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这个名字至少在军团的内部,非常的有名气,这个姓名在远古时代、历史记载有一个同名的人,那人是远古时代之前有名的杀神,而且怪物中也有这样的一个姓名。
但是这个白起却并非是出现在历史教科书中的白起,此人在最初加入军团的时候,姓名并不叫白起,而是在半年之前的迷月佣兵团之后,才是把自己的姓名修改成为了白起。
因为,他认为自己和远古时代之前的那个人一样,同样拥有杀人的嗜好,在屠灭迷月佣兵团的战斗之中,白起一个人就干掉了迷月佣兵团一百多人,血红的红名,使得他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回过城市,而是在野外刷红名。
能在佣兵团之战中杀一百多人,个人的实力也是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在军团所有的五道杠顶级指挥官之中,白起的个人实力至少能排进前十。
白起是兽族战士职业。
白起一走了出来,嬴泗就立即感受到一道不同寻常的目光,看了过去,却是白起挑衅似的,死死盯着嬴泗,而凌烟阁这边派出的方大同,都被他无视了。
这是一个高傲的人。
嬴泗只是回了一个淡淡的笑容,白起锋芒太漏,嬴泗并不太喜欢,可不喜欢是不喜欢,作为最基本的礼貌,嬴泗还是要给的,嬴泗已经经历过前世的几十年生活,个人的修养已经足够,修养这种东西,有些人不在乎,而有些人却是非常在乎。
没有或许没有问题,但是更大的可能,却是非常有问题。
但嬴泗的修养却并没有让白起感觉舒服,反而是冷哼一声,其实他的挑战目标是嬴泗,诚龙输给了嬴泗,这件事虽然在军团内部没有人说,可毕竟是输了,白起也憋了一口气。
可惜嬴泗出场的时候,诚龙却不许任何人出战。
凌烟阁这边,被白起无视的方大同已经是非常好的脾气了,这一年的时候,要说嬴泗他们最初的四个人来迪化,变化最大的,也就是方大同了。
方大同越来越发沉稳,并且拥有更好的脾气。
这一点,也是和他在佣兵团的分工有关,要说天赋,其实方大同在佣兵团并不是最有天赋的那一批,赵牧、李信、袁洪他们都要比方大同更有天赋,无论是任何的方面,他也不是最具有能力者。
但是最初的时候,嬴泗最为相信的就是他,把他放到了副团长的职位,主管佣兵团的后勤,长时间驻守在佣兵团的幕后,负责留守。
因为方大同的工作,在热血的世界里,需要更多的耐心,更强大的心理素质,要能忍受住长期留守的孤独,所以对方大同的性格影响很大。
技术就是在半年的时间里,方大同就改变了自己许多的性格,越发走向成熟。
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子无视算什么?方大同曾经在创造过一个星期不说一句话的先例。
在心态上,方大同就拥有了更大赢的可能。
心态平静,要比傲气拥有更为清醒的大脑,隔一层纱看世界,眼中的世界就不一定是正确的。
在挑衅过嬴泗之后,白起才是正面和方大同对视。
“嘭!”
白起把自己的武器重重的砸到了地板之上,这是一座宫殿,当然有地板,紫色的盾牌和紫色的单手斧立在地面,拥有一股无名的气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