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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苏醒时刻【快上架了,6000大章】(1 / 2)

【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7个月前 作者: 我与梦的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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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带着笑容让到了一边。

苏晓蔷只是看了一眼路明非,然后转身准备离去。

她和路明非的关系,也就仅仅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在她的印象中路明非是那种很衰的同学。

属于三块钱一瓶可乐就能收买的人。

她记得有一次在学校活动会上,别人只是给了他一瓶可乐,和他聊了几句好话,他就跟着人家屁颠屁颠的去干活了。

说讨厌,苏晓蔷也并不讨厌路明非。

说到底路明非只是一个普通人。

还有近百天,高三就毕业了。

到时候苏晓蔷肯定会去清华或者北大,而路明非的成绩,能上一个普通的二本大学就不错了,

两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

“那个能稍等一下吗?”

就在苏晓蔷准备离开的时候,路明非突然开口说道。

苏晓蔷有些意外,在她的印象里,路明非应该不属于那种敢于和她搭话的人。

“有什么事吗?”

苏晓蔷转身开口说道。

路明非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以前的他的确不敢和这种大校花搭话,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直面死亡之后,他的内心有了一点点长大。

犹豫了一下,路明非开口说道。

“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一个漂亮的女孩儿,然后那个女孩儿和一个很帅很有钱的男生走得很近。你觉得我这个朋友和他喜欢的女孩能在一起吗?”

无中生友,我有一个朋友,这是最好的借口。

苏晓蔷一下子就想到了陈雯雯。

作为校花,她并不傻,相反,她很聪明。

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她都很聪明。

“你那个朋友?长得帅吗?”

路明非摇了摇头。

“不帅,相反还有点儿衰,就是那种……很正常很平常的角色。”

苏晓蔷上下打量着路明非,然后看了看刚刚走远的陈雯雯。

这傻子开窍了。

苏晓蔷是这样想的。

毕竟在这个高三班,谁不知道路明非对她的社长陈雯雯有意思。

大家都不说是因为这种事情说了,很容易对人造成伤害。

主要是对陈雯雯。

“罕见啊!”

苏晓蔷的嘴角带起了一丝笑意。

路明非还在期待着答案。

“那个苏大校花你怎么看?”

人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在无法选择与犹豫不决的时候,他们总会听取那些陌生人的意见。

路明非就是这样的人。

苏晓蔷想了想,然后开口说道。

“一个普通人,一个有钱又帅的男生,一个漂亮的女生,要我的话肯定觉得你那个朋友没希望了,站在那个漂亮女生的角度来看,他肯定会选那个有钱又帅气的男生。”

路明非的眼神有些暗淡,这个答案和他心中想的答案一模一样。

苏晓蔷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越漂亮的女生越现实,一个平凡人和一个富二代,两人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维度,在如今这个社会,一切物品都需要钱,就如同我们学校,仕兰高中,没有钱根本上不起”。

路明非微微低下头,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苏晓蔷看着心情低沉的路明非,叹了口气,开口安慰的说。

“别伤心,你那个朋友肯定还年轻,路还远着呢?很多商业大佬都是从零开始打拼的。”

此乃谎言。

路明非艰难地笑了笑。

“谢谢你!我明白了。”

青涩的初恋总是苦味的。

无法逃避,只能面对。

“我会转告我那个朋友的,让他好好学习。”

路明非挠了挠头,脸上的笑容依旧带着强颜的欢笑。

苏晓蔷想起了自己班的赵孟华,这两天他似乎和陈雯雯走的有点近了。

“那……再见了,苏大校花”。

路明非挥了挥手,转身准备离开。

看着路明非有些落魄的身影,苏晓蔷突然来了兴趣。

作为高三班的一名校花,她对于其他两个校花是有一丝丝敌意的。

这大概就是同性相斥吧!

“路明非,我的社团刚好缺几个人,你要来我的社团吗?”

苏晓蔷脸上带着微笑,开口邀请道。

路明非是陈雯雯最忠诚的手下,同时也是班级里公认的忠犬,如果能撬过来,那陈雯雯的表情一定很有意思。

这是一个突然的想法,是苏晓蔷作为女人心中的一丝嫉妒想法。

路明非有些意外,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苏晓蔷会邀请他加入社团。

“邀请我吗!”

苏晓蔷点了点头,她心中此时的想法就是感觉这样做有意思。

稍微犹豫了片刻,路明非开口说道。

“实在抱歉,苏大校花,再过三个月就要高考了,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加入其他社团,我要专心学习,准备考试。”

苏晓蔷叹了口气,在内心想到。

“我信你个鬼,你这几天的状态明显就是已经放弃了。”

此时的路明非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一个赞,他还是本能的不想得罪这些大校花。

苏晓蔷作为校花,既然被拒绝了,肯定不会继续邀请,于是开口说道。

“没什么,我理解,毕竟这个时候正式复习考大学的时候,那么加油了路明非同学!祝你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苏晓蔷转身离开了。

路明非总感觉这位苏大校花好像生气了。

刚刚犹豫的时候,路明非想了很多。

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而且他还要学习日之呼吸,根本没时间加入社团。

算起来,他之前已经拒绝了两次陈雯雯的社团活动,再拒绝的话会有些不好看,所以路明非已经打算……直接退出社团。

“哎!”

路明非叹了口气,为什么他这个衰仔的生活会变成这样。

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做日天大帝的QQ。

另一边苏晓蔷已经离开了学校,他并没有生气,邀请路明非只是临时起意,现在回想起来路明非拒绝了也好。

……

自从路明非接触了龙侍之后,他就确定了自己与学校里面的人不同,金黄色的瞳孔,时而出现的小恶魔。

一切的指向都在说明,路明非好像生病了。

“算了,赶紧回家吧!今天还有练习日之呼吸的剑之形,不然那个家伙一定会来踢我的,屁屁!”

自从路明非完成了血脉觉醒,他就能够感受到一种特别孤独感,这种感觉就好像一群鸡群里面混进入了一个凤凰。

不管做什么,总感觉周围的人与自己格格不入。

这是混血种的血之哀。

血之哀,是指因龙族血统而优异于人类的混血种,在人群中所体会的感受。

天生的特殊血统使这群非人非龙的混血种徘徊“最强”和“最弱”之间,无可选择地面临或多或少的排斥。

幸好路明非刚刚觉醒,这种血之哀并没有太过强悍。

要知道龙族中很多混血种,因为血之哀变成了精神病。

黄昏来临,没有参加社团活动的路明非回到了家中。

“回来了,赶紧干活。”

婶婶依旧是那么暴躁。

和往常一样,路明非成为了这个家里的跑腿。

“一盘打折的鸡蛋。一些新鲜的蔬菜,还有陆明泽最喜欢的新一期小说。”

路明非的脸上带着微笑点头答应。

接过钱,先去菜市场,在路上路明非一边缓慢地跑步,一边进行呼吸法的训练。

他在思考。

“修炼日之呼吸,剑之型,至少得有一把刀”。

之前战斗的太刀,在龙侍死亡之后就自动消失了,因为那是由能量凝聚的太刀。

跑着跑着,路明非就来到了菜市场。

路明非婶婶家离菜市场至少有两公里的路,平常的他跑这么长早就累得喘气儿,但现在跟个没事人一样。

这就是使用呼吸法的结果,可以充分的锻炼身体。

“呼呼!!”

重重的呼吸了几口气,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炙热。

呼吸法的本质是加快身体血液的流动,不停的锻造身体,使自己的身体拥有和鬼相互媲美的力量。

鬼灭之刃中的巅峰战力继国缘一,他拥有着非常强大的剑术以及无比恐怖的战斗经验。

他能够瞬间杀死鬼王无惨,并且在一秒钟斩出1500刀。

而且每一刀都能精准的命中指甲盖大小的肉块。

这是一种非常恐怖的剑术。

喧哗的菜市场,路明非在快速的。浏览着自己要买的蔬菜,很快他就买到了所有的东西。

接下来是路鸣泽新一期的小说绘,进入一条繁华的街道,入眼全都是各种好看奇特商品。

路明非熟练的来到一个小报亭,找到最新小说,然后购买。

买完之后路明非快速浏览了一遍。

他可爱的表弟一直不知道,他看的小说是二手的。

看完之后将小说会收好,包装重新包好。

今天的任务完成。

接下来路明非开始寻找他的“刀”!

走过几条街,路明非进入了附近的一间杂货铺。

这里面是卖日常杂货的,还有一些小孩玩具。

找了一段时间。路明非发现了他想要买的东西,一把木刀。

初始剑之型的训练,并不需要锋利的刀刃,只要有刀之型就可以。

当真正的熟练剑之型之后,再使用真正的刀也不迟。

路明非将木刀握在手中,然后挥了挥,发现重量有些轻。

毕竟是普通的杂货店,能够买一个就不错。

木刀的标价29块9。

零花钱够了。

这种木刀是儿童玩具刀,因为太长了,更多人喜欢当做cosplay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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