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郝松自顾自的说道:“我青年时跟随师父走南闯北之时,曾偶遇到过一个年过半百的世外之人,他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妙的人,有些人天生就是运筹帷幄,决胜胜千里之外的疆场统帅,而有些人天生就是猛将,天生就应该驰骋天下,醉卧沙场,这是自身的宿命,也是上天赋予的使命,没有人能躲得掉。”郝松说着说着竟然脸上泛起了潮红,一瞬间好似年轻了许多。
对于郝松的言论,刘云书是不以为然的,心想古代人是不是都这样,说不过别人就总喜欢,找一堆死人,或者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人说过的话的拿出来说事,什么孔夫子曰,孟夫子约的,这哥们更坑爹,直接来了个世外高人约,你寂寞想约炮也得找个靠谱点的活人不是,约死人和不存在的人这就不太地道了吧。
还什么运筹帷幄,千里之外。
"不知道郝叔有没有听说过周杰伦这个人。"刘云书神秘一笑。
“这个人很厉害吗。”郝松很好奇的问道。
“不是。”刘云书摇了摇头,
“只是我觉得,他的一首词,很适合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哦,何种词曲,说来听听。”郝松更加好奇。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不要吹牛......”
“.......”
“哼,你不相信老夫的话也可以,可是我记得刘二狗就是一无赖,好像不认识什么孙子。”郝松看着刘云书冷笑道。
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刘二狗没读过书。
“呵呵,我在老家时,喜欢看戏,这些都是听戏中说的,呵呵.....”刘云干笑两声,解释道。
郝松心道看戏,你有钱看戏,骗鬼吧你。不过他并不愿意在此事上过多纠缠,而是对刘云书身后的李大雷说道:“我不逼你从军,你可愿来我火头营,你虽然力气大得惊人,但却缺少利用它的方法。”
这个要离求不错,想不到有这等好事,火头营是什么地方,可从来不缺吃的,当下也不待李大雷同不同意,连忙替他答应下来。
直至下午时分,营地外传来一阵人马嘶叫之声,刘云书登上旁边的小山上,手搭凉蓬向外望去,只见数里远处,一股烟尘袭卷而来,大队人马在黄尘中若隐若现,一杆杆旌旗直指天穹,大地都好像在微微震动。
“紫金梁和各位头领们过来了。”郝叔在一旁说道。
…………
离刘云书所在地右边的中军营,一队队数百人的骑兵部队开出营地,迎向对面的人马开去,这数百人清一色都是骑兵,每个人都是精壮的汉子,脸色红润,身材高大,身上都披着精良的铁甲,一看就是精锐,当头一人,约四十许岁,身披黄金甲,脸色严肃,不苟言笑,在他左边一骑上坐着一个头戴白色斗笠,身穿齐腰罩甲的二十六岁青年,他相貌平平,但一双眼睛却闪烁着野心之芒。
这数百骑驶出营地后,就开始加速,先是小跑,而后是疾驰,一杆黑底大旗迎风飘舞,其上的闯字若隐若现。
“梁王,这闯王是越来越威风了。”一杆罗字大旗下,一个身着蓝甲的三十多岁青年,看着对面驶过来的数百精骑,不无忌妒的说道。
“曹操,大家都是一起打过仗,一起投过降的老兄弟了,闯王越强,对我农民军来说不是更添助力嘛。”说话之人身披一身紫金盔甲,年纪已过天命之年,头上发丝已大半雪白,眉宇间有一股苍桑之气,诏示着他爬到这一步的艰难。他的身后有一杆王字大旗,是这队人马中旗子最大的一杆,他就是农民军现任领袖王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