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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辩护(2 / 2)

【第一讼】8个月前 作者: 百里墨染

让他们挺过这场失女之痛。

萧樱很心酸,她最是看不得这样的场面。

不管经历多少回,她都会觉得自己很残忍。

就像真相……

“大人,请准许我传唤证人。”

缪县令一知半解,他先是看向贾骏,贾骏摊了摊手,表示不知道萧樱何时带了证人回来。

然后就像平常那样,缪县令又去看殷九明。

只见这位殷少爷却冷着一张脸,眼神扫过大堂,如果缪县令没看错,似乎……在扫过萧樱时,目光明显的顿了顿。

缪大人突然间福至心灵。

他也没等殷九明示意,很是痛快的点了头。

“诸位,昨日我等都去过楚家,楚家的防卫如何?藏香院所在之处,贼人可否轻意进去想必大家都清楚。所以,这是一场真正的‘监守自盗’。”

也就是说,‘真凶’,暂且称为真凶吧。是楚家人,或者说是楚家大宅里的人。

只有里面的人,才能避开护卫,有机会进入藏香院。

那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楚玥最终选择吞金自尽。如果是因为被辱,失去清白,楚玥不该到昨日才自尽。她若真的是被强迫的,早在被辱之日便该以死以证清白。

定然不会等到胎儿成型。

所以,暗通款曲之事,是楚玥心甘情愿的。

至于是不是井子阳?

萧樱倾向于不是……

井子阳是个读书人,他那本手稿中除了这首带有明显倾向的诗句。

多是些自己写的杂诗散记,从这些诗词中不难看出,井子阳是个君子。

他喜欢楚玥,所以一定不会做出伤害楚玥的事。

以他的为人,一定会在洞*房花烛之夜,才会和楚玥坦诚相见。

而楚玥明显是喜欢井子阳的。这便有些说不通了。

一个姑娘,一个从小被细心教导的姑娘,不可能喜欢一个人,还能和另一个人私相授受,甚至珠胎暗结。

萧樱简单将道理说完,大堂上这次没有异议之声。

殷九明,缪骞,聂炫,贾骏,还有楚家人……

似乎都提不出反对之言。

“萧姑娘,你说来说去,凶手到底是谁?”最终,还是县令家的傻儿子发问。他实在是被萧樱一番话勾出了‘馋虫’,一刻不知道答案,便始终抓心挠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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