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不是在调音试音,也不是想故意乱弹,而是借着拨动琴弦的契机,寻找灵感,现场创作。
大脑正在飞速运转,想要在短短几分钟之内谱出一首曲子来,难度其实很高,就算夜星宇在音乐方面造诣很深,也感到有些吃力。
又过了一分多钟,在所有人都感到很无聊的时候,令人反感乏味的“噪音”突然变了,串成了一曲悦耳动听的轻快旋律,从电音箱里悠扬传出。
林善雅、沈梦涵、还有乐队的四个人,通通都被这旋律所吸引,不由自主地竖起耳朵倾听。
夜星宇手里弹着吉他,缓步走到麦克风支架跟前,待前奏一完,便凑近话筒,开口轻声唱道:“那一次的偶然相遇,总是让我挥之不去,不管白天还是夜里,心中都在惦记着你……”
他的声音算不上绝佳,肯定比不上专业男歌手,但听着还是很舒服,有一种悠然自得的独特味道,再配上优美的旋律和动听的吉他声,这首歌竟然出奇的好听。
“这是谁的歌?我怎么从来没听过?”绒线帽女生好奇地问向同伴。
“不知道啊,我也是第一次听,感觉还不错!”瘦高个女生也不清楚。
另一边的林善雅和沈梦涵都很惊讶。
“没想到他唱歌还行啊!”林善雅喃喃自语着。
沈梦涵无意识地“嗯”了一声,不太确定地细声道:“这首歌……莫非……是他的原创?”
她们说的话都被夜星宇都听在耳中,却没空解释,他继续着自己的即兴创作,弹奏吉他并唱道:“你我之间心有默契,每天写下幸福日记,不管晴天还是下雨,生活总有小小甜蜜……”
欢快的音乐声很有情感,一听就让人心情美好,那个脸上长着许多青春痘的鼓手受到感染,不自觉地跟随着音乐旋律,为吉他声中加入了节奏鼓点。
因为接上了功放和音响,从大喇叭里传出来的声音,在这个小广场上来回荡漾,传播向四面八方,立刻就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纷纷朝着这边聚集。
只可惜一首歌非常短,夜星宇也没有唱完整,一分多钟就收尾了,等到人们再次围拢过来时,他已经结束了演奏,且将手中的电吉他还给了乐队的眼镜男。
“怎么样?这歌还行吧?”夜星宇笑吟吟地看向沈梦涵。
虽然他是为了向林善雅证明,但沈梦涵才是内行,更有发言权,所以询问的对象不是林善雅,而是沈梦涵。
“非常棒!这是你的原创吗?”沈梦涵急不可待地想知道答案。
“嗯!”夜星宇点点头,微微一笑,“临时想出来的,时间有点紧,可能粗糙了些,等有空再完善一下。”
沈梦涵兴奋地拍着手:“太好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写出一首歌来,没想到恩人竟然是个音乐鬼才呢!”
“正好有灵感罢了!”夜星宇将手一摆,微微笑着,“还有啊,你别再叫我‘恩人’了,听着怪别扭的!”
沈梦涵嘻嘻一笑:“你比我大一岁,那么我就叫你‘夜大哥’吧?”
说起来,沈梦涵跟徐善诚是同一天认识夜星宇,而夜星宇也在同一天先后出手救过他俩,但两人对夜星宇的称呼有所不同,徐善诚是叫他“夜大哥”,沈梦涵则称其为“恩人”,直到现在为止,总算是统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