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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6章 判决结果(2 / 2)

【官场:一个小人物的野望】7个月前 作者: 以墨为锋

判重了,就是政府欺压弱势群体;判轻了,就是受民意裹挟不尊重法律;判得不轻不重,哦,那就是他们这些人的舆论监督起了作用,让司法机关不敢暗箱操作。

一句话,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这个时候,安平市司法机关又一次展示了教科书式的应对策略。

依然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由新闻媒体对案件主审法官和辩护律师展开了深入细致的采访,并以视频与文字的方式向全网公示。

王烈,也就是被周书记亲自点名主审案件的法官,对着镜头认真严肃地说道:“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据此认定,被告人刘海涛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被告人辩称:因自己和妻子受到城管,殴打而进行防卫。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符合刑法规定的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情形。

经审理查明符合事实,决定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规定,对被告人做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结果是合法合理的。”

辩护律师夏明月也详细说明了庭审经过:“当时争辩的焦点在于,刘海涛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公诉人提出,被害人孟德阳没有参与对刘海涛及妻子的殴打,因此刘海涛持刀杀人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而是蓄意攻击。”

“但我方认为,孟德阳做为前去执法的一员,且亲身参与了这场冲突,在刘海涛被殴打的混乱状态下,不能苛求我方当事人对自己的防护力度和反击对象做出清晰冷静的判断,我方当事人反抗的本意依然是制止和保护自己及家人遭受不法侵害。”

“我方提醒公诉人注意,城管执法人员只有对我方当事人施以没收和罚款的权力,却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伤害我方当事人的权力。在城管人员对我方当事人动手的一刻,他们就不再是为了执法,而是在故意伤人!因此我方当事人有权采取防卫措施。”

田恬用赞许的目光看着自己的采访对象,不错不错,这个表现,这个架势,颇有月亮的风范了。

要说她这学妹还真是个人才,不但小说写得好,思维和口才也是这么优秀。

想到对方写的那本小说,她还觉得有些可惜。因为自己的戏份太少了,明明是双女主,结果写着写着,自己还没有赵秋水的戏份多。

她其实很想和夏明月商量商量,完本是完本了,能不能写几章番外啊!

两个采访一经发出,立刻怼得那些公知教授无话可说,他们即使想继续狡辩挑错,但无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甚至都不需要田律师出动周翊吧,只凭路人就能让这些带节奏的水军夹着尾巴不敢吭声。

“干得漂亮。”

周书记对老婆大人比划了个赞,他家的月亮是就是聪明,不但什么姿势一教就会,而且还能举一反三。

他曾经说过,对付公知恨国党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及时有效地将信息公布于众,保证公众对事件的知情权,不给那些居心叵测的渣渣们带节奏的机会。

当然,这要建立在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基础上,建立在己方掌握强大舆论话语权的基础上。

这两点看似困难,他们却全都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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