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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粉丝团(2 / 2)

【闪光的乐队】7个月前 作者: 云川飞流

“首先要把原本松散的线上线下粉丝聚集在一起,通过微博、贴吧、微信、qq等方式让他们有一个统一的集合,增强归属感。”

“然后要对粉丝群体进行筛选,按照粉丝影响力,活跃度等标准进行分工,可以提高部分粉丝的优先级,成为粉丝群的管理人员,增强粉丝荣誉感。”

“最后要通过有效的组织结构和合理的管理机制,让粉丝群体活跃起来,承担主动对外宣传的责任,这样既能引导他们的舆论方向,也能体现你们的商业价值。”

听完邹倩的介绍,四个人直接傻了,他们没想到仅仅是管理粉丝就有这么多的门道,看来果然要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

不过在何楚看来,他们并不需要这么麻烦,新浪潮毕竟是乐队,不是流量艺人。

乐队自身有着实力过硬的才艺,不需要靠数据维持自己的影响力,对粉丝的借力较少。

而流量艺人仅仅是有一定才艺和形像,仍需要时间去磨练,在这过程中,就需要对粉丝更多的借力。

对流量艺人来说,从他们出道的那一刻,靠着大量营销操纵舆论数据大量粉丝捧上神坛,吃着丰厚的粉丝红利,自然对粉丝团体的管理非常看重。

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和粉丝团体的深度捆绑,粉丝团体出现严重的事故,也必然是在消耗流量艺人的口碑,也就是所谓的“粉丝行为偶像买单”。

因此粉丝团体的管理工作,是流量艺人日常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经纪团体主要的工作任务。

这一切对于新浪潮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他们不靠流量和数据,靠的是自己扎实的作品。

“倩姐,我觉得偶像那一套还是不要用在乐队了,我们学不会也不愿意学,我们和粉丝的关系就像不见面的朋友就好,他们喜欢的是我们的作品,这样就足够了。”

何楚说完,其他三个人纷纷点头,表示对这一说法的认可。

他们只想一心搞音乐,如果乐队成名了他们当然开心,不过那说明大家喜欢他们的音乐,其余乱七八糟的事情,如果不是邹倩说起,他们甚至都不知道。

邹倩并没有太意外,她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会是这个答案。

不过作为职业经纪人,有些话她还是要说清楚,“如果这样的话,就会损失很多唾手可得的利益,你们也可能不会一直像现在这么红。”

何楚认真的回复,“谁不想红呢?红了可以享受很多别人享受不到的的东西,但是我们不想干涉粉丝的选择,也不想让他们的意愿影响到我们,一切都要在这基础上实现,接受这个基础你还喜欢就留下,想走也绝不拦着。”

对他的想法邹倩表示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选择了什么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不过基本的粉丝团还是要有的,无论什么的粉丝团,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要保持好在社会大众面前良好形像,这样也有利于乐队的宣传。”

这次何楚没有再反对,这确实是对乐队有利的提议,不过他还是个邹倩约法三章。

“第一我们不成立后援会,只成立最普通的粉丝群。”

“第二我们不在粉丝群里诱导粉丝进行打榜,不引导消费。”

“第三粉丝群里禁止出现不良舆论,引战和节奏。”

邹倩在本子上记下这三点要求,这也是将来所有新浪潮粉丝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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