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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眨眼间半个月过去了,他好歹摸清了自己身处的详细地方。
身处之地,是大明朝九边镇最西边的甘肃镇,西路肃州辖下,沙河卫所一带。
身份是红水乡堡,鸳鸯寨堡辖下的镇虏墩中,一个普通的墩军。
他是从陕西那边迁移过来的军户,三岁丧母七岁丧父,现在跟着大哥一家生活。
哥哥嫂子对他视若己出,家内有一个垂髫侄女,还有一个比他小一岁侄子,也是墩军,两人不在同一个墩。
另外,哥哥嫂子给他买了一个媳妇,叫醉娘,身份当然是童养媳了。
这个世界的李大眼,今年二十一岁,比后世的李大眼年轻的太多,而且身材高大强壮。
不但精通拳脚,而且擅长使用长枪,大弓等武器,让后世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的李大眼很是窃喜激动。
他曾按照原主的记忆,与肌肉惯性,多次演练原主最熟悉的劈挂掌与梨花枪。
一通下来,虎虎生威,拳若奔雷,枪如蛟龙,要是在后世,至少国家武英级运动员。
不过遗憾的是,这个明朝的李大眼,是个憨怂,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但是性格懦弱胆小,经常受人欺负不敢反抗。
这让拥有他现在身体及记忆的李大眼哀其不幸,更怒其不争。
你踏马憨怂,样子货,银样镴枪头,白长了一副好身体,更浪费了堂堂相貌。
别人打我一拳,我回他一拳,再加一脚,劈挂掌这么刚猛的拳路,怎么炼成了你这憨怂的性格!
呵呸。
李大眼看着水面倒影的自己,说道:“半个月过去了,咱也摸清了所处环境,从今天起,我就是新的李大眼。”
“好不容易穿越一次,不求青云直达,但也不能受人欺负,偷生于尘泥之内。”
立志是未来,现在还是残酷的,现实的。
比如,眼下,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镇虏墩小兵,需要每天从墩内,外出六七里,挑够墩内驻军及其家属的用水。
原本憨怂的性格,让谁都可以踩在他头上,李大眼穿越过后,因为需要摸清熟悉周围环境,也没有急于反抗,所以一直继续挑水。
不但挑水,墩内其他的脏活累活也是他干,比如,洗墩军及他们家属的衣服,做饭,喂马。
李大眼伸了个懒腰,既然自己是新的李大眼,这挑水嘛,我踏马干嘛还要继续?
连续两年的干旱,让李大眼所在的镇虏墩周围方圆十多里,到处都是枯死的小树,一点就着的野草。
回去的路上,李大眼还看到倒毙于路边的流民,他蜷缩着身子,枯瘦干瘪的面庞上,眼睛朝西边瞪着。
他嘴里,尚有未咽下去的马粪,李大眼挑开马粪仔细查看,心中一沉。
青草加些许未消化的黄豆,关内各堡墩非战时,是不会给战马喂青草黄豆等精料的。
况且现在全肃州路干旱,青草极少,黄豆人都不够吃,哪里会无故喂马。
这是关外畏兀儿,或者蒙古瓦剌。
李大眼帮这个倒毙于路边的流民尸体,拖到碱滩沟槽内,胡乱用石块砂子掩埋下。
前行三四里,终于出了碱滩草地,这里,是镇虏墩附近军屯屯田,由于有自南向北的红水河流经滋润,屯田还算肥沃。
只是只有红水河两岸的屯田肥沃,其他屯田内则到处是干裂的沟壑。
时值七月,粟米已经收割完毕,田内空寂枯黄,没有留下任何收割后的粟米根茎。
因为都被前些时候过路的流民吃了个干净。
这天,连年干旱无雨,这地,沟壑纵横不再养人,这时代,开始流民四起。
李大眼拿着空荡的水桶,紧了紧破旧的红绊袄,压低头上的红笠军帽,脚踩同样破旧的红袄鞋,向视线里的镇虏墩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