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国的新闻自由和监督体制上最耀眼的光环是因为他们常常和官府唱反调,在很有正义感的人们的眼中,能和官府作对就是有充分的自由,同时也是在进行监督。和世界上1些国家相比,霉国的新闻媒体确实不在乎官府的脸面,也不怕官府的权威,他们好像是专门和官府对着干似的——大报和联邦官府对着干,小报和地方官府对着干,在霉国从政的人,没有1个没挨过骂的。比如霉国联邦官府已经被新闻媒体骂了200年了,都成了1种习惯了。
如果没有人骂的话,没准还会自我检查1下: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新闻媒体全不出声等着瞧笑话呢?但反之.又怎么会因为有人在报上骂他就检点起来?
霉国在殖民地时期并没有新闻自由的说法,但对新闻也没有太多的限制。因为本来就没有多少报纸。然而从搞印刷的富兰克林兄弟(本杰明·富兰克林)开始,算是有了办报人了!
但报纸在当时的霉国社会并不是为了为公众提供信息,也不是为了监督官府,而是为了出版人阐述自己正治主张的,其中大多数是反对官府的——其实就是反对英格兰国王!
在独立运动中,霉国革命之父塞缪尔·亚当斯就出过报纸。
然而,塞缪尔·亚当斯出报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监督英格兰派来的总督,也不是为了向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提供建议,而是要散布美洲殖民地独立的观点,从而让美洲人民相信只有独立才是北美殖民地的唯1出路,是通过报纸把自己的主张灌输给公众!
此外,塞缪尔·亚当斯办报纸的经费是由北美殖民时期著名的大茶商汉考克提供的,因此从1开始舆论就控制在富人手中,本身就不具备新闻的独立性。塞缘尔·亚当斯等人主张独立的人控制了舆论,是霉国实现独立建国的1个重要原因。
独立之后,华盛顿和汉密尔顿希望建立强大的中央官府,自然不希望还有乱说话的:而杰斐逊这些反聯邦黨的人,自然希望有乱说话的。杰斐逊因此把新闻自由提高到了1个很高的离度:“我们的自由取决于新闻出版自由!限制这项自由即会失去这项自由。我们宁愿要没有官府而有报纸的霉国、也不要有官府却没有报纸的霉国。”
霉国新闻出版自由是由宪法第1修正案来保障的“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与请愿的权利。”
这就是为世人所夸耀的霉国的‘新闻自由’——然而,这个‘自由’在霉国1776年颁发的独立宣言中并没有被提到,在开国宪法里也没有被提到,直到1791年才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确定。而为什么在1791年把这个内容写进了宪法?答案只有1个,即党派诞生了!
这1项修正案出现之后不久,北美境内的报纸就开始多了起来,报纸的增多不是因为有了法定的言论自由,而是因为有了党派。就在1791年到1792年之间,霉国政坛上最早的两个党派——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相继成立,最先成立的是联/邦/党,从波士顿到费城,几乎所有的报纸都连篇累牍地阐述着建立1个强大的中/央/官府的好处;随后不久,民/主/共/和/党也成立了,又掀起了1阵办报热潮,这批报纸全是在宣传地方州的权利!
于是霉国各大城市掀起了办报的热潮,报纸每1期1般印几百份,主要用于攻击对方。亚当斯上台后,杰斐逊1派控制的报纸就天天攻击联邦官府,每天登1篇正治谩骂的文章,闹得总统夫人1数,全国150份报纸,其中有20份是别的什么都不干,专门攻击官府的!
这些报纸如果靠卖报的话,几乎没有1个能自负盈亏的,但是这些报纸还是继续办了下去。因为办报的人不缺钱,联/邦/党控制的报纸由汉密尔顿(霉国第1任财长)出钱,民/主/共/和/党控制的报纸由杰斐逊出钱,从1开始报纸就是由代表各自观点的门阀控制的!
无论由谁控制,这1时期的霉国舆论是享受了宪法赋予的充分自由的!
但是到了1798年,由于美法准战争爆发,霉国国会通过了《外侨法惩治叛乱法》:规定任何阴谋反对联邦法律实施,偏动叛乱,发表反对、丑化与中伤霉国大统领和国会言论的文字者,将被处以最高为5000美元罚款、最多为5年的监禁!
这个法案与宪法第1修正案相抵触,等于剥夺了霉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它使当时的霉国公民不能对国家政策和总统提出任何的反对意见。
而且这个法案并不是摆样子的,从它出笼的那天到亚当斯下台的两年时间内,被官府认真地执行着。期间1共有24位报刊编辑和发行人被起诉,其中10人被定罪,这些人无1不是支持和同情民/主/共/和/党的人.也就是总统亚当斯的反对派,他们是国会中占多数的联/邦/党的反对派。起码在这段时间内,霉国是没有新闻自由的,更不要说新闻监督了。这10位被定罪的人中,有1个人是联邦法院把传票发到当时官府最大的反对派、弗吉尼亚门阀的老巢里士满,大动干戈地实施逮捕!