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阵欢呼雀跃。
他看着谷中祥和而又富丽的景象,心里像是有无数只骏马在欢腾,他清了清嗓子,大声道,“从此以后,我们便在谷中相依为命,自己种谷,自己织布,这谷里的宝物便供我们世代享用,大家和和睦睦,在这里过一辈子!”
众人齐声叫好。
沈邱想了想,又道,“既如此,我们当给这金银谷取个名字。这谷里物资丰富,山美水美,土地肥沃富饶,宝物应有尽有。我们什么都不缺,不如,就将此谷命名为‘永安谷’,永世安宁,永世安康,你们看如何?”
“永安,永安……这名字好,吉利!”
“就叫这个吧!族长。”
“好!就叫永安谷!”
沈邱见大家一个个脸上都洋溢着喜气,自己也是欢喜。自从做了族长,他的心境再不如从前,心胸也比以前宽广了许多。既为人上人,就该喜人之喜,忧人之忧,看着自己的族人能够平平安安、和和睦睦的,他也便欢喜。
他看了看那即将跳到山那头的夕阳,笑道,“好!魔瘴一设,我们永安谷必将从此太平。今晚我来宴请大家,让大家好好庆祝庆祝!”
明月清辉照,永安谷里闹。觥筹交错,笑语欢声,快乐无穷。
……
只可惜,沈邱的话只说对了一半,他以为避过了人祸便可万事大吉,殊不知这世上还有一种比人祸还要致命的灾祸——天灾。
魔瘴刚设下的那几年,永安谷确实也担得上“永安”这样的名号。由于谷中丰硕富饶,遍地珠宝,里面的人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得出去,倒也勤劳地很。织布种田,维持日常生计,踢球听戏,满足闲时兴趣。谷里山好水好,常年丰收,连年有余,人们什么也不缺,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去偷去抢。永安谷中常常夜不闭户、道不拾遗,黄发垂髫,怡然自乐,民风甚好。
这样和睦美好的日子一过便是四十几年。玉树临风、雄心勃勃的沈邱已经生了华发,每天早上,太阳还没有爬起,他的大院中养的那几只鸡便已经开始了高声歌唱。他缓缓地睁开双眼,惬意地伸个懒腰,然后推开窗子,等着阳光射进来。等太阳一出来,整个永安谷就会变得格外生机勃勃,红花绿草,金银墙壁琉璃窗,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他一想到这永安谷使自己一手开拓的,心里便一阵舒爽。
也许终有一天他将归于尘土,但他的子孙后代却可以在这丰饶美丽的土地上繁衍生息,他的牌位会被敬在祠堂中的最高位置,以宝石镶钻,与日月同辉,传千秋万代。
只是他这愿望实在太过美好,美好得只能是一个愿望。那样的美好光景并没有持续多久。人说乐极生悲,久安必生变,果真一点都没错。四十余载之后,天公不作美,谷中大旱,颗粒无收。人们的日子虽过得比以前拮据了些,毕竟以前的存粮还够丰富,倒也没饿着。只是没想到的是,这场旱灾接连持续了五年,谷中的粮食已所剩无几,土地龟裂,湖水干涸,三面陡峭的山崖上倒还勉强有些泉水,只是那崖实在陡峭得很,便是人上去了,也无法挑着水下来。
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在山脚下比较荫蔽的地方挖坑取水,坑越挖越深,水却并没有越来越多,眼看着那丰硕富饶、金碧辉煌的永安谷就这样变成了死谷,所有人都慌了。
彼时的沈邱已年过七旬,他颤颤巍巍地站在这片他所热爱的土地上,看着满目疮痍的土地上突兀地矗立着那么一栋栋珠光闪闪的房屋,突然觉得那些他所珍爱的珠宝实在是刺目得很。
他突然间明白过来,原来他所保卫的这一切不过都是些身外之物,能用得上便是宝物,用不上了,便一无是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人才能将这些东西物尽其用,才能去创造更多更好的价值……
他一边安慰着谷中的人,一边从自己房中的小匣子里拿出了当初魔女给她留的那张黑色暗符。幸亏他当时留了一个心眼,向魔女讨了一张符,若非如此,只怕真的只能困死在这里了。
他点燃了烛火,将暗符凑近火苗,只听“哗——”的一声,那黑色的暗符便化成了一缕轻烟,他揉了揉眼睛,又使劲揉了揉,的确没有,魔女没有现身。莫非魔女给他的暗符有假?他的心里“咯噔”一下,如千万只蚂蚁在啃噬似的,勾魂蚀骨,又痒又疼。都说天无绝人之路,他们却真的走投无路了……
他正悲戚地快要哭出来,便觉有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心里唬了一跳,还未转过身去看个究竟,便听到魔女娇娇媚媚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多年不见,官爷怎么成了这副样子,奴家都认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