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破小说网

第74章 真的,我不气!(2 / 2)

【两界:从扮演雷部正神开始】6个月前 作者: 波罗揭谛

以县令的寒门家世,哪有银钱购置得起如此高级的瓷器。

这是夫人的嫁妆,特意拿出来替县令撑场面的。

要是一怒之下摔碎了,把县令卖了都赔不起。

怕是要跪个十天半个月,方能让夫人消气,睡回床上去。

“我不气。”

“我一点也不气。”

“他人气我我不气,气出病来谁人替!”

县令在书房里绕来绕去踱步,口中喃喃自语,宽慰自己。

可是越宽慰,县令的脸部表情就越扭曲狰狞。

到了最后,终于忍不住咆哮出声。

“我不气?”

“凭什么要我不气?”

“我是县令,是父母官!!!!”

“不知哪来的野毛神!不知所谓的神女!凭什么要我不气?”

县令咆哮着,伸手从怀中取出日夜不离身的印玺。

大玄皇朝以神祇敕封体系定鼎天下,自有其玄妙之处。

国力鼎盛的时候,一方县令凭借手中印玺,便能镇压全县境内所有山川神祇。

若是神祇作了恶事,或者妖怪犯境,县令手持印玺,完全可以褫夺神祇的神敕、神职,压制神祇的神力;

也能调动县城中的城隍、各乡村的土地、各山山神、各水水神,围剿妖怪。

那时候的县令,有另一个称呼,县太爷。

太,古作“大”,亦作“泰”,凡言大而以为形容未尽,则作太。

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一县之地所有人、神、妖的大爷,都不足以形容县令的威权,必须以“太爷”来描述。

露骨一点地讲,那就是县令掌握了对本县辖下所有人、神、妖的生杀予夺大权!

想让谁死就能让谁死,想让谁活得更好就能让谁活得更好。

那是多么美好的时代啊。

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一个个的,不管是妖还是神,都爬到了曾经的县太爷头上,拉屎撒尿。

县令拿起印玺又放下,拿起印玺又放下,如是者三,最终重重地叹息一声。

到目前为止,羽衣神女以及她背后的所谓天尊,并没有伤害到县令的核心利益。

不像玄蛇,诉求无应便加害他儿子。

也不像那鼠妖,竟敢在县城里释放瘟疫。

从羽衣神女的所作所为来看,县令觉得,暂时还是不要撕破脸为好。

免得以后有事需要求到羽衣神女或者她背后的所谓天尊头上,不好开口。

不就是没有经过朝廷同意就传教嘛,忍了!

“算了,我不气。”

收起印玺,县令复又忧心忡忡起来。

姚家胡同染上瘟疫,乃是妖为。

这件事情,县令一清二楚,故而派出县丞往邻县去借能够治疗超凡瘟疫的医官,购买所需药草。

昨天,在羽衣神女的压力下,县令通过朝廷法阵和县丞取得了联系,催促行踪。

可是到了今天,县丞一行人居然失联了。

这就让县令如坐针毡,顿觉不妙。

倒不是忧心无法给羽衣神女一个交代,而是担心县丞一行人的安危,担心姚家胡同的瘟疫无法遏制、无法治愈。

尽管私德有缺,身上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县令自认为,他还是一个忧国忧民、颇有抱负与才干的循吏。

否则的话,为什么他不马上就答应玄蛇的索求,硬要让逆子遭那么一番罪呢?

形势比人强,就得低头!

(本章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