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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价值百万的钢笔,说送就送(2 / 2)

【我真不想吃软饭】5个月前 作者: 一栗子一

而且所谓卖身合同,根本不存在法律效益,不为现行的法律所承认。

换句话说,这份合同的本身就是一个漏洞。

束缚签约方执行合同条款的,不过是两者口头约定罢了。

两世为人,给程素带来的不仅有知识的累加,还有阅历的沉淀……

换到任何同龄人身上,说不准就信了这份合同。即便程素心知肚明,但仍旧面带忐忑,拿着合同之时,手臂微微颤抖。

“小素,你不要太担心,往后和冰岚接触,她如果欺负你,你就微讯告诉我,阿姨帮你训她……”

李月说话声十分温柔,通过短短时间的接触,她有些可怜这个命途多舛的小男人。

从小丧父。

母亲酗酒,嗜赌如命。

早早的败光家产,搬到如此破落的小房子。

但程素却出淤泥而不染,从小努力上进,考入林城财经学院这一所重点大学。

读书时勤工俭学,生生的支撑起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李月平时雷厉风行,言语也简单明了。

但面对程素,李月却说了很多句话,因为她下意识想消除程素的顾虑。

程素准备签名,突然看到文件袋夹着一根钢笔。

李家果然财大气粗,连签名的钢笔都是奢侈品,笔身和笔盖由纯金打造,镶嵌着几十颗晶莹的碎钻,顶端更是有一颗小拇指大小的红宝石在熠熠生辉。

笔身刻着“VT”两个英文字母logo。

程素通过记忆,知道“VT”这个品牌相当于前世的百达翡丽,传承百年,主营手表业务。

但同样擅长制作高档钢笔,每支笔要价起码百万,非巨富家庭根本买不起。

钢笔入手沉甸甸的,握着很有质感。

在签名的时候,程素的手停顿在半空中。

他感觉自己能写出两种风格的字迹,但稍加一想,决定用原主的字迹,来签下自己的姓名。

签完名,程素将文件合上,重新递给李月。

李月接过文件,看了两眼,随意放到包包里,却没接过钢笔……

“小素,你喜欢这只钢笔吗?”

李月笑着问出声,打算送个见面礼给程素。

她刚刚一直在观察程素,发现他眼神晶亮的盯着钢笔。

‘男孩子果然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便是这程素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也同样无法逃过这个定律。’李月内心暗暗想到。

刚才程素不断的打量钢笔,目光中带着惊艳之色,李月便猜测,他很可能喜欢这支金色的钢笔。

“我……”

程素脸色微微胀红,最后声如蚊蚋的点头。

“喜欢……”

他当然喜欢,值钱的东西谁不爱呢?

不过李月却明显误会,并没有往钢笔的价值方面去想,只是单纯认为程素喜欢漂亮的东西。

李月抿嘴一笑,将钢笔推到程素手中。

“既然小素你喜欢,那么这只钢笔,就当做阿姨送给你的见面礼……”

看着到手中的钢笔,程素却没选择接。

“不……阿姨,这……这支笔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程素“慌张”的推辞,无意中,竟触碰到李月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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