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敢喊一声,我就把你推倒在马背上,光天化日之下,我们在马上入洞房,嘿嘿……”
苏小小看着秋堂明亮的大眼睛开始发出奇怪的目光,她不敢招惹他,柔声道:“好了,人家怕你了,就喊你一声小哥,不过吃喝住,你得替小妹付银两哟!”
“没问题,小哥我陪吃陪喝吃住,你要是寂寞了,小哥无偿献身。”秋堂信口说出这些话来,心想老子岂不是成三陪了,算了,给美女做三陪,值了!
苏小小用白眼珠瞅着秋堂,要不是她打不过他,恨不得咬死这货。
秋堂不理苏小小,牵着马,一路哼着《大花轿》来到镇上,歌唱得不怎么样,倒是蛮煽情的,明朝时的歌都是填写宋词,那有后世的大白话歌词琅琅上口,这歌挺粗犷又挺动情,逗得小丫的在马上直乐。
苏小小觉得秋堂虽色,但跟他在一起很开心,仿佛之前的烦恼全没了。
东方平在大街上接着秋堂,进入一家狗肉店,店小二端上六个菜,还一大盆狗肉汤,又上了一壶酒。
秋堂看到酒宴就想起在飞鹰堡跟五个女汉子喝酒的事,不到妓院也一样喝花酒,这样的人生经历可不多,看着苏小小很优雅地吃着菜,给她盛了一碗狗肉。
他瞅了瞅人家的小咪咪,“小小,做女人挺好,多吃点,补一补。”
苏小小不太理解,可是看到秋堂的眼神,都想到他在嫌自己的胸小,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秋堂朝着店小二招了招手,“小二,有什么海参、猪蹄和蹄筋?”
“客爷,这是小镇小店,海参是没有,可有猪蹄和蹄筋,小的马上给您各上一大盘。”店小二见秋堂点头,赶紧地走了。
苏小小不理解了,小声问道:“这么多菜还不够吃的吗?为什么又要加菜。”
秋堂压低了声音,“猪蹄和蹄筋很补。”
苏小小明白秋堂所说的做女人挺好的道理,脸红了,“谁说我要做女人了,我恨男人!”
不会吧?秋堂愣了,难道苏小小又是一个女汉子?唉,可怜的娃,从小被人抛弃,哪有不恨男人之理?
红烧猪蹄,凉拌蹄筋,味道都不错,苏小小朝着秋堂笑了笑,她竟然吃起来,还吃了不少。
秋堂啃着猪蹄,心里正乐着,就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和尚走过来,那和尚有三十多岁,身装粗布僧衣,脖子上挂着一大串佛珠,步履稳健,看到店小二,将手一拱,说僧家不带钱财,化顿斋饭,他是食荤僧,不忌口。
店小二不高兴了,抬头见和尚,一脸的晦气,说这年月兵荒马乱,食客又少,哪里有什么剩饭剩菜。
秋堂见那和尚只是笑,也不计较店小二的出言不逊,将手一招,“大师,你要是不嫌弃,就跟我们一起吃。”
那和尚念叨了一声阿弥陀佛,又冲秋堂道了谢,就坐在东方平的身边。东方平也是个穷苦人,赶紧给大师倒了一杯酒。那和尚也不客气,端起酒杯,一口闷进去。
“七分酒,三分水,可惜了这好酒。”
秋堂笑了笑,“大师,和尚不是忌口的嘛,你怎么成了酒肉和尚?”
和尚笑了笑,“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如果不吃酒肉就算信佛,就算功德无量,那是虚话,真正要为天下做点实事,还是锄强扶弱,悬壶济世。”
秋堂之所以让和尚跟他一起吃饭,就是因为他在后世虽然是个杀手,却也见不得吃不上饭的人,见到讨饭的,他往往都是给一张大红票子,所以他不愿意看到僧人恶肚子。
“大师,请问法号,是哪个寺院的高僧?”
“小僧普济,天下皆我寺院。”
苏小小咯咯一笑,“普济大事,刚才听说你悬壶济世,敢问你如何做的这种善事?”
普济啃着猪蹄,“小僧略懂医术,从南到北,不知救过多少的人命,此为普度众人,与佛家所说的普度众人不同,我在十五岁悟透这一点时,便离开少林寺,如今二十个春秋矣,诊治之人不下万余,可谓悬壶济世。”
“我也懂医术,有空我们研究一下。”苏小小的精神头来了,主动给普济斟酒。
秋堂发现这和尚忒有意思,又要了一壶酒,四人喝得酒兴大起,气氛相当高涨。
在喝完酒的时候,普济看着苏小小,“姑娘,小僧略懂相术,你小时虽苦,可苦尽甜来,我劝你放下心结,不要愤世疾俗,做女人挺好,莫要学看破红尘之事。”
做女人挺好,此挺好非挺好。
苏小小的确恨男人,终生不想嫁人,被普济一言说中,心中有所惊触,瞟了一眼在坏笑着的秋堂,也忍不住笑了……秋堂心里明白,像普济这种高人强留在身边是留不住的,可他有办法,那就是投其所好,邀请他一同向大宁方向而去,路上每餐皆是鱼肉好酒,还给他做了几身换洗的僧衣。
普济受人恩惠,也不好意思提出要走,只是无言的跟着三人,与苏小小钻研医术,与秋堂和东方平参习武学,秋堂绝学中不完美之处,就是这高人所指点,尤其是天罡断魂刀法,他将达摩刀法中的招技融合进去,让其刀法变得完美而强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