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秋堂哥,可别让人家把魂勾走了!”
林小凤有些酸溜溜地出了屋,盛了两碗带着野菜的面粥,拿了筷子,扶着秋堂坐了。
秋堂还真饿了,哧溜溜地喝起来,“妹子厨艺真好。”
林小凤知道像秋堂这样的男人是留不住的,“秋堂哥,等养好伤,打算到哪里去?”
秋堂看着她,“妹子,留在你这里行不?”
林小凤笑了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是小口地喝着粥,她也寻思留下这个男人,可这样的男人岂是她这样的女人能留下的,他最多能住了一阵,身子给了他,他最终还是会走。
这算啥呀?只是排解没有男人的寂寞吗?这样也好,一时身边有个男人,这心里也踏实,至少等他伤好了,让他打些猎物换些钱,买了米面,像花嫂那样埋在地下,到时他走了,今后也算有了生计。
秋堂见林小凤红着脸不说话,就算她默认了。
二人正在默默地吃着,花嫂来了,将一个花布包袱放在床上,像进了自个的家一样,到厨房里盛了一碗面粥,就坐在秋堂的对面。
秋堂看到花嫂走到他身前的时候,故意将长裙一提,一对罕见之物出现了,小三角绣花鞋里面必是三寸金莲。
他轻轻哦了一声,有些好奇,历史上说皇后马大脚是不裹脚的,这女人怎么裹成了小脚?
“花嫂,你这脚怎么跟凤妹子的不一样?把脚裹成这样,走路能舒服吗?”
还未等花嫂说话,林小凤接话茬接过来,“秋堂哥,人家花嫂原来是镇上有钱家的小姐,王大哥到镇上贩卖皮货,之后娶她回山里的,哪里像我们山里的女人,没几个裹脚的,要是裹成花嫂这样,还怎么种地捡柴。”
“大城里有钱的女人大部分也都裹脚的,只是裹得程度不一样,我这可是标准的三寸金莲,是最美的那种,男人都喜欢哩!”
花嫂在桌底下,她将小三角绣花鞋脱了。
秋堂不动声色地道:“花嫂,你脚裹成这样,还是挺灵活的嘛!”
“哟!人家只比凤妹子大一岁,喊人家花妹子好了。”花嫂说着,风情地一笑。
林小凤没有看到桌下的风景,白了花嫂一眼,“花嫂,你家男人要比我秋堂哥大几岁呢,他总得喊花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