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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分前后两进。
作为客厅的部分显得十分简陋,除了一张木桌和五个蒲垫,还有就是一个架在火炭上烧着的铁锅,不过也种植了一些花草作为装饰。
总的来说,整个窑洞十分的“苦行僧”,简朴、素净,又带着生机。
在一老一小笑完后,欧阳就打发那群手下跟着四名绿党族螳螂人去收拾周围的洞穴,顺便把这片高坡检查一遍。
欧阳自己则拎着三个小东西跟这位老者进入这个洞穴聊天,几位娘子也暂缓了种植计划,显得对老苦行僧有更大的兴趣。
“长老,你挺会享受的嘛。”
从一盆垂挂的绿萝上扯下一张叶子,欧阳侃到,顺手敲了敲作为花盆的青铜头盔。盔上面是斑驳的铜绿,随着敲击,一片片铜绿纷纷落下,咚咚的声音显得头盔还是颇为结实。
或许这个老家伙喜欢的是这个铜盔上的铜绿,而不是这棵可怜的藤蔓,欧阳对盆栽做出评价。
老人看到藤蔓上原本就几张的叶子又少了一张,脸上有点显得肉疼,别过脸去,把一杯开水递到欧阳面前的桌子的一角,发现在这张不大的桌子被三个一动不动的小家伙给占据了,剩下的空间实在不多。
“在这个荒芜的红土高坡上有点绿意,也算有点生命气息吧,这是我闲着弄的。不过人老了,种棵草都养不了。这头盔是老头我在荒原上捡到的,一万年前的遗物,出自古力矮人铁匠的手笔。戈多荒原在一万年前是‘神魔大战’的主战场,在这片土地下面,埋着很多那场战争的遗物,运气好的,可以挖到不错的武器,虽然大多都随着岁月而被腐蚀掉了,但还是有些能够留下来的,荒原上土著的武器大多都是这么来的。”
欧阳在桌子旁坐下,口中叼着那张叶子,道:“长老您怎么会隐居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长老从一旁掏出几个干果子放到开水中,看着干瘪的沙枣在开水中浮沉,带出一串气泡,开声道:“是呀,活的时间长了,看的事情也就多了。老头我活了五千年,洛瑟玛大陆算是走了个遍,连遥远的东方大陆也走了一遭。我看到了很多东西,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其实无论是我们洛瑟玛大陆还是神秘的东方大陆,所有的地方都存在着战争与杀戮,看腻了,人也老了,走不动了,就想找个地方渡过余生。至于为什么会选择这个红土高坡,老了走不出荒原,就留在这里。我一个小老头,无财无物,这里的土著也不找我的麻烦,前几年遇到了莱文他们,就收留他们作为弟子了。”
欧阳端起水杯,吹了口气:“长老就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
“没办法呀,这里的贫瘠是出了名的,这些沙枣还是几个弟子去摘回来的,老头我就依靠着泷江河过日子,能够抓些鱼来裹裹腹。”
“你们苦行僧侣还吃肉?”
“当然了,不吃肉我还能够吃什么?我们僧侣是不戒肉的,只是条件所限,实在没什么吃的。”
“那么长老你还挺可怜的。”
“哪有你这么说话的,能够吃得苦中苦的僧侣才是正真的苦行僧侣,在苦难的日子里对我们的修行很有帮助的。只不过现在大多数人都贪享生活,连一部分僧侣都放弃信仰而回到尘世当中,或许这也是我们苦行僧侣没落的原因。与其在可怜我,倒不如好好想想你小子现在的情况,你被分封到这里做领主,也不见遇到什么好事吧?先不说这里多如牛毛的强盗,你能否应付,就你那几千张嘴,怎么养活就是你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我看你们带来的东西除了大部分是生活用品以外,也没什么食物。现在泷江河里的鱼汛早就过去了,角马兽的迁徙潮流也刚过去了,难道你就带着几千手下来这里送死?别忘了雪天就来来临了。”
欧阳被提到伤心事,把叶子卷成一个简单的哨子,嘟嘟吹了两下,道:“长老你还真说对了,我被分封到这里,还真是被人为难的,我在神庙了得罪了几位权杖祭祀和一位王子,他们为了报复,就把我和几千手下扔到这个人人敬而远之的地方。”
长老呵呵笑了一声,一副不出我所料,看你小子咋办的样子。
“至于食物,就不用您老担心了,我又不是傻瓜,怎么会让我的手下来这里送死?其实我早有准备了,等会看到我‘变’出食物来,肯定让你大吃一惊。”
“你小子还有什么手段?能够在这片荒芜的地方变出食物来,还真让老头我拭目以待。”
看到这个老家伙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欧阳笑了笑,转开话题道:“我保证你待会会吃惊就是了,先不说这个,长老还是跟我说说这里都有哪些强盗势力吧,好让我也有个准备。”
“我还以为你对付这些强盗也有杀手锏呢,我看你的那些手下,普通的零散强盗对你们也造不成什么威胁,我就挑几个大的强盗势力给你说说吧。戈多荒原上最强的就是剃刀山地精部落,最大的地精部落,部落里的人口有几万人,其中不乏战士。而且这个地精部落与你在野外看到的那些零散的地精强盗不同,野外的地精强盗由于常年缺乏食物,都是瘦不吧唧的,而剃刀山上面的地精与其说是一个部落,倒不如说是一个地精帝国。这个地精帝国是近几十年才建立起来的,他们依仗地势修建了整个荒原上最强大的防御工事,他们就在山上种植食物放牧牲畜,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掠夺就能够让那里的所有地精过着温饱的日子。”
“剃刀山的地精有工程师吗?”
“地精工程师?这种东西在万年前就灭绝了。如果真有,地精早就在荒原上建立一个地精王国了。剃刀山只是一个部落而已。”长老手指敲打着木杯,回答道。
“我手下有一名地精,自称是地精工程师,他会使用弹弓,会给戈隆制作装甲。一个野外遇到的地精尚且如此,一个部落中,总有一两个能人吧。”
“那个骑在小格隆背上的绿皮?有趣的小家伙。每个种族里总有一两个特殊的,你不也是?我还没见过这么胖的比蒙。”长老笑了起来。
霍嘉丝把泡开的水倒到杯子里,听到这句调侃,不禁笑了起来,险些把开水倒到长老的脑袋上。
欧阳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菲兹是看见弗莱格用泥巴打大雁,才想到制作装甲挂件的。野外稀稀拉拉打秋风的地精,一路南北之行见多了,地精这个种族根本就没有什么凝聚力。就连大一点的地精强盗团伙,都是几个甚至十数个团体临时拼凑而成的,一次抢夺后,就一哄而散。如果遭遇失败的打击,散得更快,更彻底。
一个能在荒原上凝聚起来的地精部落,的确让人感兴趣,“这个地精部落有那么多食物,就不怕被荒原上其他的强盗打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