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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魔功
青龙会。
会主庞东阳的宅院内,商贤正盯着方国安的尸体皱眉,忽看到张道宗扛着一个麻袋走了进来,讶道:“帮主这是?”
“齐田磊。”
张道宗将麻袋打开,露出齐田磊的脑袋。
商贤蹬蹬蹬后退数步,惊得脸色发白:“帮主您您,您怎么把齐副百户抓来了?”
张道宗道:“不抓来如何和他谈事?请他来还得和他解释一番太麻烦,这样多方便。”
商贤无言以对。
他此时忽然有些想念岳天龙的好,虽然岳天龙很蠢,很多时候还不听自己的指挥,但至少岳天龙不会疯狂到将百户所的副百户装到麻袋里。
张道宗这么疯,杀了一个百户,又掳了一个副百户。
想要造反吗?
“不用慌。”
张道宗看商贤一脸死白好像天塌了的样子,安慰道:“方国安死了,齐田磊就是北城的天,只要把他降服,那就万事顺利。”
商贤苦笑道:“如何能降服啊,人家是官家,咱们是帮派匪徒,人家不抓咱们就要烧高香了。”
“呵呵。”
张道宗一笑:“官家就没有软肋了吗?如果他今日识时务,那他就可以活着继续做北城的天,如果不识时务,那就让他去和方国安作伴。”
说罢,张道宗将齐田磊从麻袋里抓出来,放到一旁的椅子上面,让他端端正正坐着,道:“齐副百户,我下的药量我知道,您已经醒了,就别装睡了。”
“什么!?”
商贤蹬蹬蹬急速后退,差点跌倒在地,就看到齐田磊果然睁开了眼睛,沉声道:“北城竟有您这样的高手,我齐田磊认栽了。”
然后他看向商贤,道:“你们靠山帮帮主岳天龙呢?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这位高人的来历?”
商贤缓了口气,道:“岳天龙已经伏诛,这位便是我们靠山帮的新帮主。”
“我叫张道宗。”
张道宗笑着将手搭在齐田磊的肩膀上,道:“在这里给副百户道个歉,用了迷烟,胜之不武。
“副百户若有兴趣,咱们可以比划比划,如果副百户赢了我,以后靠山帮任你指挥。
“若是我赢了副百户,那副百户就要和我们靠山帮合作,大家合为一力,一起将北城建设起来。
“我们靠山帮挣钱,副百户也能得到政绩,如何?”
齐田磊闭目沉思半晌,然后随意瞥了一眼庞东阳和方国安的尸体,道:“比划就不必了,张帮主智勇双全,我当然选择合作。”
“好!”
张道宗啪的双手抚掌,道:“不愧是副百户,这么快就做出了正确的决定。既然选择合作,那大家就不要浪费时间,副百户帮我们谋划谋划,这方国安的尸体该如何处置?”
“方国安啊。”
齐田磊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来,蹲到方国安尸体旁,低声道:“斗了这么久,没想到你就这么死了,我连你临死前的惨叫都没听到,真的是世事无常啊。”
感慨完毕,他又站起身走到了那两个悬挂的女子尸体后面,掰了掰两人的脚后跟查看。
接着他将鼻子凑到尸体足下放置的血桶里,闻了闻,表情立刻变得凝重起来。
“方国安为了突破后天境,倒行逆施,修炼魔功,结果走火入魔,在青龙会里大开杀戒,后和庞东阳等人同归于尽。他死有余辜,我将上报给千户所,黜其官籍,诛其九族!”
齐田磊沉声喝道。
张道宗讶道:“魔功?”
“不错!”
齐田磊点头,解释道:“传闻有一种功法叫做血魔功,可以以人的鲜血为引子,服下之后可使得体内的鲜血异变,哪怕没有后天境功法,也可以自身的换血境功法突破后天境。”
“真的假的?”张道宗更惊奇,“血魔功这么厉害,它难道不是后天功法,为何还要修炼自己的换血境功法来突破后天境?”
齐田磊道:“血魔功只是一种利用鲜血的功法,本身不能突破境界,但可辅助修炼,还可吞噬鲜血来疗伤。总之十分诡异,我并没有见过,只是听说过。”
张道宗道:“那方国安是从何而得的血魔功?”
“所以这就是最可怕的地方啊。”
齐田磊表情郑重到了极点:“血魔功效果非凡,极其诱人。方国安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此功法,他死了倒是小事,问题是这血魔功必须要找到并销毁掉,要不然被某些人得到,必定整日饮血杀人,咱们北城将生灵涂炭!”
张道宗沉声道:“副百户放心,我这就号令手下的人挨家挨户寻找,只要是藏匿书本的,都给他揪出来,就不信找不到血魔功。”
他心中则暗道,正好借着这个名义搜出一大堆武功秘籍,管他有没有血魔功,反正什么功自己都能练,多多益善。
齐田磊并不知道张道宗的想法,而是十分欣慰道:“张帮主能有这个为民除害的心思,实在是百姓之福啊!”
“副百户谬赞了,我只是正好处在这个位置,能够帮副百户解忧,是我的荣幸。”
张道宗摆了摆手,然后顺手抽了一下自己的嘴巴,道:“哎呦,说错了,其实不应该叫副百户,应该叫齐百户才是。”
齐田磊一愣,随即大笑:“哈哈,张帮主可真会说笑。”
“不说笑,不说笑。”
张道宗笑呵呵恭维了几句,房间里的气氛立刻变得十分融洽。
就是那两具悬挂着的女子尸体还是显得十分诡异扎眼,让人无法忽视。
张道宗忍不住提出疑惑:“依齐百户所言,血魔功只要饮血便可,那方国安为何非要搞得这么麻烦,不但把人挂起来,还从脚后跟慢慢放血,是做的什么仪式吗?”
齐田磊表情再度恢复郑重,道:“听说修炼血魔功的魔头们联合起来,组建了一个叫做血魔教的教派。
“这教派里鱼龙混杂,干什么的都有。
“据说有一个疯子专门研究人血的口味,说长得越丑的人血越臭,越胖的人血越稠,黏糊糊一嘴油,品质最劣。
“矮子血腥,高个血辣,其中最好喝的是身材匀称的妙龄女子之血。
“喉咙放血热量太高,味道不好,肚子放血有恶臭,必须从脚后跟放血。”
“血液滴滴答答落到桶里如同乐曲,放凉之后可挂杯,有余香。”
张道宗听的目瞪口呆。
商贤、商秀秀和苏影在旁更是听得脸色发白,差点都站不住脚。
特别是商秀秀和苏影,按照和齐田磊的说法,她们两人就属于最好喝的。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张道宗哼了一声:“应该是谁编造出来吓人的吧,也只有方国安这样的疯子才会相信,喝血还能喝出酱香味吗?你以为是酿酒呢。”
齐田磊苦笑道:“谁知道呢,我也只是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