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特意隐瞒自己的行踪,心中盘算着她何时会来见自己,没曾想,今日就来了。
他一边打着呵欠,一边伸着懒腰往楼下走,穿过嘈杂的行酒桌,来到南蓁对面。
粗粝的手指搭在桌沿,轻叩,“这么多菜,怎么就偏偏只夹面前那一盘?”
程方指着离自己最近的一碟猪头肉,说道,“吃这个哪能不配酒呢?小二,拿一坛酒来!”
“诶——客官您稍等。”
南蓁抬眸看他熟稔地落座,自顾拿起竹筷,眼底带笑,“自然是因为在等人。”
此番前来,也没料定程方就会见自己,不过是碰碰运气罢了。
好在,他没躲。
“哈哈哈。”程方大笑,声音爽朗,深色的皮肤以及沟壑纵横的脸全然一副庄稼人模样,将从前征战沙场的犀利尽数掩藏。
尘土落下,余满身平静。
“一觉醒来,正好饿了,你来得很是时候。”
话中似有所指。
南蓁明白他的意思,却并不挑明,只对上前送酒的小二道,“把这酒杯换成两个粗碗吧。”
烈酒,需得配粗碗,方得其韵。
程方愣了愣,随即弯了眼角,对南蓁的欣赏更多了几分,“我在这儿住了两日,小二知道我饮酒的习惯,所以送过来的都是烈酒,你确定要一起?”
即便他知道南蓁不是那等娇滴滴的闺中女子,却也不想为难她。
过烈的酒,不是初尝者承受得住的。
“无妨,程首领从晋城至此,千里迢迢,我必要作陪。”
南蓁亲自倒酒,双手递上,程方也没客气,接过后和她碰碗,一饮而下,“啧,舒服!”
他眯了眯眼,这一口酒,将心情都熨帖了。
不过——
“我现在就是个庄稼汉,早就不是什么首领了,小丫头你还是换个称谓吧。”
同样,他也不习惯称呼南蓁为丽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