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后,胡勇走进房间,蓝色背带裤脚沾了几滴血,脚底板在地上擦了擦,留下一道血痕。
“他们是花懿轩的人,上次你护着凌璐雪,搞砸他的生意,他一直怀恨在心,听说你失势了,就想着讨回场子。”
“他这人欺软怕硬,心里还是害怕,所以就叫几个小弟砸窗。也不敢动真格的,就是吓唬你,出口恶气。”
难怪那人认识自己,一看到自己就吓得魂飞魄散。
肯定以为自己来找他们算账。
今天敢砸窗,明天就敢砸人。
分明就是试探,要是自己真的怕事,以后肯定变本加厉。
恶人须有恶人磨,要是一味退让,会被恶人吃的骨头都不剩。
林霄心底涌起怒意,眼眸微阖,寒芒一闪而逝。
“徐氏集团不安分,在东陵片区赚的盆满钵满,膨胀了许多,到处惹是生非,还真以为天鼎县他一家独大。”
胡勇吃味道。
本来他们才是大赢家。
结果被林霄搞得势力大减,反而让徐氏集团捡了便宜。
“你们也赚得不少吧。”
林霄斜睨一眼。
“呵呵。”胡勇挠了挠头,“我们做事还是有点原则,徐氏集团那就是一群疯狗,逮谁咬谁,弄得乌烟瘴气。”
“也就是有点而已。”林霄淡淡道。
“大不一样,你见过花懿轩吧,长得跟个小白脸一样,其实就是条疯狗,逮谁咬谁。”
胡勇看了眼凌凝雨,嘲讽道,“就像她这种无知少女,多少美女想往上贴,结果被整的家破人亡。”
凌凝雨脸色惨白,“我才不喜欢他呢。”
她往林霄挪了挪身子,悄悄瞥了眼,脸上露出一抹坨红。
“不喜欢最好。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小丫头片子怎么想的,不好好读书,尽想着刺激找死,其实在我们眼里,你们就是待宰的小羔羊。”
胡勇上下打量凌凝雨,眼神具有浓浓的侵略性,凌凝雨感觉头皮发麻。
十多个小弟露出恶狼般的目光,打量美妙的酮体,好似要把她吃了一样。
“我怕,我们走吧。我要回去读书。”
凌凝雨泪眼朦胧,死死抓住林霄的衣角。
“我们赶紧走吧,这里太恐怖了。”
林元洲附和,真的是一秒都不敢待了。
林霄点点头,打开大门。
一股浓厚的血腥味扑鼻而入,一滩滩血迹触目惊心。
两人身子剧烈颤抖,感觉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
太吓人了。
“现在知道混社会有多惨了吧?今天你砍别人,明天别人砍你。好端端走在路上,都会被人套了麻袋,找个地方埋了。”林霄边走边说。
两人低着头,汗流浃背,只怨林霄走的太慢了。
恨不得多生两条腿,拔腿就跑。
可惜林霄闲庭信步,好似很悠哉看惯这种恐怖场景的样子。
吓得两人面色惨白如纸,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头皮更是一阵阵地发麻,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上面爬过一般。
“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要参加高考,我要考个好大学。”
“一言为定。要是没考个好成绩,呵呵。”
林霄杀气腾腾道,两人打了个哆嗦,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真要死人了。
林霄嘴角上扬,对胡勇递过一个眼色,谢了。
小意思。
这些瓜娃子就是学坏了,教训一下就老实了。
胡勇咧嘴一笑。
从头到尾,这就是他们演的一场戏。
林霄就是想好好给这两人张张记性,看以后还敢不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