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就那么有了新名字。
其实,起初的相遇并不美好,不但瘦小,难看,还被吓得不会说话,见人就躲。每次有人问话的时候他总往角落里缩,他随身带着的人都说她是个麻烦,叫他干脆丢了去的,可是他都没听,仍然带着她,先是一路南下,然后背上。
他被人叫着少爷,但是却没有半分少爷的样子。他也吃糠菜,喝稀粥,穿着粗布麻衣百纳鞋,他一路走去,跟着三教九流打招呼,跟着市井小贩村夫俗妇讨价还价,撒泼耍赖,各种荤话才。他怕她丢了,总带在身边,于是她看着他是如何艰难的赚每一分钱。
他白天应付各色人等,有千张脸,可到晚上的时候,他洗干净手脸,总会坐在灯下写家书。那时他的表情几乎称得上是虔诚,笑容极淡,却比任何时候都真切。
她后来跟着玉钏一起在家时,也收过他的家书,才懂得他为什么每天都写。因为他总是很忙,所以每天能写的也不过一两句话,总要积攒个十天半个月,凑够一封了,才发出去。
有次他去乡下收蚕丝,被本地商户雇佣的地痞打伤,他躺在客栈里休息,她帮他熬药喂药,终于开口问出了她的第一句话,“赚那么多钱做什么?”
看着他一分钱掰两瓣花的德行,她起初以为他很穷,可跟他久了,见着他跟人谈生意都是几千两,才知道他不缺钱。
“攒聘礼。”他听着她出声,先是一愣,然后按了按脸上的伤口,笑的像是个白痴,“娶老婆很花钱啊。”
“你要娶很多老婆?”她皱了皱眉,有些生硬的问道。因为太久没说话了,每一个字都说的十分艰难。
她随着他走了许多地方,也知道人的价格,要是普通人家的,不过百十两就足够了,他攒的显然不是小数目。
“不,一个。”他继续笑着,脸上满是温柔,“因为只有一个,所以才贵。”
后来,她才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她没想到他的聘礼不是为了娶什么千金大小姐,而是为了娶一个丫鬟。她也才知道,天底下竟然有那么无耻的父亲,连儿子的亲事都可以卖钱。
但是当时,她只是好奇,他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想娶的女人是谁?
然后,在他带他回家的时候,她知道了。
回京的时候,他提前换了衣服,把脸挂的干干净净,打扮的光鲜照人,她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这才相信他或许真的是个贵公子。他给她也买了一身新衣服,把她拾掇的整整齐齐,然后笑着对她说,“回家了,外面的事情就不要提起。”
她不懂他的意思,但是仍然乖巧的点了点头,然后坐在堆满了礼物的车厢里,被他跟那车礼物一起,带回了家。
他的家其实很小,那座府宅的围墙很长,正门很阔气,但是他却只能从最侧的角门进去,敲开一扇破旧的木门。
但是他的家。
“少爷,回来了!”她在车里看着窗外,打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漂亮的让她自惭形秽,那个少女看到他时,眼睛都几乎放光了,恨不得扑上去拥抱他,但是却只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然后往后退了一步对他行礼。
而他,明明也是伸出手想要拥抱她的,但是伸到一半的手就那么停在了半路上,然后僵硬的挥挥,明明欢喜却要装作不耐烦的说,“还傻站着做什么,赶快去搬东西。笨手笨脚的!”
就在那个时候,坐在车里的她忽然就心领神会的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辛苦的赚钱,为什么说外面的事情不要提。
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去,可是她从来没有像那刻那般感觉到自己的多余。
多余的都让人讨厌了。
她掀开帘子看到瑟缩的自己,也只是微微一愣,然后对着自己伸出了手,“好可爱的孩子,来,姐姐抱你下车。”
她坐在那里,犹豫了很久,最后慢慢的伸出了手。
他喜欢的女子,果然是很好很好的人,好到让人连嫉妒也不能。
“我在黄河边上捡到的,想你一个人在家里孤零零的,领回来给你做伴。”他笑着对他的心上人说。
“我就知道少爷心肠最好了。”她笑着给他夹菜,不失时机的夸奖他,他明明很受用却又装作满不在乎,“哼,你少拿你那套来想我,我是黑心的奸商,看她长得不错,准备养大卖钱的。”
“是是是,少爷最厉害了。”她笑的又无奈又幸福,给自己挑了最大的鸡腿,温柔的对自己说,“我们少爷是个嘴硬心软的人,你别信他的话。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她看了他们一眼,默默的低下了头,戳戳碗里的鸡腿,声如蚊讷的说道,“我叫小梳子。”
从那一刻起,她便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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