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没算错,你真的升官了,而且还是个大官。”
“什......什么意思?”
“你书房里的那个宝贝,我估计那是狼王的信物,现在这些狼是把你当成了狼王,都来朝拜你了。”
“啊?!”任天翔吓懵了,“狼王?!”
我笑道:“你撞到的不是哈士奇,那是一只狼,我估计它是给狼王送东西的路上被你撞了,然后你无意中抢走了狼王的信物,它们就把你当狼王了。”
“不是......这......”
任天翔一脸不敢置信,“你不是逗我玩的吧,狼还会......送东西?”
我点头,“狼也像部队一样,有严明的纪律和明确的分工,你撞到的那只狼应该是通讯兵吧,它是负责传递情报的。我看出那颗夜明珠上有死气,本来还以为是埋在墓里沾染上的呢。”
任天翔没明白,“那死气是谁身上的?”
“是狼王的。狼王生前把这颗夜明珠吞到了肚子里,临死的时候吐了出来,想让通讯兵带到狼群里交给新的狼王,可没想到半路被你截胡了。”
任天翔明白了,“怪不得夜明珠那么臭,原来是狼的味。”
“你从通讯兵嘴里抢下夜明珠的时候弄破了手,血滴在了夜明珠上,它就认主了,所以只有你能闻得到夜明珠上的臭味,狼群就误以为你就是它们的新狼王了。”
任天翔哭丧着脸,“那那......那怎么办?”
我很想逗任天翔,告诉他就去给狼群当大王好了,但看着他那副手足无措的模样,我强忍住了笑意。
“你试试能不能让狼群离开。”
“我让它们离开?我哪来的那本事?!”
我让任天翔拿着那颗夜明珠,拉着他一起下了楼,任天翔哆哆嗦嗦的站在窗前。
“把夜明珠拿出来,试试让狼群回去,看它们听不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