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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下狼窝,抓一筐狼狗崽子(1 / 2)

【我的1995小农庄】5个月前 作者: 叶公好龙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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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狼窝这种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以前公社还在的时候,打狼队被逼急了,都还是找到狼窝一窝一窝的端呢。

想掏狼窝,关键看事先是否知道狼窝的位置,是隐藏在山里的哪个地方。

再一个就是能不能把狼全堵在窝里。

狼很记仇,斩草不除根的话,容易遭到狼的报复。

所以在以前,只要知道狼窝在哪儿,基本就是奔着抄家灭门去的。

和陈凌这种掏狼窝,可不是一个概念。

他只是想抓几只小狼崽子回来而已。

再说了,那些狼还是和黑娃配过的母狼。

所以此行就没必要兴师动众了,也不用太过担心。

两条狗,一只鹰,一杆猎枪足矣。

家里也知道这个狼群的情况。

以前狼窝还在后山的山沟的时候,陈凌领着家人都去看过。

那些狼有黑娃在的时候,不怕人,也不冲人龇牙,经常是该吃东西吃东西,该玩闹就玩闹,各干各的,和人互不冒犯。

所以也都不担心。

只是老丈人过两天就要回风雷镇了。

听说陈凌要进山把小狼狗崽子抓回来,就也想跟着去。

去就去,陈凌自然是没啥意见的。

于是次日一早,翁婿两人吃过早饭后,就收拾好东西出发了。

农历十一月初三,正值初冬时节。

山林的空气显得格外凉爽清冽。

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延伸向山林的深处。

这个季节的大山是空幽的。

冬季的寒冷还没正式到来,枯黄的落叶也未曾落尽。

未褪色的大山,层林尽染。

未枯竭的水流,水色斑斓。

不过到底是入了冬了,天气冷了,山里不再像往常那么热闹,行走在山间,踏在厚厚的落叶上,只能听到寥寥几声鸟叫。

虫鸣、打闹的小兽皆不见踪迹了。

却是多了几分萧瑟。

“哟,富贵,你和存业叔也起早来跑山了?”

“是啊,你们也来的这么早啊。”

两人进山时间不算晚,但有比他们更早的,是村里那帮小年轻的,他们最近两个月套松鼠,夹青猺,去王八城卖了不少钱。

能见到钱,一个个就搞的越发起劲了。

看这情形是天没亮就上山来了。

他们起早上山,大多是来熘夹子的。

夹子和套子在晚上有收获,要及早收取。

收晚了容易出意外。

“俺们来得早也不能跟你比啊,你家狗太厉害了,进山就不空手的。俺们还经常啥也捞不着,空着手回去。”

“不信你看,昨天夜里就夹了这几个小山雀,毛老鼠都不上钩了。”

“就是,俺们这转悠两三天,估计没你来一趟打得多呢。”

“……”

“没有,哪像你们说得那么夸张。现在入冬了,野东西变少了,平时还不爱出来,谁来也不好抓啊,还是等下雪吧,下雪了把它们饿上几顿,就好抓了。”

陈凌摇摇头,今年是山里野东西多了,大家收获还算不错的。

换成往年,在山里下个夹子,七八天也不一定能夹到啥好东西,都是杂七杂八的山鸟、老鼠之类的。

这样已经够可以了。

拿枪和弹弓也不一定比这个更好。

再加上大家平日里都有各种事情忙,也不是单纯靠打猎为生的,打枪和打弹弓的技术并不强。

有时晃悠一天,鸟儿都难打中几只。

这个也不是瞎说的,拿着弹弓出门试试就知道了。

最后还不如搞两个地套、下两个夹子的那种收获大呢。

哪像陈凌家这样。

两只狗想逮点野鸡兔子,那是一抓一个准儿。

连陈凌这个半瓶水的把式,也能甩一般人家几里地。

毕竟谁像他这么多闲工夫,会花心思去打枪、打弹弓呢。

“富贵说得对,这些野东西还是下雪了好逮,冻上它两天,又冷又饿的,不怕它们不出窝。

到时候在雪地里随便撒点吃食,自己就往夹子上踩哩,可不就好抓了吗?”

“就是这会儿才刚入冬,下雪还得再等等啊。”

“是啊,是得等等,不过今年值得等,秋天野东西那么多,冬天来抓,收获肯定不会差。”

和这几人闲聊几句。

他们年纪都还不大,没啥跑山的经验。

陈凌也就没跟他们说让他们往深处去。

北边大山人迹罕至,猎物多,松鼠多的都乱在树上蹦。

不过那里有猞猁出没的踪迹,想了想还是不跟他们说了。

虽说自己看不上松鼠和果子狸这种小玩意儿,可是现在入冬了,野兽饿肚子的几率会比较大,还是别让人往深处走的好。

“这些野山药不赖,回去的时候挖点吧。”

“是长挺大的,爹你今年在我们这儿,也没挖成葛根和野山药……”

“嗨,这挖不挖的,我就那么闲唠叨的,守着我大外孙就够高兴的了,那点儿东西算个啥。”

以前到了深秋,王存业就要进山挖药材了。

挖天麻、葛根、野山药。

采五味子、拐枣、野菊花。

这就是他们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了,到了什么季节采什么药,不然总觉得心里会空落落的。

“咱家的酒卖的不赖,今年我本来想再给你摘几筐子五味子酿酒的,也没搞成,看来只得等明年秋天了。”

老头叹了口气,很快又被山林中零落挂在枝头的野果子吸引。

指着几棵野柿子树说道:“这几棵树上的柿子没让鸟祸害掉,你留个记号,过段时间就能来摘柿子干了。”

挂在树上天然形成的柿子干,比自家做的柿饼味道也不差多少。

挂霜后,吃起来香甜筋道,口感和红薯干挺像,适合当零食吃。

陈凌走到树跟前,仰头看了看,柿子表皮有些发蔫、起皱。

“这还没成柿子干呢,不过打了霜了,这时候吃也行。”

说着便摘下来几个,递给老丈人俩,自己也剥开吃。

这时候的柿子并没坏掉,只是果肉中水分变少,糖分变多,里边是那种黄灿灿的糖心,掰开两半像是果脯一样,很甜很好吃。

翁婿两个边走边吃,黑娃则是带着小金到处乱窜,不管猎物大小,见到就要逮回来。

可惜入冬之后,食草的野牲口开始南迁,像是鹿啊,獐子啊,赤麂啊,是越来越少。

连它们两个想找这类大猎物也很费工夫。

王存业把黑娃小金逮回来的猎物捡到筐子里,非常赞赏的道:“黑娃真勤快啊,换成别的公狗,配完之后管你生不生,养不养的,根本理都不理。

我那小公狗到了能配狗的时候,也不知道能不能学来黑娃一成。”

“嗯,这个应该不成问题,有它好大哥在前边做榜样呢。”

陈凌笑笑,对两只狗道:“你俩先别忙活了,赶紧头前带路,掏完狼崽子咱们早点回家,山里冷得很。”

老丈人也笑眯眯的挥手道:“快带路快带路,听了一路喜鹊叫,今天这趟肯定顺风顺水的,我老早就想看看那些小狼崽子了。”

黑娃就冲陈凌吐着舌头摇摇尾巴,转身率先小跑而去。

小金则不紧不慢的跟在两人身旁。

看着满山的红叶,再往上走,两人两狗走了半个多小时,直到前方可以看到一处山崖的时候才停下。

这山崖并不陡峭,反倒非常平整。

几棵被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老松树下,是一个巨大的怪石,远远地看过去,像是一块趴在山崖的大蛤蟆。

这是除了狼叼岩之外的另一处险地,名叫蛤蟆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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