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接触那个圈子,就曾经听说过,有人因为救过某个大人物一命,就直接把自家女儿嫁给了那位大人物当儿媳妇。
这可是现实版的飞上枝头变凤凰。
这么一想,沈清心里顿时安心不少。
比起把自己女儿嫁到季家去,她收点身外之物,确实也只是九牛一毛。
再说了,沈文彬说不定收的比她还多呢,轮到她在这里操心个什么劲儿?
江老太也跟着点头,把那只镯子取下来戴在沈清手腕上。
镯子的口径刚刚好,好似亲手量过似的。
“说得对,既然送给你了,你戴着就是。”江大娘好歹年轻时候也阔绰过,哪怕现在穷了,对金钱的概念仍然不像穷人家一样。
对她而言,首饰不就是用来戴的吗?
要真想存起来,那就该买金条,而不是把金条换成别的东西。
要是换做从前,张秀娥看着这么贵重的东西,肯定心惊胆战的,生怕磕着碰着了。
但现在,张秀娥的观念也改变了不少。
两个女人凑在一起,拉着沈清的手一脸姨母笑。
“小姑娘戴什么都好看,这么好看的镯子,换成咱们的胳膊,只怕要被衬得跟老木头似的。”
江老太脸上也难得有了笑容。
“清清生得白,自然戴什么都好看。”
于是,这是昂贵的金刚石镯子,就被沈清戴在手上,吃红薯喝排骨汤。
沈清其实也没带那么昂贵的首饰的习惯,她从前出入商务场合,手表倒是挺贵,都是瑞士的。
其余比较女性化的东西,能不戴就不戴。
连耳洞都没有,就只有脖子上一根简约风的钻石项链。
没想到,到了大齐后,没有上辈子有钱,倒是价值不菲的首饰戴了不少。
不过,她倒也没有马上摘下来的意思。
季老大人一片心意,她总得戴出去让他老人家知道,再把东西收进盒子里。
……
而另外一边的季府。
饶是庄如墨等人悉心照料,季老大人回到季府后,还是着凉了。
好在他身体底子不错,宫里头的御医来开了方子,煎了一碗热腾腾的汤药灌下去,身上的烧终究还是压了下去。
只是身体还是有些虚弱,便也没有下床,而是在烧了地龙的房间里休养。
广福从洒金桥大街回来,推开季老大人的房门,见他还在床上看书,显然是在等他的消息。
果然,听到开门声,季老大人就抬起头来。
“如何?送去的东西,那边收下了没有?”
广福如实回答:“我到张府时,沈姑娘已经歇下了,东西是她母亲和舅舅代为收下的,两人并没有打开。”
“只不过,我也已经嘱咐过了,想来他们应该不至于把东西退回来。”
季老大人放下心来,“那便好。”
广福在床边坐下,接过季老大人手里的书本,放在床边的矮桌上。
“老太爷,我还是不明白。事情还没个眉目,是不是有些为时过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