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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找律师的标准(2 / 2)

【以女为梯】8个月前 作者: 长春雪淞

“嗯,听你说的,他是杀了自己的同居女友对吧?检方要求的十五年徒刑会减到八年左右吧,一切都要看律师的努力。”

“你要婉转地拜托律师别太努力 ,得让他判得比八年更长才行。”

“这话真叫人吃惊。”

“这样也正好方便我做事。我呢,打算再过三年重操旧业。现在住的家坐拥地利,所以我才有了这么个计划。在打好基础、生意正式上轨道之前,我不想被奇怪的家伙骚扰。假如有八年以上,我就能把经营搞得很完善,到时候谁也找不到碴儿……怀庆,你也来支援我的生意吧。这次我不会再让你担心钱的问题了。”

“三年后啊。你丈夫那么顽固的人,

居然会同意你的计划。”

“他还没同意,因为我还没说呢。不过,再过三年那个人就会死的。”

“死?他现在有病?”

“没病,但身子骨大不如前了。三年后他肯定会死的。”伊媚以欢快的语调说道。

手握烟斗的闫怀庆张着嘴,望着伊媚

的脸。

早上去公司的吕信下午两点坐车回来了。伊媚迎出玄关,就看到吕信的斜后方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女孩拎着公文包,一副很冷的样子。她手上拿着脱下的外套,职业装和外套都是朴素的深灰色,不过微微敞开的领口里露出了砖红色的丝巾。女孩看到伊媚,条件反射似的点头致意。她的身材和脸都很娇小。脸色与其说是白皙,还不如说是苍白。小鼻子小眼,门牙前凸,下巴短小,颧骨也是鼓鼓的,相貌不扬。

“啊,这位是宫素小姐。我上次说过,是我请来当速记员的。今天我请她去公司了,所以就把她带过来,想介绍你们认识。”

“我是宫素。以后请多关照。”

女速记员以事务性的口吻说着,少年般地鞠了一躬。

伊媚不知该把她引往何处。让进客厅,她还不够级别。她不是客人,而是丈夫雇来的人——伊媚抱有这样的强烈意识,觉得即使是第一次见面,也不必兴师动众。

“去书房比较好。你把她带过去。”吕信一边脱外套一边说。

书房在客厅对面,之间隔着一条走

廊。室内只有把皮转椅和一张写字台。

由于无处可坐,速记员宫素只好在屋角站着。这时,伊媚一手端着茶盘,一手提着厨房里用的简陋座椅进来了。

“喂,没有更好的椅子了?”吕信皱着眉说。

“咦,这个不行?”伊媚看了看自己放下的椅子。

“不,给我坐的话,这个就行了。”小脸女速记员客气地说。

“不行,今后你要一直过来的。把客厅的椅子拿过来,那个比较舒服。然后,宫素小姐还需要一张书桌。”

“我老公的口述已经开始了?”

伊媚微笑着问,细细打量面色不佳的宫素。

“是的。在公司里进行了两次,每次都是四十分钟左右。”

宫素低着头答道。伊媚总觉得她低着头是为了掩饰自己的龅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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