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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所谓千杯不醉(1 / 2)

【大宋小吏*】8个月前 作者: 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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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离了开封府,即便他留下话,府衙内的人还是不禁松懈了一点,连云雁回也不日日坐班了,点了卯有事做事,没事上家待着。

这也是因为他家现搬回来了,离得近,几步路就到,便是有事临时通知也来得及。

不过云雁回只是挂职在天庆观,他最近没什么新策划,包拯又不在,所以也无人吩咐他干活,事情都是食堂问一些问题罢了。

又因搬了家,郑凌和赵允初不时便来找他耍,这日赵允初便是如此,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了。

赵允初站在外面叫人看看云雁回在不在,却没进去,只因他来过几次之后,就被公孙策警告了。

他是宗室,按理不该与外臣结交,虽说是来找云雁回,然而外人看到却是进了开封府,这样容易被御史参奏。

于是,现在赵允初来找人,都在外面把人叫出来。

云雁回这会儿正坐在阴凉地方看那些犯人给葡萄浇水,这是他特地选的优良葡萄品种,移植了不少过来,既可以供大家在葡萄架下乘凉休闲,结果了又能吃。

云雁回一边拿着本杂书看,一边不时抬头看那些犯人,然后讥讽几句,坚决不让他们好过。

这时听说外面赵允初找,云雁回看看天色也快晌午了,便放了书,跟同僚知会一声,出去了。

赵允初看到云雁回便迎上来,笑呵呵地说:“雁哥儿,我听说最近州南开了家脚店,酒菜甚好,找你一同去吃。”

“那你等我和我娘说一声。”云雁回对别的还好,唯独对吃的特别感兴趣,很奇怪,以前在现代都没这么严重,他觉得可能是刚穿来那几年给馋坏的。

云雁回跑去和郑苹打了声招呼,中午不在家吃饭了,便和赵允初去他说的那家脚店。

云雁回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脚店和正店的分别就是,正店规模更大,属于有星级的,脚店则是路边苍蝇馆子。东京内七十二家正店,可能就是七十二家豪华大酒店。

后来他才发现,根本不是这样。脚店规模不一定小于正店,二者的区别其实在于只有正店有酿酒权,属于特许的酒户,能够向国家购买酒曲酿酒卖,而脚店只能从正店进酒来卖。

古代酒水生产销售都由国家垄断,是为“榷酒”。榷,就是独木桥的意思,卖酒就像过独木桥,只有这一条路。

北宋时由于地域不同,各地榷酒制度不尽相同,还有榷曲的,就是榷酒曲,东京就属于榷曲区。

而这种垄断方式,全称禁榷法,即禁止私人经营,只能由官府进行。

除了榷酒,还榷盐,榷茶等。

由于时人对酒的热爱,榷酒带给国家的收入,仅次于夏秋两次土地税,榷盐收入都要排在其后。至于榷茶收入就更不必说,少了好几倍。

赵允初带云雁回来的这家新开的脚店,就属于资本比较雄厚,规模比较大的,有三层楼,门口的酒旗上写着“金波”,这是酒的别称。

但凡卖酒的店都喜欢在酒旗上用类似字样甚或古人诗句打广告,示意此处有酒。

茶酒博士招呼两人入座,赵允初点了几样菜,又说:“他这里下酒菜出名,我们都点了下酒菜,再要些酒吧?”

云雁回基本上不喝酒,赵允初知道。同样的,云雁回也知道赵允初逢年过节才在宴席上喝酒。

不过既然人家这是下酒菜,不要酒也说不过去,便点了几壶黄酒与羊羔酒,叫人温了上来。

黄酒是很普遍很老的酒类了,妇孺皆知,这羊羔酒就有点不一样,属于大宋特色,顾名思义,是羊肉酿造的。

据说是用肥羊肉切块煮烂,留汤与米饭、酒曲搅拌,加上木香一起酿十天,如此酿好后,味道甘滑。

这种酿法,云雁回一听就醉了,根本没胃口尝,所以他没喝过羊羔酒。

待酒温好上桌,赵允初便给云雁回也斟了些黄酒,然后边吃菜边喝酒。这家脚店做的黄雀鲊、软羊等等都极为正宗,再来一些肉饼垫肚子。

黄雀鲊是一种鲊菜,乃是用酒槽、花椒、葱姜汁、桔皮丝等调料糊住宰杀干净的黄雀腌制而成的,腌好后用酒把糟粕冲洗干净,晾干了,便可烹饪,干蒸最佳。

这家脚店的黄雀鲊极入味,香浓可口,下酒极好。

至于软羊,就是煨烂了的羊肉,宋人对羊肉实在是热爱无比。

虽然基本不喝酒,但是这时候的酒度数实在不高,不过一二十度,云雁回这种经过现代各种高度数酒考验的,喝黄酒就跟喝饮料似的。

他平日只是不爱喝而已,毕竟做小孩时不比以前,需要酒桌上应酬。

云雁回一口就是一大碗,赵允初见了忙劝道:“雁哥儿,你平素不吃酒,不可这么个灌法,会喝醉的。”

云雁回:“我觉得还好啊,不会吧。”

赵允初脸红了一红,“万一喝醉了……”

云雁回:“??”

云雁回翻了个白眼,根本不想问赵允初莫名其妙又脸红个什么劲儿。

随着一杯杯黄酒下肚,云雁回脸色不变——顶多因为软羊热热的吃得脸颊有些发红,除此之外神情自若,眼神清明。

赵允初却是眼睛有些迷蒙了,因为云雁回一个劲喝,他便情不自禁跟着一杯杯喝,喝过几轮,都超过他平日的酒量了,这时,便开始抱着云雁回的腰不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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