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我双腿有一种急需跑步锻炼才能缓解的麻木感,这种感觉让人疲惫,两条腿像是与身体分离了似的,没了任何知觉。
我艰难地呼吸着死气沉沉的空气,摇摇晃晃地出了地下室。
那一天没“下”雾霾,阳光明媚,鸟儿鸣叫,温暖的阳光洒在了我的腿上,腿慢慢恢复了知觉。
在小区活动一会儿,感觉舒服极了,我坐到椅子上休息的时候,无意间摸到了一个长方形的钱包,我赶紧看了一眼四周,大早上的没什么人,又朝上方看了又看,见没监控,我没想这是不是坏人给我下的圈套就果断把钱包塞进了口袋,匆匆忙忙地出了小区。
一路穿过大街跑到了偏僻的通惠河河边,我掏出钱包看到了里面存放的百元大钞、高级宾馆的Vip会员、五张美女特服名片和六张银行卡、两个未开封的杜蕾斯和一张bJ男子身份证……
钱包里的人民币一共是1952元,我正急需钱改变生活质量,想吃点好的,也想搬离地下室,这笔钱对我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对于失主本人而言,损失这么点儿钱无非就是少找几个小姐的事儿,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凭什么还给他?
我一边不断地安慰自己,一边小心翼翼地把人民币塞进口袋,再把其他的东西全部撕毁、掰断,然后扔进河里……
我站在河边,心里感到很不平衡,凭什么本地人享受好的福利政策,凭什么吃苦受累的总是我们外地人?
我咬着牙告诉自己,捡到他们的钱包绝对不能还给他们!
我一向没有仇富心理,但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几个月以来,也许是我过得太苦了,穷怕了;
也许是我看到bJ人一天到晚的游手好闲、靠吃房租而为生,其中一部分人竟然以好吃懒惰、吃房租为生为荣,说话蛮横的不行。我们外地人辛辛苦苦的工作,每个月光房租可能就花掉了三分之一的工资……想到这些,我心里极度的不平衡。所以,我坚决不把钱包归还失主,除了钱之外的银行卡、身份证也一并给他销毁……
众所周知,在这座城市里横行霸道、说话蛮横、甚至对他人大打出手的混蛋一般都是本地人,就冲钱包的主人是本地人,以我嫉恶如仇的性格,我绝对不会把钱包还给他。
我想到,贼饿坏了敢偷东西吃,为一口吃的可能被打的满地打滚,这都是生活所迫啊。
我捡到了钱不归还失主也是没办法的事,吃饭重要啊,我他妈不想再天天吃挂面、啃馒头了,我要吃肉!
我也不愿再住地下室了,身体撑不住了,我一天天瘦下去,体质一天比一天弱。
我拿着捡来的钱直奔饭馆,点了一大碗回锅肉,那是我来bJ的几个月以来吃的最好的一顿饭,也是在bJ第一次吃肉,肉特别的香,我吃的狼吞虎咽,旁边一对操着bJ话的情侣冲我笑笑,我恶狠狠地怒视了他们一眼,心说,笑你妈啊!
几天之后,老海又来找我,问我到底跟不跟他合租?
我答应跟他合租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省钱,合租一个月能少拿50%的房租,钱很重要,我得省着点儿用;
另一个原因是可怜老海没钱,我俩合租,他能省下一半的房租。不过,我未必真的会跟他合租……
老海说他净身出户,“黑臀”的家人说他在他们家住了几个月没交过房租,让他滚出去之前把身上的钱全部交给“黑臀”。他很实在竟然真把身上的钱一毛不剩地交了出去,如今工资又没发,所以他真没钱了。
我说,你跟我合租,你没钱了啊?
他说是跟我合租,实则是跟我蹭住。
前几天,我死活不同意跟他合租,说我习惯一个人住,地下室本来就小,他死缠烂打,对我百般哀求,就差叫我叫我爷了。
其实大二那年他已经叫我叫过爷了,那时候他女朋友肚子大了急需钱去医院做手术,他找我借钱,我不借给他,我不能怂恿你杀生,会遭报应的。在他又是作揖又是哀求的叫了我三声爷之后,我才借给他500块,他才带着女朋友去医院把孩子给做了。
合租之前,我警告老海在夜里十一点准时熄灯睡觉,必须把电脑关了。
老海发誓说,我一定在十一点前准时睡觉,否则我不得好死。
人的嘴巴有时候很不干净,随口说出的一句玩笑话可能成为一种歪打正着的预言。
老海被自己那句“我一定在十一点前准时睡觉,否则我不得好死”一言说中,他死的时候果然是不得好死,也许是他违背了合租时对我许下的诺言吧?
曾经大家在一起合租时,我因为他的无信而愤怒过,后来某一天,当他浑身沾满鲜血、目光呆滞地坐在血泊里时,我的愤怒瞬间一扫而光了,心里有的只是自责……
周日那天,我决定跟老海暂时先合租一间房,他当年在大学帮了我不少忙,我不是一个忘恩负之人,房租我全出,谁让我是好人呢?
我找到包租婆,让她给我换一个大点儿的房间,通风好的,她带我看了一个400的房子,我觉得还不错,就租了下来。
老海在我这儿没住几天就搬走了,他说他老婆又让他回去住……哎,这人啊好没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