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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秀宫的小厨房早就上了热腾腾的锅子,腊月里的天气,吃了锅子仿佛浑身上下都暖和了起来。
齐妃将手中的苏绣白丝帕掖在襟前,亲自用汤匙从铜质的汤锅里一勺一勺地舀出滚烫的汤汁。锅子用特制的铜架所悬,底座是一个锅底大的凹槽,上面生着上好的炭火。鸽子汤先是用大火煮沸,再盛到这汤锅里,用小火慢慢炖着,“咕嘟咕嘟”冒着小泡,直到汤汁泛起了淡淡的乳白色,鸽肉早已炖的极为酥嫩,入口即化。
“这是野生的雪鸽,只产于西藏雪山,这鸽子总是越白才越是上品。”齐妃慢条斯理地将汤碗递给清欢,她坐在齐妃对面,只得恭敬地起身接过:“谢齐娘娘。”
齐妃抿嘴一笑,她脸上涂着极厚的脂粉,清欢只觉得那笑仿佛也是假的,只能听到她的声音甜腻如蜜:“你这孩子,到家了还这样客气。”她也知道齐妃心眼里绝不会这样想,只是逢场作戏罢了,反正储秀宫也少不了她一口饭,留着她又能多讨好皇阿玛,何乐而不为?齐妃这张如意算盘,打得也太精明了。
清欢只是笑了笑,便低下头沉默地喝汤,她自是从小睁只眼闭只眼惯了。只是她刚刚在养心殿喝粥的时候不小心烫到了舌头,现在也尝不出那汤到底是什么味道。
齐妃又拿起另一只铜碗来舀汤。冬日里马蹄袖最为保暖,一直盖过了整张手背,那袖子极为挺括,齐妃拿着汤匙的手一时有些掣肘。旁边的贴身宫女福珠连忙上前来替齐妃将袖子捋了捋,露出水葱般的手指,指上戴着长长的护甲套,是宝蓝色的珐琅质地,金镀的花纹,倒像极了齐妃穿的那件宝蓝百福锻袍,都是汪汪的一抹蓝色,越发衬得她肌容雪白。齐妃本就生得极瘦,领口的一圈海蓝色貂毛围脖更显得脖颈修长,她头上戴着繁复华丽的累金珠的凤钗,有一株金穗儿扫在额前。清欢只觉得那只钗极沉,会不会把那细长的脖子压断?
“俗话说,一鸽胜九鸡。这腊月天里喝这鸽子汤,最是能益气补血,强身健体。”齐妃说着,将盛好的一碗汤递给弘时,“待会儿你回去的时候再带一只鸽子回去,让厨房做了给晨钰吃。”
弘时和霁月坐在齐妃左右两边。霁月见弘时不说话,便在桌下踢了他一脚。弘时吃痛,一时回了神瞪她,却听齐妃在身边叨念着:“你这孩子,额娘跟你说话呢。连吃饭都不上心,还指望你做什么?”说完便将汤碗放在桌上,幽幽地叹了口气。
“额娘教训的是。”
自从知道碧潭的事,弘时一整天都心不在焉,清欢自然知晓其中的缘由,忙笑着说道:“三哥许是太累了,今儿个早上天不亮就出发了,又走了半日那样难行的山路。”
齐妃自是心疼儿子,只管往他碗里夹菜:“你皇阿玛也真是,尽派给你这些不上台面的……”齐妃说到这里,却突然住了口,笑盈盈地瞧了清欢一眼,“你皇阿玛最是重视你们兄妹感情。”
清欢低低地应了声是,又说道:“三哥是皇阿玛的长子,将来自是要干大事的。”
这一句倒说得齐妃心花怒放。弘时在子嗣中本排行第三,可惜大阿哥和二阿哥都早年夭折,他就成为了实际意义上的大阿哥。皇上似乎也对这位皇子颇为重视,不仅让当朝重臣张廷玉做他的老师,还让他出入朝堂听政议事,宫里人虽不明说,但都觉得三阿哥是未来的太子爷,对齐妃也是格外巴结。前年敦肃皇贵妃薨,齐妃便成了仅次于皇后的嫔妃。相比之下,皇四子弘历前年被派往关外,皇五子弘昼资质愚笨,荒唐不堪,根本没有人将他放在眼里。皇六子弘曕又刚刚满五岁,年纪甚幼。所以就算熹妃手里握有皇四子、皇六子两名皇子,齐妃亦觉得不足威胁。
“你也真是,跟着你皇阿玛这么久了,也没见他给你个一官半职,这样怎么叫底下的人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