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槿侯王就是好,不但可以折磨人,还能吃好的喝好的,最主要的是还有金子拿。
就这样,一路摇摇晃晃到了凌京城外。
在城外,与一路走走停停,不断等锦绣的队伍汇合。
锦绣拿出自己的随身玉佩交代黄丙手中,“你拿着这个去谨王府吧,到时候会有人好吃好喝的招待你的。”
黄丙喜滋滋的将玉佩和金子收在怀里,头也不转的就和马车离开了。
锦绣则在军中换了件衣服,让人进城禀报槿侯王胜利归来的消息。
稍作调整,便挥军前行。
队伍浩浩荡荡的进城,城中的百姓显然都知道了槿侯王的到来。
开城迎接,迎接着他们的英雄。
出城不出两个月的时间便已经收复了两座失城,还不损一兵一卒。
槿侯王不费吹灰之力就击败盛天,夺得城池的事迹,已经被吹嘘的满世界的人都知道了。
锦绣在百姓的心中,就如神话一般的存在。
道路的两边,百姓放下手中的东西,停下手里的活,都齐刷刷的站在那儿等着槿侯王的到来。
锦绣银色的盔甲罩身,明亮夺目。
皮肤白皙,红唇娇颜,好一个美人儿呀。
打马徐徐而来,一见锦绣的尊荣,百姓更是跪倒一地,异口同声的喊着,“参见槿侯王,槿侯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落日的余光洒在她的上,为她添上了一层光彩。
含笑而过,不骄不躁。
这一刻的她,万众瞩目,
这一刻的她,让人只能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