吗,这里……可不是你们的地盘。”穿着制服的年轻公子收起手里的喋血的蝴蝶刀,用公子而不是年轻人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卡希尔的校服男生女生一律都是燕尾服设计,领口胸口和裤腿口都有金边花纹,衣着颜色是深紫色,搭配一起极其高贵,就像暗夜中的贵公子,倒是和年轻公子的气质极其搭乘。
莫里斯就像西餐厅大厨切割完餐桌上的牛肉一样,不仅长相贵公子,手法也娴熟,在他的领域里轻车熟路到乃至看上去是在闲庭信步,仿佛做了一件极其正常不过的事,举止优雅。
可他今天并不是大厨,他头发有些凌乱,气息繁芜,甚至喉咙沙哑。他的双手发抖,他头一次这么痛恨地杀死两个混血种,今天是怎么了。
莫里斯的瞳孔深处,一架直升机坠毁,他握着蝴蝶刀的手发抖。
人类之所以能反抗神明,是一代又一代英雄用生命换来的,而他有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屠龙者。
“我现在是杀人凶人,不想被杀人灭口的话,你应该知道做什么。“莫里斯对着记者模样的中年人轻哼,转过身子,留下燕尾服的两根燕尾,缓步离开,只剩下一道长长的影子在厕所走廊间,越拉越长。
他所经过的所有摄像头全部报废,包括记者手里的大炮相机和智能手机,在露娜的一声“得令”之下。
这一刻,他的身后站着那些奋战在第一线,势必将所有来到现世的混血种,那些自诩神明的肮脏家伙,一个不剩地驱赶的英雄。他们宛若巨石山上的雕塑,形成连绵的虚影,滚烫在灼烧的烈焰之中。
“呵呵,逆境之后的首杀,这一次,是王杰克输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