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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第四个闹铃吵起来的。
上班,上班!我往脸上噼噼啪啪地拍着化妆水。生活在城市的人就这个坏处,前一天管你离婚还是要私奔到月球,第二天还是要乖乖挤地铁,打卡上班。
真是现代人的无奈啊。
整个白天我都不在状态,看谁都心里有火。科里的人仿佛也发现了我的异常,跟我讲话都透着小心翼翼。
”她是不是恋爱了?“我去茶水间回来,听到他们在私底下议论。
恋爱个头!我收留他纯粹是因为道义!不是因为他好看!当年他帮了我,现在我帮他,这有什么不对?他居然怀疑我!想到这里,我砰地一声把茶杯狠狠往下一摞。对面的老张吓得身子都是一抖。
忙了一天回到家,晚饭是赵黎做的笋尖虾饺。八只小指大小的细点稳妥妥地躺在蒸笼里,薄薄的皮子咬开来,居然有四只鲜虾仁藏在里面,足够有料。
他一个北方人,什么时候学会的潮汕菜?我狐疑地瞥向卧室。他两条长腿随意地搭在桌上,膝盖上摊开着一本小书。苍白的侧脸带着夕阳温暖的微光。这专心看书的样子倒是和他初三的时候挺相似。
也许他并不曾像我想的那样回忆清零。只是他对我依旧有所保留罢了。可是追问太多,又有什么意义呢?
保留便保留吧。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就学会了一个道理。如果一件事的真相你不想知道,那最好别问。
“你看什么呢?”我随口问道。吃了人家的东西,再装作不理人挺没意思。
“想不到我那会在你眼里这么迷人。”他脸上闪过一丝坏笑,我疾步走了过去,瞥了一眼那粉红的熟悉封面,凭我多年混迹江湖脸也红了大半——那是我高中时候的日记本!
那会儿我又内向又自卑,偏偏自己同桌还帅的要死要活。从小我就有记日记的习惯,于是关于赵美人的一颦一笑全部被我写在了日记本里。白天看,晚上上自习就写。反正赵黎看大书的时候全神贯注,他压根不会发现我在旁边写什么东西。
我就这样洋洋洒洒写了几大本。那捆儿日记整个就是一个《赵黎实录》,写的比皇帝身边的史官用心多了。史官也就说个某年某月某人干嘛。我可是下定义拟人比喻通感一锅炖,他笑一笑能给写好几页,写完了也不撒手,还要定期拿出来观摩几天。可见我当时鬼迷心窍到了什么程度。
十四五的青葱岁月,少年少女并坐花树下。那样安静又美好的时光,如何让人不怀念。后来赵黎走了,这些日记便一路跟着我来到了S市。
见他一脸陶醉,我又羞又恼,劈手就要夺:“有什么好看的,你这个自大狂!”他把手一扬,我抢夺不成,跳起来二次攻击,又是扑了个空。筋疲力竭的我犹自趴在床边恨恨不已:“死赵黎!明天就把你打包卖到夜店去!”
“我只是好奇过去的赵黎到底是什么样子。”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黯然,“赵黎...我有什么好,让你这样惦记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