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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公开审判(1 / 2)

【双胞胎】5个月前 作者: 迟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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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就是3月10日这天上午十点,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208除夕杀人案”进行公开审判。九点过的时候,法院大门外便陆续赶来了许多前来报道的媒体记者,似乎觉得今天的公开审判是一个特别重大的日子似的。全市上百家主流媒体和其他一些不怎么知名的媒体都赶来了,一时间把大门围得水泄不通。

差不多九点半的时候,郑少华、郑少红便陪同着父亲离开旅馆,向法院走去。他们还没有到法院,便远远看到门口围满了人,从他们手中拿的摄像机和话筒判断,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前来报道的媒体记者。于是,少华他们缓缓地往大门口挤。当他们刚进入大门时,便看到邓嘉欣和王淑美,以及王淑美和郑少强的其他室友,站在大门里面。看样子,他们也是来旁听法院的公开审判的。

见到郑少华的瞬间,王淑美的其他室友都感到惊诧无比,倍感好奇地盯着郑少华看,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经王淑美的说明,她们这才知道原来郑少华是郑少强的孪生兄弟。尽管如此,她们脸上的惊讶之色仍旧丝毫未减。他们简单问候了一下,便一起走进了这栋威严而肃穆的大楼,并按照指示来到了审判的地点,入座到下面的旁听席。

他们入座后不久,很快,旁听席上便陆续坐满了人。旁听席上除了坐着曹飞洪的父母外,负责侦查该案的张振生也坐在了里面,而且坐在第一排的位置。此时的他穿着一身便服,想看看这个案件的审判过程,毕竟这个案子时刻牵动着他的神经。

不久,周东升也来到了法庭。当他在旁听席寻找座位时,意外发现了张振生,他没有多想,便径直走了过去。看到周东升走来,张振生有些吃惊,不过马上就明白过来了,仿佛觉得他的到来是不可或缺似的。

自从上次与周东升谈话后,他一直在等待着周东升来公安局自首,可是却一直没有等到他的到来。那天晚上,周东升说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自首,会以自己的方式来结束这一切。可是,张振生一直不明白周东升口中所说的自己的方式,到底是怎样一种方式。眼看公开审判的时间一天天临近,对方仍旧迟迟没有来自首,后来他一想,周东升会不会在审判的时候进行自首,因为这天他有可能作为证人出场。

如果是那样的话,这场审判将变得充满了戏剧性,也可以让世人知道他才是真正的凶手,而郑少强只不过是被冤枉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张振生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必须来看看。当然,在未见到周东升之前,这些只是他个人的猜测,不过当他看到周东升来到法庭那一刻,他似乎完全明白过来了。周东升这是要在法官面前,要在全国亿万观众面前,主动自首,公开承认他的罪行啊!想到这一幕,张振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是该称赞他勇气可嘉,还是该说他藐视法庭?不过,之前他既然已经答应不插手,让对方以自己的方式解决,他也不好意思再相劝,只希望这一切不会太令人感到震惊,太出乎人的意外。

张振生向周东升示意了下,并指了指自己旁边的一个座位。随后,周东升便走了过来,默默地坐了下来。两人没有说什么,似乎对即将发生的事已经心照不宣。

此次审判,除了被害人家属和嫌疑人家属外,还有许多社会人士,如犯罪学专家、大学教授、白领群体等等,他们似乎对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也颇感兴趣,当然还有众多媒体的现场报道。毕竟这起案件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受到社会极大的关注。

没过多久,公诉人和辩护人也陆续入座了。之后就是,审判长和审判员,以及陪审员陆续入座。然后,全体起立,并在审判长的指示下纷纷就坐。

随后,在审判长的一声传唤下,两名法警将被告人郑少强带入了中间正对审判长的一个被告席上,而两名法警则威严而端正地坐在两旁。

只见郑少强穿着一套黑色的运动服出场。尽管脸色显得有些憔悴,可能是这段时间在拘留所和看守所倍受煎熬的缘故;不过总体来说,精神并没有特别糟,并没有被这段时间的审讯弄得萎靡不振,也没有被关押弄得崩溃绝望。

这套运动服是前两天王淑美特意给他买的,并委托律师关云飞转交给他,只为今天开庭的时候他不会穿着看守所的衣服出庭,让人看了感到扎眼和刺痛。对于穿便服出庭,也是经过关云飞申请的,而且也符合法律要求,法律并没有强制被告人必须穿看守所服装的硬性规定。

看到郑少强入场,旁听席上的亲朋好友不禁翘首企盼,殷切地看着他缓缓走到被告席,看到他入座。

待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后,审判长按照程序,询问了被告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点等相关问题,郑少强都逐一进行了回答。然后,开始法庭审判的第一项议程法庭调查。

在审判长的指示下,公诉人就本案的指控开始宣读起诉书。只见公诉人站起身来,拿着手里的起诉书,以威严的声音,对在场所有人大声地宣读道:

“……经依法审查,被告人郑少华于2004年2月1日晚上进入被害人曹飞洪所在的12栋宿舍楼312寝室,趁对方喝醉酒,将其带离出寝室,并藏匿在某处,直到2月8日除夕之夜,趁着下暴雨的时机,将被害人打晕或者杀害后,带到了位于京城火车南站的铁轨上,想制造火车事故的假象,致使曹飞洪被疾驰而来的火车碾碎头颅致死,死亡时间是23:00—1:00。本院认为,被告人郑少华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宣读完毕!”

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向被告人询问道:

“对刚才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是否有异议?”

听到审判长的话,郑少强站起身来,看了看一旁的辩护人关云飞,不满地说道:

“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并非事实,全部都是捏造……我没有杀害曹飞洪……也没有杀害任何人……我是被冤枉的……”

听了郑少强的话,下面的旁听席一片喧哗。随后,审判长敲了一下旁边木锤,威严地说道:“肃静!”

旁听席渐渐安静下来。之后,审判长说道:“下面,公诉人可以就案件的真实情况,向被告人进行提问……”

公诉人站起身来,径直走到郑少强面前,询问道:“2月8日案发当晚的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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