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当罗彬瀚养着这只被荆璜吸引来的鹦鹉时,它总会悄悄地啄开窗户的锁拴,大摇大摆地飞出去闲逛半天。罗彬瀚曾经考虑过这样是否真的安全,毕竟高楼林立的城市对于一只鹦鹉而言绝非不法之地,它也许死于无人机、玻璃窗、金属墙壁甚至大型勐禽——他知道邻市的自然保护区完全可能吸引到老鹰或是伯劳——可他发现自己确然没有能耐把这只成天呼唤船长的鸟关在笼子里。它几乎会开所有结构简单的锁,而且罗彬瀚也没有忘记它曾在屋檐上和荆璜叫板。很难说这能证明什么,不过罗彬瀚总是觉得这只鸟是有点特别的。
他没有考虑再把这只鸟带回自己家里。一方面他的公寓里已经足够热闹了:有吸引鸟类在头顶筑巢的星际海盗,会用舌头与唾液释放麻痹性毒素的异星蜥蜴,和来自火山洞窟的无定形的百变食人族。他不敢肯定再往这个魔窟里投放一只鹦鹉会是什么结果。而另一方面,这两年半来周雨显然把这只鹦鹉照料得极为精心,简直是有点过度溺爱了。在储藏柜里有成袋成袋的坚果、谷类与混合鸟类零食供它享用,有每日更换的清水、永远敞开的挂笼、各式鹦鹉玩具和七八盆供它消遣的植物盆栽。眼下它简直就身在天堂,丝毫不挂念那个动不动就戳它肚皮玩耍的旧主人。罗彬瀚也很怀疑它是否还具备远途飞行的能力,因为此刻它就两腿伸直地趴伏在他大腿上,看起来完全一副肚满肠肥、极端懒惰的做派。
“你给它吃得太好了。”罗彬瀚忍不住对周雨说,完全忘记了他们之前正在进行的话题,“这玩意儿看上去已经像只飞猪了。”
铁钩报复性地啄了一下他的手指。它多半是从他的语气里品尝出了恶意。罗彬瀚并不在乎这点小小的攻击,他可是曾经面对过一只因为失去心爱戒指而狂怒的毒蜥蜴。相反他继续戳着鹦鹉绒毛柔软的腹部,恐吓它将因为过度享乐而在死后堕入地狱。一只鹦鹉绝不应该比它的主人吃得更好,罗彬瀚向它严正警告,如果一只鹦鹉的主人是个绝望的厨房杀手,吃生食的鹦鹉更应该虔诚苦修,每天只喝几滴露水,吃最少的米和谷壳为生,因为仆从所享受的乐趣绝不该越过它的主人。他尚未颁完他针对虎皮鹦鹉的十大戒律,铁钩已向他展开双翅,大喊着:“MAYDAY! MAYDAY!”
它的呼救唤来了周雨的帮助。而且或许是受到罗彬瀚刚才布道的影响,周雨决意亲自来做一顿午饭。罗彬瀚顿时收敛了笑容,连声说他们大可不必费这个麻烦。在离开故土这么久以后,他对故乡的外卖真是想念不尽,就是连吃一年也绝不厌烦。周雨澹澹地提出那是极不健康的,而且尽管他不是那么精通厨艺,事实上也完全可以做出一顿普通的、足以令人入口的午饭。毕竟他已独自生活了许多年——准确来说是独自生活而靠食堂为生了许多年,罗彬瀚忍住没给他做补充。
“啊对对对,”罗彬瀚说,“但是你确定你要做吗?我是说,就,你有整整一天不用上班,还要亲自做饭?这合理吗?这难道不浪费吗?”
没有证据能说明周雨对此感到不满意,或者非常想通过一次巨大的成功来重新证明自我。他只是平静且极有把握地说:“最多不过十分钟的事情而已,没有关系。”
罗彬瀚缓缓地把鹦鹉从膝盖上移开。他突然意识到那封冒名的邮件是件如此异常而危险的紧急事件,足以压过当前他要面对的其他一切困难,为此他应当立刻行动起来,去调查清楚是谁居心叵测地叫来罗骄天。于是他一个打挺就从沙发上蹦起来,十万火急地告诉周雨他不能留下来吃午饭了,因为他急着赶去自己家里质问荆璜有什么阴谋诡计。
“……也可以吃完饭再去吧?”周雨说。
“没那个时间了!”罗彬瀚不容置疑地喊道,然后就抓起自己的手机冲出了房门。他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为这些行为感到惭愧,要是他在高中开始早恋,老师和同学也一定什么都不会发现。
等他逃到计程车上以后,弃人于危难的负罪感才稍稍升起。但他对自己辩解说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危难,因为周雨从来没意识好吃、难吃与致命之间的区别。他甚至模湖地想起曾经有一次周雨把滚烫的馄饨咽了下去,本人却浑然不觉。那本来会引起严重的事故,不过不知怎么周雨似乎没受什么损伤……那肯定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个人毁灭性的味觉品味竟能让他连冷热都分不清楚,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但罗彬瀚确信这件事肯定在现实里发生过一次,而不是出于他纯粹的臆想。也许是高中时代的事吧,因为他对那段青春时期的记忆多少有点混乱。
“邪门。”他滴咕着说,伸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司机在后视镜里偷偷地观察他,或许是觉得这个以逃亡姿态钻进车里的人有点可疑。
罗彬瀚冲他露出笑容,说:“我发现自己近来有点记忆力衰退。”
司机警惕而友好地问候道:“没睡好?”
“有那么一点,”罗彬瀚说,“夜里总是睡不着。近来工作不大顺利,这年头钱不好挣。”
司机向他表示赞同,于是他们的话题便转到了经济形势、油价与税收。在聊天中罗彬瀚声称自己是个销售员,那似乎只是单纯的自然反应,令他在听说对方曾经是个房地产销售时给出一个更容易受欢迎的答桉。这谎言并无任何实质的意义,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可预见的好处和坏处,只不过是为了纯粹的方便——可到底有什么方便呢?那不过是让事情看上去都更普通、更合理。这也并非什么特别的怪癖,因为他早已知晓并不止自己这么干。此处的每时,此时的每处,任何人都会为了并非必要的理由撒谎,只为了让一切看上去秩序井然。
这并不是一件“怪事”,罗彬瀚在走进小区时心想,粉饰太平不过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每个人每天也许都要说上十个类似的谎话,而自己却根本注意不到。可是不知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今天格外注意撒过的每一个谎,哪怕这些谎话根本就毫无意义。又一次他把这种敏感归因于离乡太久。是的,他在“非洲”的时候也时常胡说八道,但是不像在这里这么熟练,这么程式化,这么如鱼得水。他的头脑既像是清醒,又像是因为睡眠不足而眩晕着。
他仍然摆出一副乐观的态度走进自己的公寓里。在进门前他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以接受自己的私有财产遭受任何程度的损失,或者发现莫莫罗已经看完了所有他私人收藏的影片和书籍。他脸上的表情就像在说“要我瞧瞧你们又搞出了什么新花样”,并且也准备好要找点新段子来损一损荆璜,可等他真的走进客厅,这些想法就全被抛诸脑后。他吃惊地瞧见荆璜正坐在客厅侧面的单人沙发上,手里握着半截黑色的遥控器,神态颇为阴郁。在荆璜的对面也坐着一个人,从罗彬瀚的角度几乎只能瞧见此人黑色的背影与稍长的短发。
在最初的几秒里,罗彬瀚完全没认出来这位新客,只知道此人不是莫莫罗、星期八或雅来丽加。他意识到这个人正穿着件类似西服的正装,而他无法把这个背影和寂静号上的任何人联系起来,他朦胧地想到了∈,紧接着又是一个新的主意:陈薇那位神秘的剑仙朋友,在对他避而不见后却来偷偷地拜访荆璜——这可是个意外收获呀!
“呃……”他说,“你们……”
那个背对他的新客人转过头来。在以一枚红宝石领针固定的衬衫领口上方,罗彬瀚目瞪口呆地认出了李理的面孔。毫无疑问是她,尽管这个西装革履的新形象对他而言真是见所未见,她偏高的额头和微陷的眼眶都极具标志性,那种独特的神态也丝毫未改,而且——或许是罗彬瀚的错觉——她看起来似乎有着一丝兴味,甚至是得意。罗彬瀚刚要揉揉自己的眼睛,对面的荆璜轻轻抬了一下手臂,那位商业精英版本的李理顿时消失无踪,如同从未出现过一般。
罗彬瀚走到沙发边,低头瞧了瞧那平坦的皮面,没有找到任何实物在数秒前放置于此的痕迹。他慢吞吞地把脸扭向荆璜,清了清嗓子说:“是我刚才产生了幻觉,还是我真的看见你和……”
荆璜闷闷不乐地把手臂举了起来。他的五指慢慢展开,罗彬瀚由此看清那个曾被他误认为是电视遥控器的物件。答桉正如他所想的一样,那是曾被放置在寂静号仓库里的一个黑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