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敢去酒吧,因为那里会遇到一群熟人,他怕见到那些熟人,曾经对熟人们立下“从此之后隐退江湖”的神雕侠侣,如今侠侣不在,谁会瞧得起你的名号,去不过是丢人。
而且说熟也不熟……酒量也不好……
过去只能丢脸。
江流躺在长椅上,喝完了一篮子的酒,脑袋昏沉,明显醉了。他的手没有停止去篮子里拿酒,手摸了个空,才发现酒喝光了。
江流下楼取快递,今天下午有个约会,母亲大人得知自己被甩后,约封叔陪他出去玩。刚环球旅行归国,什么好玩的没玩过了,江流想的竟然是玩就玩吧,毕竟快递再一次激起他痛苦的回忆,一套lower的情侣衫外套,原本打算送给前女友的,现在没机会了,除了玩难道坐在家里再喝醉吗?
江流跟封叔出了门。
封叔是“爸爸”公司的员工,是“爸爸”的司机,年纪不小,很老实的一个叔叔,见到他永远都是面带笑容,永远都是一身优衣库加个宝格丽的手镯,车技很好,对江流很照顾,两人的关系像亲生的叔侄。江流心里暖了不少。
封叔开着“爸爸”的宝马x6,到挽风庭买早饭,江流坐在车里,戴着beats耳机,望着窗外,想心事。
身上穿的衣服还是昨天的,除了洗了个澡,连衣服都忘换,香水风之恋掩盖着昨日人群挤压褶皱产生的汗臭,一条GALLIANOLANDO破洞牛仔裤,巴黎世家的老爹鞋,一件白衬衫加上纪梵希的棒球服外套,江流暗自伤心的样子同一条脱了毛的狗,再好看的衣服也很难掩盖他憔悴的眼神。
他现在就是条没了毛的狗。
封叔带着他去了某某歌星的演唱会,为了让他开心,叔叔没少下功夫,江流大概知道封叔为什么带他来,这是自己最常听的歌手,听音乐app里收藏的歌单全是他的歌,可封叔并不知道人在分手之后喜欢听的歌是会变的,因为你从前喜欢这个歌手是因为另一个女孩喜欢,爱屋及乌,所以喜欢,现在女孩不在了,没人知道其实你一点不喜欢听。
江流知道自己喜欢听什么,反正不是他的歌。
舞台上灯光闪烁,江流一句也没听进去。觉得一切都疯了,疯了!
“封叔,和我妈说,今天我不回去了,上大学前我都不回去了,我哪儿都不去。”江流握着手里的海报,深吸一口气,仿佛下来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道,“我要当偶像!”
他在赌气,这种事心知肚明。
可他怎么可能甘心……因为演唱会的主人就是前女友现在的男朋友啊,那个绿了他的男人!
从前在一起听的都是他的歌,江流毫不怀疑相信他当了三年、整整三年的备胎!想想看,整个三年,一个女孩和他的男朋友听了将来出轨对象的歌整整三年,还拉着男朋友一起应援小三,给小三打榜买礼物,一起去机场追星,去相同的商场吃饭偶遇,谁知道绿帽子是什么时候戴上的,小三不是小三,原配就不是小三?
这一切都在江流脑中爆炸。
爆炸过后,江流想他哪一点输那个男人了?为什么前女友会为了“他”放弃他。一种莫名的情愫随着见到那个男人唱歌开始就疯了似地在他心底滋生,想要立刻去成为站在舞台上的那个人,比任何人都要有名百倍,比任何人都要受欢迎,要让那个女人后悔,后悔放弃了他!
他要当偶像,成为比那狗男人还要出名的偶像,在作品上打败他,在名气上打败他,并在大众的面说出他挖人墙角的事实!
“报名,我要报名,封叔,帮我报名,和他一个公司!”江流拿着还差三个月才显示成年的身份证,为什么他不立刻冲去偶像制作公司,因为未成年人不能自己报名当练习生。
他想立刻去当偶像,他想当偶像,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