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她分外纠结,不知道该走还是不该走。
但沈城一声声的催促,还有明明白白写在脸上的害怕,最终还是让吴岚茵下定了决心。
吴岚茵站起身,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姜染,等转过头去看沈城的时候,眉眼又都柔和了下来,“好,走,咱们去招待所。”
姜染见状,也站起来直跟着往外走。
吴岚茵警惕地看着姜染,“我们要去招待所,你干什么去?”
“我送你们啊!”姜染理所当然地道,“这是我这个做儿媳妇应该做的事情,你不用不好意思。”
吴岚茵一口气憋在心口,差点把自己给憋死。
什么叫做她不用不好意思?
她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这要是放在京城里,那些当儿媳妇的,早晚都要给婆婆问安,婆婆坐着媳妇儿站着,婆婆吃着媳妇儿看着。
像是姜染这样的做派,要是传出去了,脊梁骨都要被人给戳烂。
吴岚茵也顾不上优雅了,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不过,她这个白眼算是翻给了瞎子看。
姜染根本没放在心上,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直接就往外面去了。
吴岚茵自己被气了个倒仰,却也只能和沈城一起往外走。
一路往招待所去的路上,碰见了不少大院儿里的人。
遇到的每一个人,都要询问一声他们这是往哪里去。
得知他们这是要往招待所去之后,众人对姜染都称赞不已,纷纷跟吴岚茵说,她有了个好儿媳。
招待所是去年盖的,用的都是红砖青瓦,真材实料。
不仅房子更新,窗户更加的明亮,炕也更加的暖和。
和住在自家相比,住在招待所里,更让人觉得舒坦。
招待所什么都好,就是价钱贵了一些,一般人还真舍不得。
哪怕家里来的亲戚多了住不下,宁愿一大家子挤一挤,也不想多花那一份钱。
与之相比,姜染直接带着婆婆和小叔子去住招待所,甚至还开了两间房,就显得太大方了。
到了招待所后,姜染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忙前忙后,帮着打热水,安置一些东西,被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夸了又夸。
等一切都安置妥当之后,姜染这才扬声开口,“妈,小城,你们就安心在这里住着,咱们这个招待所条件是非常不错的,晚上也非常的安静,不会打扰你们休息的。
等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你们自己过去也行,我过来喊你们也行。
你们要是不想来回折腾,我也可以把饭给你们送过来。”
招待所里收钱收票的大姐,听到姜染这一番话,悄悄地对着旁边的人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你还别说,别看姜染的年纪比较小,可却是真的懂事,什么事儿都安排得妥妥贴贴的。
也不是那爱找事儿的小媳妇,这婆婆真是有福了。”
旁边的人对此十分赞同,连连点头,“谁说不是呢!我要是能娶到这样一个儿媳妇,做梦都要笑醒了。”
不管是什么年代,人们在夸人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把声音提高,好让他们所说之人听见他们的对话,也算是卖了一个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