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开眼时,他目露狠意,右手举起大刀就往自己左手手臂用力划了一刀,霎时间,血流如柱。
围观众人皆倒吸了一口凉气:“嘶——”
公孙义疼得五官都快扭曲了,但他仍然不慌不忙:“诸位别急,虽然我这伤口很深,流了很多血,但是,只要洒上我公孙家祖传的金疮药,不消片刻,伤口立刻和好如初,甚至连一丝疤痕也不会留下。”
他一把拿起放在手边的小瓷瓶,用牙齿咬开瓶塞,将里面的土黄色粉末倒在他左臂的伤口之上:“诸位,我这金创药即便洒在深可见骨的伤口之上也不疼不痒,洒下去就见效。”
一瓶金疮药洒完,公孙义又拿起一块干净的布,对着众人神神秘秘地说道:“诸位,最关键的时候到了,别眨眼,千万别眨眼。就请各位看好了!”
众人屏住了呼吸,只想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公孙义用干净的布管管地擦过他的左手手臂,被擦过的手臂完好如初。
果真如公孙义所说的,那么大的刀砍下去,用了金疮药之后,居然一点痕迹都没有,别说疤痕了,连一点红印子也没有,他们压根也找不到方才受伤的地方在哪。
人群立刻便沸腾了。
公孙义无不自豪地说道:“怎么样?这可是我公孙家祖传的药方,只供给达官贵族使用的金疮药。若非家道中落,我公孙义也不至于当街叫卖。”
他伸出两个指头,大声嚷嚷道:“二两银子一瓶,想要的后头排队,别挤,一个一个来,都有!”
夜兰兴致缺缺,她看一眼就知道这是个骗局了。
众人皆苦,人活一世也不容易,想到此人也许遇到什么困难迫于无奈才在此处行骗,夜兰没有拆穿他,转身想走时,听到金疮药的价钱,又犹豫了。
二两银子,那是辛辛苦苦种地的庄稼人一年的收成了。他只卖一瓶药的价钱,便赚到了。
夜兰虽距离的远,却能闻到他手中的金疮药不过是最下等的药,别说生肌了,恐怕止血都难,几个铜板的药材却卖二两,这实在是昧着良心在赚黑心钱了。
夜兰在心中安慰自己:这么贵的药不会有人买的。
“我要,我要,给我来一瓶!”
“太好了!给老子拿五瓶!老子是个厨子,切菜总切着手,正需要这个!”
“哎呀,你们别挤啊,公孙先生说了,大家都有份。公孙先生,快快,给我拿两瓶,我等着用,我刚从台阶上摔下来,腿还留着血呢!”
夜兰:……
白墨初忍不住嗤笑:“这帮人是傻子吗?”
这时,夜兰注意到在她的不远处,有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他一遍一遍的打开钱袋子,来来回回地数着钱袋子里的钱,想要上前的脚抬起又放下,抬起又放下,如此几回,犹豫不决。
夜兰上前一步:“这位大哥,你可是也想要买金疮药?”
那个高大汉子的神情中很明显有一丝警惕:“姑娘,有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