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秘密。
李九嫣的歌声还在我身后婉转悠扬,而我也相信,它会一直如此悠扬——
李明朗曾经跟我说过李明嫣的事,她的身份很多,旅行作家,慈善家,酒吧老板,驻唱歌手。我喜欢她。
神秘,孤傲,那么的美。
说到李明朗,他倒是每周都会来找我结伴回家,一起挤公交车的时候,他常常身先士卒挡在我前面的样子,这让我肯定了他对我的感觉。
而我总会在他表明心意之前很顺利地岔开话题。
他也不再说下去。
我承认,我暂时和陆祺成为陌生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对他的喜欢减少一分。
秦臻是比陆祺小几个月的表妹。但说是表妹,其实他们一丁点儿的血缘关系都没有,秦臻是陆祺小姨的孩子,我见过她。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陆祺的小提琴很厉害,他曾经去澳大利亚演奏过。而在那偌大的,神圣的一方红毯上,他的侧脸沐浴着光芒。秦臻唱着歌,她的歌声悠扬动听,和她的外貌一样甜美。
他们两个相得益彰,好似一对金童玉女。
我承认,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嫉妒的。
要说时间过得快,也很快。升上高中的前一个月如同白驹过隙,一晃眼的功夫,高一时光就损失了小半,我抱着我的小心思在这个班级里活的悄无声息,所以人似乎都忘记了那个自我介绍时口不择言的女生,我甚至自己向木头老师申请了文艺委员的职位。我喜欢文字,这几乎成为我们宿舍人人知道的秘密。
我曾经和秦臻、孟夏开玩笑,口出狂言:“等着吧,有朝一日我拿个诺贝尔文学奖给你们看看。”
秦臻也说:“未来的王菲二号就是我啦!”
孟夏涨红了脸,想了半天,最后说:“等着吧,我以后的老公肯定是个超级有胸肌的男人!”
这样的生活,很好。
另外。
我终于知道苍灵口中的祸斗是何许人也。
还记得那个“第四人”吗。
她生了一张和苍灵相似度爆棚的脸。
我再次见到祸斗的时候,她正一个人在厕所里抽烟。
我不以为我有什么必要和她产生瓜葛,甚至于想把她从我心里彻底格式化,今后的时光可以全然陌路才好。
直到那一天。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自习,英语老师那个白胖和善的中年妇女有事离开,我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写我的英语作业,和其他高中一样,一中的A等班制度是传统,我奋力考进来的班级充斥着压力,仅仅是高一,我却已经习惯了整个教室里鸦雀无声的样子。
然后教室原本紧闭的门被猝不及防地打开了,一个化了浓妆的艺术生走进来,我见过她,她曾经和祸斗一起在厕所里抽过烟。她几乎是直奔我而来,然后歪着头,面无表情地说,“顾莞莞,她想跟你谈谈。”
我没有说话,站起来跟着她走。
然后有人从后面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看,是陆祺。
“出什么事儿了吗。”他问我。
“不知道。”我回答。
“要我帮忙吗。”他依然没有放开手,我的脸开始迅速涨红,我抽出手来,说了声不用,然后逃也似的离开。
那个女生把我带到天台上,然后就离开了。她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蹲在天台的角落里,见我来了,她缓缓站起来,看上去像是生在狂风中的一棵枯草。
我慢慢靠近她,小心翼翼。
“你来了。”她没看我,低着头。
“是。”
“还记得我吗”她问,眼底是近乎绝望的祈求。
我看着她乱糟糟的短发。眼睛很大却无神,薄唇紧抿,皮肤苍白,衬得她的黑眼圈异常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