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前在七一冰川户外探险营地连做了三年志愿者,见识过形形色色的旅客,其中不乏来自全国各地的同龄女孩。
有的是趁着放假挑战人生的精致白领,有的是自己徒步旅行走走停停的背包客,也有跟他一样二次元圈里知名的小神,更有金发碧眼热情奔放的异国姑娘。
各有千秋,乱花渐欲迷人眼。
后来到了燕恒传媒,同门的学姐每天嘘寒问暖,一起在“宇宙洪荒”实习的同事约着去爬长城逛十三陵,旅行时包过同一辆车的首都土着妹子更是直接跑来宿舍楼下主动告白。
爬长城的那姑娘最后脱颖而出,穆义自从大一短暂恋情之后终于又一次谈起了恋爱。
可惜只持续了半年不到,姑娘就主动跟他提出了分手。
他从一开始就跟她说得很清楚,因为他的家族疾病不会考虑结婚。
”可我是奔着跟你结婚过一辈子去的,要是做不到,不如快刀斩乱麻,好聚好散。”
那姑娘性子洒脱大方,爱的时候拼尽全力,抽身的时候也不拖泥带水,决绝坚定。
说到底的确是动过心的,他对待感情并不随便,既然能开口和她在一起,就是全心全意。
但动心和深爱全然不同。
如果是遇天涯,他愿意堵上所有去克服那根本是不确定因素的家族疾病,也要把她留下来。
“所以为什么到现在才说。”
遇天涯不是拐弯抹角的人,也不喜欢和他之间出现模糊不明的界限,倒不如一次说个清楚。
“耍酷啊。”
穆义扯了扯嘴角,一本正经地剖析自我:“追我的女生那么多,只有你成天跟我面前打转还看不上我。要是被你发现喜欢你,太没面子,跌份儿。”
他那时候也不过二十一二岁的年纪,纵是比身边大多数人都算得上成熟,终究也逃不过少年人的轻狂自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