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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修改秦律(2 / 2)

【秦将】4个月前 作者: 起飞的东君

在秦国,官吏的选拔制度,除了征辟、举荐、军功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便是葆子。

父辈为官吏,其子弟便可享受父辈恩泽,走上入仕这条路。

李信、李由、蒙恬等高官子弟,成年之后,被选入秦宫为郎便是走的这条路。

而学室,其实也是葆子制度的一种,不过是针对于令、史等基层公务员的一种特权,其子弟能入“弟子籍”,学成之后出任文法吏,走上仕途。

所以赵佗提出增加有爵者子弟进入学室的资格,扩充了底层官吏的选拔范围,但对上层的公卿重臣并无影响。

两者,并不在一条赛道上。

而且这些新培养出来的学室子弟,多半都是要派往关外的诸侯故地去做基层文法吏,这样一来,就更是没有利益冲突了。

再加上此条律法确实对国有益,又得大王支持,故而朝堂上一片附和之声。

除了朝堂上的公卿外,这一次的律法修订还考虑到会触动原本的令、史子弟的利益和特权,故而在具体的实施上又有一些更严密的规定。

比如学室子弟的招收并非无限制,而是根据所需官吏的数量加以名额上的限制。

原本的令、史子弟拥有优先权,在招收完他们之后,才会根据爵位高低,开始吸纳有爵者的子弟入学室。

且通过主爵中尉和廷尉、邦尉府等机构的商议,将可以享受此等权益的爵位定在第三级簪袅及以上。

一来是这个爵位可以靠着沙场砍人头获得,拥有这爵位的人并不算少,可以达到大量增加官吏数量的目的。

二来则是更凸显了秦国爵位的珍贵性。公士和上造只能得些土地,若想为自家子弟寻个好前程,就努力得爵升级吧,这足以让一些秦人为了爵位更加疯狂。

虽然具体的律法中有种种限制,但其意义之大,不仅有强国之效,更是为底层没有官身的有爵者子弟,打开了一条入仕之路。

秦王政当朝褒扬道:“赵卿对寡人言,征服诸侯之地易,但若要治理收服却是难矣。寡人然之,众臣当如赵卿,为寡人一统天下之业,建言献策,以助我秦国能砥定四海才是。”

“唯,吾等当向少上造习之。”

众公卿一起拜服称颂,许多人的目光都落到了赵佗身上,满是惊讶之色。

此条律法,竟然是赵佗提出来的。

此人不是军争将才吗,怎么还懂治国之术?

竟然还提出了连他们这些重臣都忽略掉的问题。

“少上造上马能打仗,下马能安民治国,真乃全才也。”

廷尉李斯更是当众笑意盈盈的向众人称赞着少上造的能力,并用“温和”的目光望着赵佗,充满了“赞扬”。

“赵佗微末之能,安能与诸公相比。”

赵佗忙拱手谦让,额头上已有汗水滴落。

他没料到大王会在朝堂上公开表扬他,还让诸位公卿向他学习,这可真是让他坐立难安。

……

随着此条新修订的关于“学室子弟”的律法颁布下去。

对上层公卿影响不大,但下层的黔首庶民却是兴奋万分,整个关中的底层人民都沸腾起来。

自商鞅变法,推行军功爵制度以来,关中子弟打了一百多年的仗,许多人家里皆有爵位继承下来。

虽然秦国的爵位继承,乃是“减爵”制度,除了上面的侯爵和战死等特殊情况外,大都是降级继承,但几代人的积累下来,再加上这近十年间关中子弟接连几次参与了灭国大战,拥有簪袅、不更等爵位的人还是非常之多。

有爵者可为官吏,但坑位总是有限,故而大多数得爵者除了拥有土地和一些特权外,身份上还是庶民,并非官身,他们的子弟本来也没有进入学室的资格。

这一次,由少上造赵佗提出的建言,竟然为他们的子弟后代,打开了一条飞跃阶层的道路。

“乃公的儿子可以进入学室,日后学成出来就能做吏了。哈哈哈,乃公今日要畅饮浆水,还要去女闾庆祝一番,快哉快哉!”

“吾弟可入学室为子弟,不枉我在战场拼杀一番,此真乃大王之德啊!”

“我听说这条建言是赵将军所献呢,若不是赵将军,吾等子弟安能有入学室的机会啊。”

“赵将军?”

“就是少上造,赵佗将军啊!”

关于秦代的爵位继承,并无记载,但根据出土《二年律令·置后律》来看,侯爵子弟可以完整继承爵位,卿级以下按照减爵继承。

该汉简是吕后二年的律令,离秦不远,不一定完整符合秦的情况,但应是最接近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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